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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1页)

“妹妹,你可曾看过牡丹花?”贾珍珠拉着她走过石洞的时候,忽然来了这么一问。

“嗯,看过,怎么了?”薛黎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问。“洛阳地脉花最重,牡丹尤为天下奇”,薛黎再怎么孤陋寡闻这两句话她还是知道的。尤其是张抗抗的那篇《牡丹的拒绝》,差不多是她学生时代最喜欢的文章之一,读的几乎都能倒背了。她上大学的地方离洛阳并不远,也曾在牡丹节的时候去过两次,只是闻景不如听景,在人山人海的公园里逛了几遍,总觉得有点失望。

听贾珍珠这么一提醒,她忽然就明白了。对了,这是在唐朝。

唐朝的四月天,如果没有这国色天香的花,那会是多么的黯淡。

尽管有了贾珍珠的提醒,可她一走出石洞,马上被眼前的五光十色灼的闭上了眼。

薛黎曾经想象过牡丹花开的样子,却没有想到,它会如此这般的宏伟。犹如解冻的大江般,千朵万朵纵情怒放,排山倒海惊天动地。那般恣意那般宏伟,那般壮丽那般浩荡。积蓄了整整一年的精气,都在这短短几天中轰轰烈烈地迸发出来。

它不开则已,一开则倾其所有挥洒净尽,终要开得一个倾国倾城,国色天香。

她曾经在梦中曾亲吻过那些赤橙黄绿青蓝紫的花瓣,也曾在想象中创造姚黄魏紫豆绿墨撒金白雪塔铜雀春锦帐芙蓉烟绒紫首案红火炼金丹……想象过花过开时节洛阳城上空被牡丹映照的五彩祥云;想象过微风夜露中颤动的牡丹花香;想象过被花气濡染的树和房屋;想过象洛阳城延续了一千多年的“花开花落二十日,满城人人皆若狂”之盛况。

但是在这一刻,所有的想象都败给了现实。

第六十七章 宴会(二)

金灿灿的姚黄,紫巍巍的魏紫,红嫣嫣的状元红、白净净的夜光白、黄澄澄的金系腰,绿盈盈的欧家碧、粉扑扑而又红润润的二乔,青悠悠而又黑郁郁的青龙卧墨池……花大如碗,有的其形如莲,有的圆如乡球,有的状如闺楼。薛黎有点呆的穿行在花间,只觉得自己恍然进入了梦境,眼睛怎么看都不够用。

“怎么,看傻了吧。”贾珍珠好笑的捏着她的脸,她的反应早在预料之中,“我之前没跟你说就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周家的春日宴,最有名的就是这牡丹花了,又名万花会,你见的这还只是一小部分,等到前面了,有整盆牡丹花堆起的花楼花幛,那才叫惊人呢。”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蓉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薛黎点点头,不自觉的念道,果然闻名不如一见,不是牡丹不美,只是自己在后世看到的那些花会没能完全展示它的全貌而已。这番看罢,才明白什么叫国色天香。

“好诗!”薛黎这边跟贾珍珠说着,就听到旁边一声喝彩。举目四望这才发现,原来身旁也有些跟自己同时进门的人,此刻正三三两两的往进走。刚才自己吟的诗,不少人都听到了。

叫好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大约三十多岁,齐腹美髯,文士打扮,身边还围着一群年轻的文人士子。他们本来几人也是在一旁赏花吟诗,忽听得薛黎念的这首诗,只觉得无比精妙。所以就出声喝彩。

完了,薛黎暗想,自己终于走了一把穿越必备定律。吟诗。而且还验证了另一条定律,不管在哪里吟诗。必定被人听到,而且还一定会被别人夸一句好诗。接着,有点黑线的看着走上来的人,接下来是不是就是攀谈求诗然后出名了?

