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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嬴政和刘彻收回手,刘彻矜持地抬了抬下巴示意:“你来。”

李世民就只轻轻一按,半分力气也未用上,屋里的灯已经亮起来了。

嬴政也是用上了多年的忍耐功夫,才没像李世民一样傻乎乎的一直抬头盯着那灯瞧,更没傻乎乎的去按开关,让灯亮了又熄,熄了又亮。

刘彻开始还只看着,到底也没忍住,李世民才停手,他也按上了。

嬴政不鄙视李世民——跟一不到十岁的小孩子计较什么。

他就只鄙视刘彻。

一国之君,不成体统。

各回各屋,各拿了小学生的一本语文书。

李世民还好,虽然是国公嫡子,但是他曾经随父母在路上迁移,有时候从一地到一地,路上也未必能沐浴。而且李渊虽然七岁失父成为唐国公以来做的都是文官,可李氏这种武勋世家的根本不能丢,始终有将来要上战场的觉悟,养儿子还是带点糙的。

嬴政和刘彻就不行了,他们觉得身上难受得不行,但今天谁也没打水,明天这个事得安排一下。嬴政想,如果那个刘彻也不愿意干活,他就拿几粒碎金,去找陆氏给他们把一应物事都准备好。

必须快点学会这里的话,随时可以回去的情况下,他们并不怎么担心财物引来恶意。不缺钱,但很难把自己的要求跟别人说清楚。

打开他拿到的五年级课本——因为有《将相和》,刘彻憋着坏坚持把这本塞给他——嬴政拿起小男孩那里拿来的铅笔,别扭的用他们的握笔姿势,在纸上一笔一划的抄写起课文。

虽然还没学会怎么念,但是先抄写熟悉这里的字也好,回头总是要学的。

抄完前两篇《白鹭》《落花生》和后面特意挑出来的《将相和》,嬴政吁出一口长气,估了一下字数:得有两千多字了。

密密的抄在纸上,他因为不习惯写得字体偏大,但也就抄了三张而已。

两千多字呵,只用三张。

外面已经全黑了,嬴政出去捏着鼻子找到旱厕,然后回到屋中,将目光落在电灯的开关上。

轻轻按下去,心满意足的看着它随着他的心意熄灭,嬴政忍住再按一次的冲动,躺到了床上。

很好,今天很有收获。从《将相和》里,他学会了“秦王”、“赵国”、“廉颇”等字的写法,明天就让那女孩念来听一听。

第11章学语言

第二天是周六不用上学,陆星星把金子藏在自己笔盒里,兴奋得大半夜没睡,一大早又醒了,一骨碌起来把堂弟堂妹都抓起来,围着奶奶催:“奶奶,我把早饭给山里人送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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