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两?!她和青儿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几乎可以说风靡整个扬州,在壮阳和青楼领域都卷起了一股不小的旋风,赚了三年,才得了两万多两银子的红利。
当初的本钱,除了她买香木棺的钱和老太太的传家宝“进献奖金”,还有青儿从廖家带出来的六千两多银票,再后来还加进了珍珠姐的一笔私房钱,有了这些本钱,再加上她和青儿强强联合的生意头脑,加上青儿做房地产生意的前世老豆的生意经,用最少的银子买到了最具发展潜力的几个好店址,生意做得如此大,才有了如今青儿的两万两身家、她的一万五千两身家和珍珠姐的八千两身家。
而何阜那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四年前去京城之前,从她母亲那里连哄带骗弄走近两千两银子,去京城做了个捞不到油水的闲官,才短短四年时间,怎么可能把两千两变成两万两?不可能,从各种意义上讲都不可能。
“我真没骗你,那两万两都是何阜自己的家资,”常诺沉声道,“我让狱吏严刑拷问何阜,查问他银子的来源,他鬼哭狼嚎地反复说那些钱全是他夫人的嫁妆,还说他夫人是扬州的大家之女。虽然我不知你娘的嫁妆总共有多少,可是像我家那样的门第,在我姑姑出嫁时也只给她备了一万四千两的嫁妆,你娘怎可能大手笔的送人就送出两万两银子?两万两,在我们漕帮都不是可以随意拿出手的数目。”
何当归抚着袖口的梅花,根据他话中的线索分析道:“舟逝你能随意进出京卫大牢,对狱吏发号施令,而且你出身的门第也比罗府高,却甘愿抛弃原有身份,跑到扬州来经商,这种创业精神委实令人佩服。”
☆、第224章 史上第一贱男
更新时间:2013…10…11
常诺这才想起,风扬的姑姑只有风九姑,是个孀居妇人,而他刚才口中的“在我姑姑出嫁时也只给她备了一万四千两的嫁妆”指的自然就是他真正的姑姑了,可恶,跟何当归这丫头打交道,真是一时一刻都不能松懈!不知不觉间竟让她探走这么多底细,还好她不是他的敌人,否则他还要为是否杀她灭口而发愁……
何当归全然不知对方心中的想法,继续分析着:“加上舟逝你之前说的,你能上大殿上参加皇帝的设宴,可见你真的是个身份尊贵的豪门公子呢,”说着兀自松了一口气,“你洞悉了我那么多秘密,还在我身边埋钉子,还好我知道了你这点子底细,否则哪天不幸丧命,我都不知道怎么跟阎王爷告状。”
常诺敲一下她的脑袋:“我常骂小渊是个小老头,胡乱瞎操心到了杞人忧天的地步,今天我又见着个小老太太,就是你了!无缘无故的干嘛我杀你,我巴结你还来不及呢,马上就要有两万两银子入袋了。”
何当归揉着脑门,突然睁大眼睛说:“我知道了,何阜没有撒谎,那两万两就是我母亲的银子!他一定是偷走了我外祖父的古董四珍,所以他才会突然多了将近两万两银子,所以他才会毫不留恋地抛下仍持有几千两嫁妆的我娘,所以,他走之后的第四天,我娘会突然跪在我外祖父的灵位前大哭!因为何阜偷走了外祖父留给她的唯一念想,而那些东西又是外祖父私下给她的,因此她不能找罗家人出头讨回东西,也不能报官,这该死的何阜,真是坏事做绝!”
常诺奇怪:“什么古董四珍,竟然值两万两银子?”