见到薛黎地样子,那人没有觉得有不好意思的。反倒是大大方方的走了上来行礼道“夫人恕在下唐突了,只是在下偶听得夫人所做地这首,道尽我等所思所想,真是妙哉,妙哉。一路看而夫人的才思敏捷又在我等之上,如此短地时间就能写出这么好的诗,实在令人钦佩。在下一生别无所好,就是喜欢和朋友诗词唱和,刚听到夫人的大作。一时忘情出声,还忘恕罪。”说着又陶醉的拊掌赞叹起来,旁边的那些年轻文人们也纷相点头应合。

薛黎在心里感叹道。唐朝人好诗是举世无双地。以前看资料说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人人都爱诵读唐诗。连那些青楼楚馆中的歌姬也不乏擅诗之人。现在看来。先不论这些人的写作水平怎么样,光是这种热情。恐怕都是其它朝代所不及的。只是薛黎一没打算顶个才女的名声,二来也不擅于厚着脸皮剽窃他人作品,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所以忙回礼解释澄清着“先生诗的确是好诗,只是不是小女子所做。这是一位老先生所作,我在别处偶然听得,见此情此景,一时感慨,拿来借用罢了。”

“哦,敢问何人大作?”那中年书生一听说另有其人,立马来了精神,追问道,“在下对这诗的作者很是仰慕,不知夫人能否引见?”

“这个,这位先生姓刘,名禹锡,字梦得,自号庐山居士,彭越人。你这么好学,他肯定乐意接见了。只是他一向隐居在山里,你去了恐怕也找不到。”薛黎说完暗自算了一下,刘禹锡是唐中晚期的诗人,现在是唐初,你跟他隔了百十年,怎么拜会?去了自然是找不到。

“没关系、没关系,只要知道下落,我必定要去那里游历一番,总有希望可以遇到地。”显然这书生很是认死理,而且也很乐观。薛黎笑笑,一语不发。且不说苏杭一带离这里有多远,即便是他去了,就算找不到刘禹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肯定对自己大有裨益,那又何必要阻他。

“不知这位刘先生还有什么诗词传世?”书生显然是听的意犹未尽,想从薛黎这里挖几首。薛黎想了想脑子里记得的,本想随便念一首搪塞他,但又怕多说多错,便支吾了过去,说是没得主人允许,不好将人家地诗作拿来炫耀,他日书生自己上门拜访不是更加妙哉?那书生被她这么一说,深以为然,欣然应允。薛黎还请听他们不要把自己刚念的那首诗流传出去,老书生可惜地捻捻胡子,满脸遗憾地同意了。薛黎的做法站在他地立场上是可以理解的,没经过作者允许,自然不能随便传播人家的文章。这个时候虽然没有知识产权,可是文人之间对别人的作品都是很尊重的。剽窃其他人诗词那种没皮没脸的事,会做得人是少之又少,这比后世那种盗版满天飞的文化环境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经过了这小小的插曲,薛黎终于见到了宴会的主人,周家小姐周慧兰。平心而论,算是中规中矩的大家小姐一名,无论是相貌气质才情都不是最佳,但据说在名门淑媛中人缘极好。薛黎不明白为什么,贾珍珠点拨了她几句,她这才明白周小姐好就好在中庸之道,不会因为美丽而给女伴们带来压力,走到哪儿都不会抢了其它人的风头。而她从小的贵族教养身份,也使她走到哪里都不至于平凡的让人轻视怠慢的地步,这样一个人,只要人品不是太坏,怎么可能人缘差呢。

薛黎看到她的时候,她正跟一群少女们手持纨扇,围在花架下的一条长案旁说笑着。见了贾珍珠来,忙招手招呼她过去“姐姐来的好巧,正碰上甄公子刚做了首诗,我们都在看呢,你的见识最广,也来帮我们品鉴一番”。

“你这可就说笑了,我有几斤几两,别人不知道了你还能不知道。”贾珍珠应了声,拉了薛黎走过去“那些诗啊词啊的,我看上去就头疼。”

“头疼?”周小姐拿着扇子掩口笑道,“那可更要看了,看看今天我们的甄大才子能不能治得你的头疼。”说着就把人堆中的人拉了出来。只见那人一手还拿着毛笔,墨汁淋漓,显然是刚写完诗文。他被一堆少女起哄着,一脸的尴尬的往后缩,一个劲儿的说“周小姐取笑在下了。”

好漂亮的男人,薛黎看到他的脸不禁赞叹了一声。眉不画而黛,唇不点而住,长发齐腰,红衫飞舞,在满园的牡丹花映衬下,真像是从花中走出的花神。被一堆女子推搡着站在贾珍珠面前,手足无措的样子,竟显出几分我见犹怜的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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