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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五章 政治的智慧(第1页)

第三项是两院议事新制,这是财权转移引发的新议题,同时也是英华国家税制进一步发展的延续。

英华立国四十多年,税制发展大致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确立以公司为主体的大型中型工商税基,加上海关税入以及殖民、金融、军工等专营事业,以间接税为主,原则是掌握经济最活跃部分,以此为财政基础,完成了立国时代的初步建设。

第二阶段是收复江南后,完成了中央与地方的分税体系建设,将税基扩展至大多数上规模工商体,以及所有经济领域,只留出农业、小工商和部分土地为地方税基。在这个阶段,一些直接税开始引入税制体系,例如黄金、珠宝和烟等奢侈品的消费税。

北伐一统后进入第三个阶段,加上纸钞发行的背景,借助越来越完善的金融体系,直接税的增长越来越迅速,国税总署由商部专隶经计院就源自此背景。

以计相由皇帝亲选为标志,皇帝掌握财政时,国家税制的博弈方是皇帝和两院,尤其是西院以及金融联合会,政事堂的发言权很小。而现在财权归宰相,计相由宰相任免,就需要将原有的博弈布局进行调整。

宰相之权暂时不好再升,那么就分拆两院,确保其不会轻易实现利益交换,结为一体。于是继两院失去宰相推选权后,一条宽阔河流再横亘在两院之间。两院法权领域被打通,但是在决议权上却各有偏重。

西院在审定东院通过的增减税项、增减税额,以及涉税法案上享有特别决议权,必须三分之二通过才有效。而东院在审定西院通过的国家预算分配以及相关法案上享有同等待遇,其他情况下都是简单多数即可通过。

英华两院就此形成全新格局,在决定国家财政盘子有多大这一事上,西院有更多发言权,而决定这盘子该怎么分,东院有更多发言权。

基于财政的特别决议权,确保了两院相互制衡,而在此之外的各项法权则通行两院,为确保这制衡不将矛盾压在两院之间,以及两院相互推诿扯皮,除了宰相所有的财权外,还引入裁判机制,以大判廷为最终审裁方。如果再有什么意外,才轮到皇帝出面。

中极殿一千多号人里,两院院事占了一半多,议政新制之所以顺利通过,原因在于现在大家的战场已经从政事堂和两院转移到了政党之上,加上此次决议将会写入国宪,法权不仅有所扩张,也得到了国宪的明文法定,大家自然不会纠缠于旧格局下的既有利益。

第四项大变革就是政党制,最终议定结果是,只要拥有一万正式注册的选人,就能成为参与宰相推选的政党,所推荐的宰相人选列入选事院的候选名单,享受若干推选保障。包括官方报纸的介绍,通过官驿向全国各地发放推选资料,以及基于县院的宣传工作。

围绕政党制展开的争论比宰相推选新制更激烈,大家都能看出,政党不仅能主导宰相更迭,还能主导两院更迭,未来英华国政格局就是政党更迭执政。如何确保党争公平公正,有序有礼,不至累民乱国,各方思绪如泉涌,提出的问题一潮盖一潮。

大议前皇帝的训诫成为大家给党争定调的根骨,大家都赞同对党纲党章,政党组织活动,以及政党经费来源进行严苛审查,“立党为公”的理念贯彻在一系列审查条款中。经费来源不明,搞秘密活动,党纲党章违背英华国宪和天人大义的,都将列为“党罪”。

官府治政非党化更是众多自知只能居于在野派的党人所强调的大原则,因此给报业更多自由,健全法文的议案也很快成为大议法案的条文草案。

这四项新制最终以《皇英政宪》的形式体现,这是对之前国宪下的具体法文《皇英政制》所作的升华。作为英华根本大法的国宪,也就是《皇英总宪》,将扩展为《皇英大义》、《皇英君宪》、《皇英民宪》以及《皇英政宪》。

眼下的《皇英政宪》还是草案,还因为政制大变革,总宪其他部分的条文也要作相应调整,因此大议决定,在草案以及总宪都完善之后,于年内再度举行大议,作最终确认,由皇帝签认后,政宪乃至国宪才全面施行。

在此之前,大家还商定,《政党令》可以先期推出,以留给政党足够的酝酿时间,同时进行宰相推选的准备工作。在这段期间,由太子领阁臣组成临时内阁,维持国政运转。

整个大议里,一些细节上的争论,以及大议如何克服这些争议,最终达成决议,让旁观的狄德罗感慨很深。

例如宰相推选新制里,确定县院事推选宰相是妥协的产物,一派人主张所有选人直选,如此才能确保宰相得位之正,能让所有人心服。另一派人主张就由国院事推选,如此才能不劳民伤财,克服直选的诸多麻烦。两派几乎势均力敌,各有大义在手,能达成这项妥协很不容易。

但还是有人提出了很多问题,包括现实中的困难,以及公平问题。

这些问题难以忽略,英华一国两千多个县级单位(包括本土直管行省下的县,以及托管地的州),分布在大半个地球,相隔数万里,消息来回一趟就得半年,怎么来得及完成推选工作?

