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叹了口气,心说长成这样,也难怪被人骗去卖-身。
他之前还在吐槽危险人物,想说明明可以靠脸吃饭,为什么非得去当强盗?现在轮到自己身上立刻双标,如果要他出卖色相,那他还不如去当强盗。
换位思考是个好东西,林牧立刻从心里认同了危险人物,甚至一时发散思维,觉得自己是不是也可以落草为寇,搞一搞星际版的劫富济贫?
热水澡简直荡涤心灵,洗完之后,林牧收起那些满天乱飞的心思,重新坚定了正确的人生观——卖-身和抢劫都是不对的,他得找个正经路子赚钱。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发家致富的小算盘还没打响,林牧那点儿“资产”就遭受到了重大打击。
刚出浴室他就直觉哪里不对,抬头一看,果然看到危险人物有些可疑——电线杆子似的站在他的宝贝快递箱旁,手里拿着一罐蜂蜜,哦不,应该说是一个空罐子,里面没有蜂蜜。
被偷吃了!
这一刻,林牧只觉得自己心里狠狠揪了一下,简直有种失恋般的痛心。
危险人物十分僵硬地立在原地,慢半拍的抬起视线,看向林牧时满眼茫然,好像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好事。
林牧指了指危险人物手里的犯罪证据,瘪着嘴问:“好吃吗?”
危险人物明显一怔,目光逐渐有了焦点,视线逐渐下落,看向自己手中空罐。
他刚刚……做了什么……?
眉心一点一点皱起,皮肤一寸一寸变红,危险人物就这样当着林牧的面,烧成了一只人形虾米。
林牧叹了口气,绕过他走到快递箱边,翻了半天,翻出最后一个蜂蜜罐子。
坏消息是,危险人物吃了他整整一罐蜂蜜,而且是他打算留到最后吃的百花那款。
好消息是,人家好歹没有赶尽杀绝,还给他留了半罐,就是他自己之前剩的那罐。
林牧把最后半罐蜂蜜宝贝似的揣在怀里,挺直腰板,凶巴巴地跟危险人物对峙,“你就不想说点儿什么?”
不管怎么说也是偷吃东西,现在被人现场抓包,好歹也该说句对不起吧?
危险人物抿了抿嘴唇,喉结微动,雾蓝色的双眼怔怔看着林牧,却是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倒不是他连道歉都不愿意,只是从小到大,他从没试过偷吃人家东西,更没试过偷吃之后被人抓个正着。
这种感觉实在是……
太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