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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第1页)

阿傍仔细标注了刺杀五大御者的组别,写到最后自己都迷茫了,&ldo;我呢?什么都不用干?&rdo;

他在暗器和布设陷阱方面是一等一的高手,但要论空手白刃,确实差了点。时间太紧迫,离天黑只有两个时辰,来不及供他行动,明王道:&ldo;这才不过第一城而已,后面四城会越来越难打,最后还有藏珑天府,有的是你立功的机会。&rdo;

阿傍闷着头哦了声,明王在他肩头一拍,&ldo;挑显眼的位置再标五处,然后回去等天黑。&rdo;自己摘下草帽,进了一家酒肆。

酒肆里酒香冲天,几口大缸即便盖着盖子,空气里流转的香气也熏人欲醉。他趴在柜上,对柜后的胡狄姑娘笑了笑。波月楼的四大护法,个个生得都很匀停,他们身上没有血腥味,也没有凛冽的肃杀。倚在午后斜照的一束光线里,脸上带着温和洁净的笑,像邻家高楼上读书的贵公子。

胡狄姑娘长着一双猫儿一样的眼睛,瞳仁是蓝色的,高鼻深目,比一般的云浮姑娘五官更深刻。她穿着紧窄的织锦小衣,天气太热了,两弯雪臂大方地袒露着,没有半丝引人浮想的羞怯。她坦然望向他,&ldo;客官,要买酒么?&rdo;

明王把白银的酒壶放在柜上,&ldo;打满。&rdo;目光在她脸上一转,又道,&ldo;另要一碗,我现饮。&rdo;

胡狄姑娘抿出一个笑靥,深深的梨涡里装满了蜜,是甜的。

&ldo;我们胡狄的酒有很多种,客官要哪一种?&rdo;

明王道:&ldo;最烈的,越烈越好。&rdo;说着将酒壶递过去。

胡狄姑娘伸出两手来接,腕上各色的珠串,在斜阳里绽放出绚丽的光彩。

前臂纤细,上臂修长,没有练武后的紧实,可以肯定这是个远离杀戮的普通姑娘。他对普通的女孩子还是很友善的,越是危险的坏境里,越需要这样艳遇般的调剂。

她拿着酒壶,转身去揭酒缸的盖子。胡狄的酒缸很矮,她弯下腰,窄衣和长裙间刚好衔接,直立时露出欲说还休的一线,弯腰后便大开大合。虽然让男人有意外之喜,但风情而不冶荡,火候拿捏得极好。

明王在柜前,静静看她不经意间展现的少女风韵,想起多年前,曾经有个女人在风雨中同他割袍断义。

那时候波月楼还是波月阁,他领了一项密令,在去往都洲的驿站里,刺杀一名过路的官员。那时候的门规就是如此,杀手领命办事,不需要了解太多内情,甚至连那个刺杀的目标姓什名谁都不必过问。出发之前,会接到一封有关目标人物外貌衣着描述的信件,他揣上信件便上路了。多年在波月阁中的历练,杀人对他来说像砍瓜切菜一样简单。这次也是这样,他的任务完成得很轻松,事成之后还有空闲,在那摊死肉上擦干净自己的重剑。

可是没想到,出门的时候遇上了一个人。换做平时,一刀解决了最干脆,可他却认出她来,那是曾经的青梅。很小的时候,在他家业还兴旺的时候,他们在游戏里扮演过新郎和新娘,彼此也约定过,将来长大了要做夫妻。

当然幼时的话不应该当真,邻家温润的小儿郎,十几年后也许会变成杀人如麻的坏蛋。然而那时的约定,在彼此心里都留下过印记,记得有那么一个人,说过那样一段幼稚又温情的话。

