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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这个词并不准确,事实上,他直接喝到了酒精中毒,在医院洗了一趟胃才清醒过来,这件事至今都被余振南拿出来唠叨,说他这么大年纪还不会照顾自己。
现在回忆起来,他倒并不觉得后悔。用一场大醉来结束自己的感情,算是给这场本就无望的暗恋画上一个有类似悲剧色彩的句号。
“那现在呢?”季青临问,“你现在还喜欢他吗?”
林孟商摇摇头:“到这个地步还不肯放弃,就有点太傻了,我没有那么喜欢自虐。”
在见到祝随月之前,他一直很好奇这个让挚友改变了婚姻观念的人会是什么样子。等站在本人对面的那一刻,他才深切地体会到什么叫天作之合。世界上竟然有这样为彼此量身定做的爱人,这是多么幸运才会碰上的极小概率事件。
往事不可追,余振南已不再是那个年少轻狂的不婚主义者,他也应该放下这段过去了。
季青临说了那么久,只是为了得到这个答案,所以他不再追问从前发生的事。本来在记忆宫殿里束之高阁的东西,就让它被时间遗忘吧。
“你答应我,”林孟商语气严肃而认真,“永远不会告诉他这件事。”
季青临很快回答:“当然。”
林孟商看上去轻而易举地相信了他的保证,然后带着一点心有余悸的语气说:“你的观察力也太强了,我们三个总共只见了两面。”
“不是因为我观察力强,”季青临说,“只是对喜欢的人比较关注而已。”
林孟商忽然又停了下来,季青临疑惑地扭头望着他,不知道刚才那句话又戳中了哪个记忆点。而林孟商也只是沉默地看着他,打量他的目光好像他们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很奇怪,听到那句话的瞬间,林孟商突然觉得心跳漏了一拍。可能是因为季青临在刚才那段对话中表现得前所未有的成熟,所以他换了一种崭新的目光来看他。在这样的视角里,过往被大大咧咧的外表掩盖的优点突然显现了出来,让他清晰地意识到对方身上的吸引力。
“怎么了?”季青临看着他迟迟不说话的苍白面孔,有些担忧地问。
“其实我有点不理解,”林孟商问,“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我?”
季青临露出十分为难的表情,好像觉得这是个无法解释的问题:“你不相信一见钟情吗?”
“没有经历过的事情,很难让人相信。”
“可以参照别人的例子啊,”季青临说,“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卡扎菲和索菲亚,罗密欧和朱丽叶。”
林孟商震惊地看着他:“你居然这么有文化?”
这话很冒犯人,不过季青临很老实地承认:“这是我之前查的,有人告诉我说情话要引用名人名言,所以我上网找了几个类似的例子。”
这时候林孟商又在对方身上找到了过去那种熟悉的感觉——文学造诣堪忧的咸鱼富二代,努力用贫瘠的语言来表达内心感情,最后完全达不到想要的效果。不过现在他觉得,其实这也挺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