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了张放。他在实战与后来锻炼中,慢慢把原先这具身体本能的反应,一点点炼化,变成自己的东西。今天他能够面对面与比剧辛还强的万章放对,凤叟所授的东西,功不可没,即使他只学到一点点皮毛……
凤叟向张放点点头:“你很不错,令人刮目。而且扬长避短,另钻研**之术,倒也有出奇制胜之变。”
张放单膝跪地,顿首道:“若无大剑师当年指点,放绝对无法直面万章,凤老前有指点之德,今有解厄之恩。放无以为谢,唯拜而已。”
张放是列侯,而凤叟一介布衣,身份高下如云泥,但面对这一跪,凤叟却坦然受了,悠然道:“某云游域外,不料想见到万某率众欲谋君侯。若是寻常时候,某不理俗事,但君侯身为汉使,持节西行,身负君恩国事,绝不容私怨所伤。某夜入万某营帐,点其额以警示(张放等人恍然,原来万章额头的红点是这么来的,难怪他遮遮掩掩)。然万某其心不死,一意孤行,以众门客攻击足下所派巡哨之大汉军兵。某已将所有门客尽毙,并泄露杀机,引动那位神箭手小兄弟气机,同时现身示警……”
张放等众这才明白,原来如此。初六大惭,原来不是自己警觉,而是人家故意泄露杀气。而彪解则早已释怀,更对自己能与大剑师有幸交手一合而沾沾自喜。
“万子夏,不愧为大豪,为义生,为友死。这几位义仆也不差,好好埋葬他们吧。”凤叟说罢,甩甩衣袖,引吭长吟,“……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被明月兮佩宝璐。世混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驾青虬兮骖白螭,吾与重华游兮瑶之圃。登昆仑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
吟啸声中,身影一闪,再一闪,倏幻倏现,眨眼数十步,渐渐远去,隐没于漫漫风沙之中……(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四章 【望 赤 谷】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啊!”彪解连连朝凤叟离去的方向打揖,叹服不已。
对这位倏然来去,却解救了他们一行人的奇人,张放也只想到那“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古之侠客了。
青琰却有些不爽:“没听到他说么?‘不理俗事’,他原来不打算救我们的,若非公子是使节身份……哼!”
张放检查阿罴的膝盖,没啥大碍,看来凤叟还是知道分寸的,闻言笑笑:“高人嘛,总有些与世俗不同之处,要不怎么能叫高人呢?再说了,人家最后不也援手了?别管过程,看结果。”
两个侍女童心未泯,好奇问彪解:“彪叔,你认识这老人家,他的头发为什么是黑的,胡须却是白的?”
彪解挠挠头,想了想道:“听长安公卿所说,大剑师常采百草花,秘制炼法,服食之后,白发转乌。我七年前见到大剑师时,他的头发还没全黑,夹杂着些许银丝,今日见之,居然已全是黑发……”
别说二女侍,所有人都听呆了,这世上还有白发转黑的事?
张放想想,白发转黑的案例,后世似乎也是有的——当然是未经证实。
韩骏喃喃道:“说不定再过七年,咱们再碰到他,他那一把白髯,会变半黑半白也说不准……”
“……登昆仑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
想起此老离去时所吟之古辞,人人心头冒起荒诞念头——昆仑!西域!此老游西域,该不会真是登昆仑而采食“玉英”,延寿百年吧?
心头震撼还没退消,山谷那头响起急促的马蹄声。众扈从一惊,兵刃刚归鞘又哗啦一下抽出来。
高坡上的初六挥手大叫:“是咱们的人!”
的确,那闪亮的头盔与泛着油光的皮甲,还有那赤色战袍,昭示着来骑正是巡哨的大汉骑卫……
惊魂一夜后,继续上路。队伍里的骑卫又少了两个,都是被万章及其门客所杀。由于无法带上路,只能与万章等人尸首一起,埋在谷口附近,做好醒目标志。将来条件许可,再把他们的遗骸带回大汉,带回长安。
三天之后,被解救的五十多汉民终于与汉使团汇合,队伍一下扩大到百人。还好这条路线是非常成熟的商道,历代汉使也多走这条道,沿途诸国皆有供给之责,后勤方面没有问题。
走走停停,一路向西,天气一日冷甚一日。风沙漠漠,戈壁茫茫,驼铃声声,碧水沉沉。日月星辰交替间,不觉已进入伊利大草原,赤谷城,在望。
“乌孙国,大昆弥治赤谷城,去长安八千九百里。户十二万,口六十三万,胜兵十八万八千八百人……东至都护治所千七百二十一里,西至康居蕃内地五千里。地莽平。多雨,寒。山多松。不田作种树,随畜逐水草,与匈奴同俗。东与匈奴、西北与康居、西与大宛、南与城郭诸国相接……”
以上是后世汉书的记载,记载的时间与此时相去不远,所以张放一行出现在乌孙境内时,所看到的景象与书中记载差不多。
张放一行来到赤谷城,是十月初的事。这不到二千里的路,走了两个多月,也实在够慢的了。没法子,这不是行军,而是迁徙,队伍里老弱占一半,两个月赶到赤谷城,已经算很好了。
乌孙大昆弥已经得到消息,早早派出大臣出迎百里。
张放在与乌孙迎候使取得联系后,就地扎营、立帐,等乌孙人前来迎拜——这不是张放想摆谱,而是大国威仪,非得如此不可。
半日之后,乌孙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