何当归解释道:“我是在外祖父给我的留书中读到的,他说那东西在我母亲处,让我以后可以用那古玉制的珍珑棋局研习棋艺,可我却从未见过母亲有那些东西,现在想来,原来是在我看到外祖父留书前,那代表着‘琴棋书画’的古董四珍已被何阜盗走了。四珍之中,‘琴’是三国焦尾琴,声如寒泉;‘棋’是北宋珍珑棋,棋盘五寸见方,通体用汪绿的翡翠雕成;‘书’乃文房四宝,最难得的是砚台和笔洗都是东坡之物;而‘画’是我外祖父临摹吴道子的画,惟妙惟肖,搞不好被何阜当成真迹,一并盗走了。”
常诺蹙眉问:“那可怎么办?用不用我再传信去京城,让人到何阜口中敲打出点实情来?”
何当归犹豫片刻,说:“我猜何阜一定是把东西拿去当铺当了,如此贵重之物,又当到了那般好价钱,必定是‘死当’无疑,拿银子也赎不出来了,再打何阜也没用。要怪就怪我外祖母识人不清吧,当初只见了何阜一面就相中了他这个女婿,才害的我娘第二次受伤,真是冤孽。”提起死去的外祖母,她的牙齿一阵发酸。
常诺安慰她:“好在银子追回来了,有两万一千四百二十四两之多,再加上我的那三百两,共计两万一千七百二十四两银子,呵,丫头,你可比我所有的妹妹都有钱了。”
何当归微晒道:“这还多亏我交到了公子你这般仗义的朋友,竟然一点佣金都不抽,直接就把银子转给我,如此有整有零的数目,莫非官府抄家的时候连一两银子都没给何家留下吗?对了,你知不知道,何阜的母亲、姐姐、姐夫和他的小妾们怎么样了?”
常诺道:“只听说他一进大牢,他的小妾就抛下四岁的女儿跟一个下人跑了,而其他人的情况我倒没注意,”忽而薄唇扬起,又道,“如果清逸妹妹想知道的话就过几天去问王爷吧,他从京城那边过来,又那么上心你的事,肯定会把此事打听得一清二楚。”
何当归着实无语,开什么玩笑,要是朱权能吃饱了撑的去打听何家那几位大婶的情况,她以后就跟他一个姓,再把名字倒过来写。
此时,东方天际已然发白,原来不知不觉,两人已在这竹林中过了一整夜。
常诺从袖笼中找出一块狗皮膏药,贴在脸上的裂痕处,又把脸转向何当归,问:“帮我瞧瞧,脸上的伤遮住了吗?我还要去见你家老太君,莫要穿帮了才好。”说着又整一整破破烂烂还沾满了泥巴的衣袍,苦笑道,“这样子见人也太难为情了,看来,我真要去罗大公子房里偷件衣服穿穿了。”
“你还随身携带膏药,莫非你的面具经常弄坏?”何当归打趣他,“舟逝,莫非你经常被人打耳光?”
常诺瞪她:“喂,方才你是故意的对吧?你什么时候发觉我是戴着人皮面具的?”
何当归走上通向外界的竹林小道,口中解释着:“在山洞中,你跟我面对面传功的时候,我就发现你面部的肌肤好得惊人,比女子的肌肤更细腻,连一个毛孔都看不见。我疑心是火光不够亮,让我看走眼了,所以将此事丢在一旁不理。后来,在黑暗的山道中我差点跌倒,你就燃起了火折子,你近在咫尺的面孔被磷火之光映照得纤毫毕现,于是,我见到了最令我讶异的景象——你的脸上除了眉毛,竟然连一根细小的汗毛都见不着。”
常诺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果然是光滑无比。他记起曾经见过的道圣的各种扮相,每一种都完美无瑕,脸上的面具堪称艺术品,汗毛和胡须看上去全是从里面长出来的,再锐利的眼光都瞧不出破绽。唉,看来他与道圣的差距真的不是一点点。
两人并排往竹林外走去,何当归继续道:“此时,联想到柏炀柏跟你也有交情,我便猜你也学了他的易容术,戴了一张假面。而你的言行举止又确确实实是我认识了三年的风扬,所以我又猜,或许这世上根本没有风扬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