他盯着她胸前佩戴的飞鱼木珠,脑子里嗡嗡作响。这木珠还是他送给她的,并不名贵,是老师布置的课业中,他唯一觉得满意的成品。

她也认出他来,&ldo;敖苏……你怎么在这里?&rdo;审视他身上的细甲黑衣,好像明白了什么,匆忙进屋查看。他闭了闭眼,心也拧起来,在她迸发的哭声里落荒而逃了。

后来再遇见她,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那颗飞鱼木珠当然也不会再戴着了,见到他,平静地说:&ldo;我杀不了你,无法为父亲报仇。如果你我素不相识那有多好,我的良心就不用一次次接受拷问。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认识你,我等了你十五年,你回来了,却杀了我父亲。&rdo;

她和他错身而过,他站在雨里,感觉不到冷热。过了很久才慢慢挪动双腿,发觉腿灌了铅似的,寸步难移。

后来听说她自尽了,死在一个雨夜。他说不清心里究竟是种什么感受,是解脱,还是庆幸?好像都不是。反正生而为人的痛快,到这里全都终结了,那个不见面也许不会再想起的女人,最后在他心上狠狠划了一刀。

胡狄姑娘把满满一碗酒放在他面前,复又转身给酒壶打酒。他垂下视线看粗陶的酒器,酒是好酒,漾动过后在碗壁上留下了一圈缠绵的轨迹。他呡了一口,热辣的口感像粗砺的刀石,刮过他的喉头。

&ldo;客官好像不是本地人,从哪里来?&rdo;胡狄姑娘把打满的酒壶放在一旁,大大的杏核眼里有热情的波光。

他又呡了口酒,&ldo;我是个客商,四海为家。&rdo;

答案似乎不太有诚意,胡狄姑娘有些失望,茫然拿抹布擦拭桌面,一来复一去,擦得清漆都几乎脱掉一层。

夏日的午后,街面上行人不多,酒肆里也没什么生意,世界是热腾腾的。店外一棵杨树枝繁叶茂,树冠上知了成群,在一蓬蓬的热浪里,发出声嘶力竭的鸣叫。

彼此都不说话,萍踪不定的过客,和本地卖酒的姑娘,本来也只是偶然间的一次邂逅,不必太上心。胡狄姑娘看他斯文地一口口喝完了那碗酒,接过空碗道:&ldo;我再给你打一碗吧。&rdo;

他说不必,掏出一块碎银放在桌上。一壶酒当然不值这么多,她垂首找钱,再抬起头时他已经出门了,只看见一个挺拔的背影从眼梢一晃而过,她追出门去,人早就走远了。

回到临时歇脚的地方,阿傍也回来了,正站在窗口向金府眺望。见了他,把一张地形图摊在他面前,&ldo;我在城里走了一圈,粗略画出了撤离的路线。金府进不去,但我知道西墙的防守最松懈,从这里上去,可以直达金云览的书房。楼主射灭了直道上所有的灯,好处是让金云览误以为波月楼的人都转移进木象城了。虽然金缕城目前正戒严,但我料想金云览会疏于自己府内的防范,而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和木宗宗主的联系上。&rdo;

明王颔首,对他这么快就画出金缕城的城防和所有干道钦佩不已。

阿傍摆手,&ldo;我就是靠这个吃饭的,要是连这个都不行,那我怎么在四大护法里立足?&rdo;又看看天色,日头一点点落下来,距离天黑还有半个时辰,&ldo;如果今晚不行,那就留待明晚。我一直觉得时间太紧了,仓促起事,只怕考虑不周全。&rdo;

明王却失笑,&ldo;杀手杀人,难道还要占卦不成?之前执行的任务和这次不一样,以往只能算小打小闹,这次都攻到天外天了,再往前就是众帝之台,全武林有几个人能做到?你不觉的荣耀么?楼主有枞言相助固然如虎添翼,但人多些总不是坏事。金缕城这么容易就穿过了,木象城必定难得多,楼里人早些到,搭人梯也把楼主送出去,否则要我们这些人有什么用?&rdo;

明王是四护法之首,年龄最大也最沉稳。他这些年似乎把一切都扑在他的杀手事业上了,一个没家没口的男人,现在唯一的兴致就是攻破众帝之台。一群不入流的杀手,把那座象征着武林至高权威的城池踩在脚底,绝对是件光宗耀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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