另外每个县人口不一,例如岭南江南,顺天府(东京)、承天府(南京)辖下各县,人口以百万计,选人密度也比其他县高得多,而西域天山两省、漠北漠南、辽东等偏远地区每县普遍不过寥寥数万人口,选人更少。海外托管地有些州还只是一乡之制,凭什么他们能跟本土大县一样也有一张票?

现实问题比较棘手,但几项折中意见提出来,也有了解决方案。

第一点是上技术手段,天道院的顾问介绍了传讯领域的最新研究成就,包括雷电传讯的初步探索,而铁道和海船的进一步发展也将有助于克服距离障碍。大议为此还通过了一项额外议案,敦促国家在相关技术上作更多投入,同时号召民间有才之士也多贡献心力,争取早日解决这些问题。

神奇的雷电传讯还是缥缈概念,铁道网建成后,本土的交通问题就基本解决了,麻烦在于海外。就算是终极风帆快船,以及获得煤站体系支持的蒸汽快船,来往东洲南洲一趟也得三个月,海船出意外的几率也不小。加之海外各州相隔偏远,要汇总各州推选结果,再返回本土,怎么也得半年。

确保海外与本土一体,是所有参与大议之人的共识。海外人虽少,可土地辽阔,物产丰饶,是容纳本土人口的未来之地,是未来的希望。通事院的官员更以西班牙、不列颠的美洲殖民地现状为例,阐述了中央忽视殖民地利益会带来的严重问题,因此没人敢于忽略海外。

围绕这个问题,大议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首先是“选年”体制的确立。宰相每任五年,到第五个年头开始,就进入推选期,海外领地需要提前半年进行推选。而国中偏远地区也可以提前相应时间。

即便提前选期也难以完全解决问题,因此大议还提出了暂行办法,南洲和东洲先施行洲选制,即由洲(相当于省)院事推选。待技术手段成熟,可以克服距离障碍时,再与本土一体,这样就能解决南洲东洲汇总领下各州推选结果的时间问题。

关于第三点的公平问题,大议确立的共识是,英华宰相主政,是为守英华天人大义,而要守大义,先决条件是确保英华一统。

英华地域辽阔,各地千差万别,宰相治政,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均衡地域之差,而不是按人数多寡而定。就像东洲,不过区区三洲二十万人口,但地域偏远,治政有其独特之需,不让他们在宰相推选上与本土一县平等,他们会怎么想?会觉得自己跟国人一体么?

这个道理在西院推选上已有体现,东院是按选人数量定,西院是按行省和托管地而定,就是要确保工商税制等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法权能够一碗水端平。毕竟这些法权的核心在于地域之差,地域之差决定了经济之差,人口多寡只是地域之差的体现。

当然,有不少人反对,也说明此策并不是绝对公平。对本土人口密集县来说,百万人跟一万人都是一张票,的确有些想不通,而且这些县还是经济发达地区。

这个问题不能忽视,但大议选择的方向不是给本土人口密集县加什么优惠,在各方争执之下,大家妥协出一个充满智慧的解决方案:扩大选人群体。

之前选人的资格是二十岁以上的成年男性,小学毕业,有定居地、一定家产或者稳定工作,外加藏蒙等地的原有贵族(这一点也是妥协)。大议决定,将标准里的家产和工作一项放开。

此时还没考虑放低文化标准,乃至允许女子为选人,毕竟在这个时代,“选人”在大家心目中就是“士”,而士么,不仅需要有一定文化,还只能是男子。但在可见的将来,随着政党竞争,选人标准终会一步步放宽。

就只是放宽两项细则,选人群体都会大涨,人口稀少的州县,选人增加的幅度非常明显,而人口密集的州县,因为基数太大,选人增长比例相对少一些,两方差距缩小,由之前的一对一百变为一对六十,这就是相对的公平。

这九天的议程,狄德罗一天都没拉下,他像是一块海绵,贪婪地吸收着贯穿于大议里的博弈智慧。

“我依稀看到了五百多年前,不列颠的大宪章之光。但跟不列颠不一样,赛里斯人已经将这样的精神渗透到了每个人心中。你看啊,不管是儒雅的文士,还是珠光宝气的豪商,不管是出身平民的普通人,还是八面玲珑的官员,就算争吵得面红耳赤,也都没想过要退场,要放弃,而是坚信他们能达成一致。就算是绝对无法弥合的分歧,他们也懂得从侧面,从另一个方向跟对方调和,他们是怎样做到的呢?难道就只是赛里斯的天人大义,以及皇帝的权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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