何当归被吸引了一点注意力,然后回过神来,干脆地答道:“我没有。”
竹林中的三人都有内力,可以提高眼耳口鼻等感官的六识范围,就算是三人中最弱的柏炀柏,只要运功于双耳,也可以听见百丈之外的那些人的谈话,只要极目远眺,那些人的表情就彷如在近前一般鲜活清晰。
此刻,熠彤的声音落在三人耳中:“我家公子说了,他只有办法将那些毒封在钱小姐的右手上,无法全部逼出,砍去右手之后,钱小姐就能再多活二十年,而且我家公子还说,他的银针……呃,点穴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若各位想救钱小姐,就请尽快动手,晚了可就来不及了!”按照公子的吩咐,只要是何小姐说过的话,全都转移到了公子头上。
孟瑄问:“既然此刻已经来不及救人了,我们是否要阻止他们砍手?给那女子留一具全尸。”
“反正都要死了,管她的呢,就算砍下来,等给她发丧的时候再用线缝上就行了,你们不是正在互诉衷肠吗,别多管闲事。”柏炀柏恶口恶面的一脸恶人相,坏心地说,“孟小子,何丫头她骗你呢,她在我里家脱得光溜溜的,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呀,现在提起来还脸红心跳的,衣服一件接一件的抛到我的脸跟前。”
何当归点头总结道:“我们静观其变吧,等他们真的挥刀去砍时再做计较,横竖钱牡丹是真的没救了,除非找到下蛊者让他去解蛊。书上说,这种蛊毒要发作三次才会死,每次发作之间的间隔是一个月,假如这一次就已经是第三次,那么她今夜就要死了,做什么都是枉然。可惜当时我读那本书的时候读的不够仔细,否则就能分辨出她现在是第几次发作了,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
“真的吗?”孟瑄问。
何当归纳闷道:“当然了,我读书还算是过目不忘,多年之前读过的东西都能诵出来,只是我那个时候并不信这世上有‘蛊’,所以觉得那本书是在危言耸听,随便翻了两下就丢开了。”
柏炀柏好奇地问:“丫头,你在哪儿看到的这种书啊?从京城夜市的小黄书,到中书省最大的藏书阁的厚黑书,老夫可是读了个遍,从没见过此类书籍啊?”
何当归挑眉:“你没读过那本书吗?那你怎会一眼就认出那是蛊毒呢?”这本书就在王府大书房,当年还是柏炀柏亲自选来给自己读的呢。
柏炀柏循循善诱道:“小妹妹,等你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等你读书读到一定的年龄的时候,你就会想丢开书本,去外面的市井街道和寻常百姓家走一走,体验一下人生百态。当年,我跑江湖的时候见过有人中蛊,啧,真惨哪,所以我当然认得了,江湖么,就是一部开阔眼界的大书,只有走进去才能有切身体会。话说回来,丫头你既然读过那种书,为何你诊断了大半天都诊断不出来呢,你这个‘第一神医’的水平是否下降了呢?还有你的医术从哪儿学来的呀,表示好奇很长时间了。”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世上哪有什么真正的第一,何况‘第一神医’也不是神仙,”何当归解释道,“当年,我为了扩充自己的知识,给自己定了‘日读书百本以上’的目标,然后凭借头脑强记,”其实这种速读速记之法,还是潜君你传授给我的呢,何当归心中这样想着,继续说,“只因我读书不求甚解,不能融会贯通,所以我知道的东西虽多,有时想问题,却不如你这样常年跑江湖的不学无术的术士更灵活,真是惭愧。因此,我有一桩事想劳烦你给我参考参考,行不行?”
