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年分!”雪侬又轻啜一口,连连点头。“可惜,生命周期似乎不太长,最多五年。”
埃米尔的眸子从杯沿上方凝视她。“看来这九年里,你学了不少。”
雪侬耸耸肩,拎起裙摆在桌前坐下。
既然暂居在这时代,就得乖乖换上这时代的服饰,虽然她的硬纱衬裙已不符合这时代流行需求的那么宽大,不过在家里就不必太讲究了,夏天穿长裙就够辛苦了,她可不想太委屈自己。
至于头发,她也没有闲情逸致去戴这年代流行的卷曲发条,搞不懂戴上满头义大利螺旋面到底有什么好看的,随便在脑后梳个发髻,再插个发梳就够多了。
“听雅克说,艾莎和你堂哥的三个孩子都由你扶养?”
“是。”
“他们也住在这里吗?还是夜丘?”
“不,他们住在巴黎市中心的新建公寓里,对他们而言,夜丘太无聊了。”
在她看来,巴黎才无聊呢,每天都是宴会、舞会、歌剧,真是浪费生命!
“你常常去看他们吗?”
“从来没有,但他们每一年都会回夜丘去住上十天半个月。”
“咦?既然你负责扶养他们,怎能不常常去探望他们?”
“我不想离开夜丘,事实上,自从解决那位越南公主的麻烦之后,我就不曾离开过夜丘了。”
“为什么?”
“怕你回来的时候找不到我。”
那样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听在雪侬耳里却有如被人扔了一瓶冒烟的硝化甘油到她手上,而她全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它,屏息了两秒,她猝然起身走到落地窗前,视若无睹地望向绿意盎然的森林,心头宛似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焰住似的揪成一团,胃也抽紧了。
他甘愿守在夜丘整整九年不离开,就为了等她?
她无法理解,只不过是一时迷上她而己,短暂的迷恋总是有清醒的时候,但他却执着了整整九年,为什么?
因为他们没有正式道过别,所以他终结不了这段迷恋吗?
“雪侬。”
不知何时,埃米尔悄悄来到她身后,双臂亲昵地环住她的腰,一阵甜蜜的温暖立刻包围住她,她轻飘飘地倚入他怀里,贪婪地品味散发在空气中的愉悦。
“嗯?”
“九年前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头一次见到你,我就迷上了你……”埃米尔低沉地呢喃。
“我知道。”日记上写得清清楚楚的,不知道才怪。
“但当时我以为只要能够得到你,很快就可以抛开对你的迷恋了……”
“这我也知道。”她也认为应该是如此,特别是经过了九年的分别之后,他早该将她抛到宇宙另一头去了,谁知他竟然……
究竟是为什么?
“可是……”埃米尔将下巴轻轻搁在她头顶上,嗓音轻柔如丝。“那一夜风雨中,你逼使我发泄出心中的怒气,当风雨停歇时,你也抚平了我心中的暴风雨,当时我就明白,我不再迷恋你了……”
“……”是吗?那他干嘛守在夜丘等她九年?
“因为我爱上了你,雪侬,这就是我忘了告诉你的事。”
他……爱上她了?
乍闻这震撼性十足的告白,雪侬先是一阵错愕,然后是激动、狂喜——按照以上的顺序各三秒钟,但不到十秒钟,情绪忽又急转直下,一路狂泄到冰点以下,狂喜化为惶恐、慌乱、骇异——同时发作,她猛然回身推开他,好像被人自身后捅了一刀似的,一时失措得说不出半个字来。
不,不对,他怎能爱上她,他爱的应该是另一个女人呀!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