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志》记载:乌凤,出武缘县,形如喜鹊,色绀碧。颈毛类雄鸡,鬃头有冠,尾垂二弱骨,各长一尺四五寸。其杪始有羽毛一簇,冠尾绝异。大略如凤,鸣声清越如笙箫,能度曲妙,合宫商教之,精熟者至能终。一种又能为百虫之音,左右溪洞中亦有之。极难得,亦难蓄,以生物饲之。
“乌凤?哦…这个我倒是听说过,据说炖汤不错,能大补呢!”
“蠢货,你说的那是乌鸡,乌凤虽然也不是什么好鸟,但还不至于要沦落到凡人的饭锅里去。”
叶惊鸿很是不雅的翻了个白眼,根本不爱搭理这少见识的傻帽儿,最恨这种不懂装懂的家伙儿了,满口胡言乱语,一点正经都没有。
“不是故意逗你呢嘛!乌凤我当然知道,就因为知道,所以我才不能相信,那家伙儿真的是乌凤?根本一点也不像嘛!”
关于乌凤的记载,张小帅自然也在手札中见过,可就因为见过,所以他才更不能相信叶惊鸿的话,传言中,乌凤形如喜鹊,一身蓝羽,头顶彩冠,长尾曳地,声音清越如笙箫,婉转动人之极。
再看看他家那笨鸟,形如鸽子,还是个中年福的肥鸽子,一身焦毛,又黑又秃,头顶没毛,尾后更是秃的直接露了屁|股,叫唤起来嘎嘎乱嚷,比野鸭子叫更加难以入耳,就这么个熊样儿,哪里有半点像传说中乌凤的样子呐?
“许是它渡劫失败,拼死遁逃到这里时已然力竭,所以才被你凑巧捡到了。”
到底是咋回事,其实叶惊鸿也只是个猜测而已,当年老妈既已放了它,自然也没打算再如何拿捏它,不过就是怕它再继续作恶,到时候再抓来收拾也方便些,哪知竟在这里被她给遇上了。说来也是一段孽缘呐!
“渡劫?欺负我读书少是吧?无风无雨的,连放炮响儿都没听见一声,哪来的渡劫呀?”
张小帅立即摆出一副‘我读书多,你骗我一下试试’的机智嘴脸。显然根本不相信叶惊鸿的说辞,别的他还真不敢说,不过书他确实没少读,什么杂七杂八的书册古籍他都看过,想骗他还真不是太容易的事。
“你懂什么?这家伙儿别的本事没有。逃命倒是一把子好手,当年我老妈为了捉它,可足足追了一年之久,要不也不至于专门在它身上留下印记,这家伙心狠手辣作恶多端,当年我老妈在它手上都吃过不小的亏呢。”
有些事叶惊鸿并不愿说给张小帅听,他毕竟只是个普通人,知道太多不该知道的事,对他而言没有任何好处,尤其涉及到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以他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只怕也压根不会相信,与其跟他在这里打口舌官司,倒不如干脆咸口不言来的省事。
“你这么一说,我倒对它更有兴趣了。”
眼见张小帅一副跃跃欲试的神色,叶惊鸿本还想着再规劝几句,想想还是放弃了,毕竟恶人还需恶人磨,她和老妈都自持身份,有些手段还真有点使不出来。倒是张小帅这人荤素不忌,说不定能替她出口恶气也有可能,话说从前她是多么光明磊落多么正义凛然之人啊!果然学好不容易,学坏可快着呢!
“对了。你刚才叫它什么?”
叶惊鸿不知张小帅为啥又突然问起这事,只实话实说道:
“荆祭呀!怎么了?”
张小帅嘿嘿一笑。
“不怎么,日后这世上再没什么荆祭,它现在叫暗夜冥王,归小爷我所有。”
无主的东西,向来是谁捡的归谁。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至于上交国家神马的,那也是事迹败漏之后的事,况且谁说它没主了,从捡到它的那一刻起小爷我就是它的主了。
叶惊鸿被张小帅笑得怵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果然以恶制恶才是王道,对付荆祭那种一肚子脓包的家伙儿,唯有祭出张小帅这等同样满腔坏水的魂淡才行,哦,对了,人家现在也不叫荆祭了,人家现在叫暗夜冥王,好挫的名字,果然挫人只配起挫名,养个鸟也是个掉了毛的挫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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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家楼下时,张小帅接到樱兰的电话,两人匆匆聊了几句便挂了电话,见叶惊鸿时不时的望来几眼,张小帅遂老老实实的交代了电话内容。
原来白天樱兰回学校办理转学手续时才知道,丁铎已经休学出国了,丁家这动作还真不是一般的快,许是猜到樱兰会回来,所以丁铎还专门给她留了封信,是托着樱兰从前一个小姐妹儿交到她手上的。
信的内容樱兰没说,张小帅自然也不会没脸没皮的开口去问,当初他会出手帮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要哄叶惊鸿开心,所以樱兰这满腔的谢意他还真没脸照单全收。
樱兰是下了决心要离开的,不管丁铎在不在,她都不会继续留在他曾经待过的地方,因为就要离开了,所以樱兰想要见两人一面,说是要当面道谢来着,张小帅干脆利落的满口答应下来,明天正好是周末,反正闲着没事,出去走走也不错,说起来他跟叶惊鸿好像还从没单独约会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