“求教的态度还挺好,”柏炀柏笑道,“不过你一个小丫头,怎么也动不动就学老夫将‘当年’‘当年’的挂在嘴边?人小鬼大的。什么事,你说说吧。”
何当归谨慎措辞道:“是这样,我有个朋友,她得罪了一位大人物,担心对方会上门提亲,娶她……”
“小逸,柏炀柏的话是真的吗?”孟瑄终于忍不住打断了这二人海阔天空的攀谈,想将“洗澡事件”一次问个明白,“你究竟为何要去他家沐浴?你一共去过几次?你是否在他的面前脱过衣裙,是否让他看过你的身体?抱歉,不是我不信你,而是我真的想将此事弄个明白,你说了没有,他非说有,我很想相信你,可你一个千金小姐为什么要主动跑到别的男人的房间去沐浴?三年前我看见过很多次,柏炀柏一直在躲你,而你就一直在用尽办法找他,他插上他的房间门,你就从窗户跳进去——三年前你喜欢柏炀柏是吗?”
何当归听得又好气又好笑,叹服道:“七公子你观察得可真仔细,不过说到底,你还是不信我对吧?刚才我已经说过,你信不信于我已经不重要了,而且没看过就是没看过,我没有说谎,是老骗子在说谎。”
柏炀柏灰溜溜地摸一下鼻子,真诚地注视着孟瑄,向他致歉:“抱歉,刚才我肩膀一疼,就影响了我整个人的记忆排序,不小心就把我梦里发生的一段故事转移到现实中来了,呵呵呵。”
“啊——”远处的河岸边又传来钱水仙的哭叫声,“不要砍我姐姐!父亲,你快阻止展捕快,别让他砍姐姐的手呀!”
鲍先生无奈的声音传来:“钱水仙同学,下午的时候你不是已经同意砍胳膊了吗,还说只要有希望就要试一试,如今只砍一只手就能多活二十年,焉有不砍之理?”
以白院长和郑先生为首的师长纷纷点头称是,说这手砍得太值了;男学子中的宋乔和文翰等人柔声劝解着钱水仙,说她的姐姐此刻看上去如此痛苦,应该利利落落的一刀,斩断让她姐姐痛苦的根源才对;女学子中的伍毓莹和牛温宝,开始对钱水仙的反复无常产生怀疑,忍不住出言讽刺,说她是不是心里有鬼,故意阻拦她姐姐活命的机会,人家孟公子可是说了,再晚可就没救了。
这些千金小姐的伶牙俐齿将钱水仙说的面色惨白,无言以对,只是低低地啜泣。最后,扛着捕快专用刀的展捕快粗声粗气地问,这一刀到底砍还是不砍,他尚有其他公务在身,恕不能久陪了。
鲍先生焦急地看向钱水仙的父亲,被廖青儿成为暴发户的钱袭,鲍先生说:“钱老板,你拿个主意吧,我们书院是集体赞成‘砍’的。”
☆、第167章 男女谈情说爱
更新时间:2013…09…19
钱袭长着一张被廖青儿形容为“苦大仇深,从小阶级斗争经历多了”的瘦长脸,其实他的眉头要是能舒展开,也算是个英气勃勃的中年男子。
何当归在心中这样评价了一番,然后静等着钱袭的回答,若他赞成砍,那自己只好现身阻止,说明如今砍手已经救不了钱牡丹,再提供另一种比较极端,而且非常可怕的救治办法。那种办法可以称得上是九死一生,邪异奇诡,而且只有在尸花蛊第一次发作之时才能用;若这次发作是第二次,那就只有下蛊者能救;若是第三次,那就只有太上老君才能救了。
当然,这些都是书上写的,尽信书不如无书,她也从未处理过中蛊的病人,更何况是这种险恶到极点的尸花蛊,给钱牡丹下蛊的人一定非常很她,一刀杀了都已经不解恨了,非要折磨到这种程度才肯弄死钱牡丹,而且还让她死后变成被人驱赶的行尸走肉,死也死得不安宁……究竟是什么样的仇恨呢?
当年周菁兰对自己用逍遥蛊,除了想让自己体验极致的痛楚之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死后不留伤痕和毒素,看起来就是自然死亡的样子。书上说,逍遥蛊顾名思义,中蛊活活痛死之后,死者的面容依然栩栩如生,和乐安详,让人根本想不到那人是刮骨剜心,活活痛死的,尸身还可以保持七七四十九天不坏,可是其人的魂魄俱销,连孤魂野鬼都做不成。
总的来讲,中逍遥蛊而死,是所有中蛊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