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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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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晟不辞劳苦,尽管有信使带去了麦穗,他还是又亲自带着一盒麦穗和小麦脱粒晒干后的数据,昼夜兼程赶到江都。

再受杨广之令,重新回到洛阳,带人将李世民的庄园保护了起来。

洛阳可以种水稻,但不是所有地块都适合水稻生长,杨广是有一点后悔的,他要是早信了李世民的话,就让李二郎带着稻种去江都,择上田而种植了。这样他也不必离开江都。

但现在已经晚了,只能将就一下,让长孙晟回来盯着,千万别坏事。

隋唐的气候总体来说又进入了温暖湿润的时期,洛阳在后世也是能种水稻的,不过通常是在大河两岸。窦夫人给李世民的庄子挑选过,有一片地临着水,改造一下也可以作稻田。

小麦还没收时,李世民已经带人育秧,虽说是两季轮作,但他这是育种,挑着地种,跟小麦不在一个地块上,所以并不匆忙,相当从容。

真正忙的是种玉米,这才是在小麦收割后的地块上要轮作的粮食,为的是证明它与小麦可以轮作。而且农人都不知道怎么种,李世民虽然提前给学生先培训了,让他们带着农人种,但现在还是手忙脚乱。

要不是李世民一直没进城,就在梨村住着,而且梨村除了小麦不种,水稻玉米土豆红薯都种,他自己课余留心学□□算有点实践经验,不然光靠看书他也得抓瞎。

其实洛阳最好在春秋两季种土豆,但李世民的说法是跟胡商买了种子,还得假装自己先小规模试种,时间对不上,所以干脆先没有在大田种植土豆和红薯,自己在院子里弄了点地去种,权当是育种了。

只玉米好说,这种粒状类谷物容易保存的粮食种子,买上几车来播种也不奇怪。

土豆和红薯这样易腐烂易发芽的,他也不知道杨广会不会相信胡商从海外万里迢迢运过来,再卖给他几大车还没烂光这样的人间奇迹,就不冒险了,明年再说。

不能去山林间打猎的日子很枯燥,唯一让他高兴的是,长孙晟长驻于此,长孙兄妹便经常过来了,然后长孙晟也不是古板的人,让他们兄妹随意在庄园玩耍。

他终于不受大人约束地跟未婚妻说上话了!

还能不受约束地送礼物!

“二郎你歇歇吧!”长孙无忌喘着气赶上来说。

“我不累啊。”

“我累啊!”

长孙无忌要发狂了。他大概是有母亲那边的遗传,跟妹妹肖父的身材不同,显胖。加上父亲长久不在家,母亲委托舅父教导他,于是他也没传承到长孙家的武风,反而更像个文人。

父亲这两年倒是训练他,但可能看出来他已经长成,再练也练不出名堂,所以只督促他不要放下骑射,没真把他当作未来的武将来练。

所以他怎么跟得上突然间精力翻倍充沛的李二郎啊!

他这一天天的都快把庄子里的野兔给撵绝种了!

“我妹妹再吃兔肉就要吃吐了,你好歇歇了吧!”

李世民悻悻地把一只灰毛兔丢到跟在后面的郭通手里,鼓起了脸,委屈地说:“你阿耶让我看着田,不让我出庄打猎。四娘不会以为我只会射兔子吧?我跟你说,我能射鹿,还能杀熊的。”

是真的,他跟汉武帝和霍去病一起杀的。他的箭先射中了熊眼,然后霍去病的箭也射中了熊颈,只是人小力弱未能深入。然后熊怒而起,冲了过来,侍卫围上,刘彻也拔剑向前,跟他一起戳戳戳,把那头熊给弄死了。

可惜不能跟他们说。

熊皮戳坏了,只做成了帽子围脖,带回来也不显眼,不能拿出来炫耀。

“好好好,我们都知道,二郎你厉害。我们不是都吃过你送来的鹿肉么。行了吧,歇歇吧?”

李世民踢着马腹,原地转了一圈,想了想,总觉得不尽兴,又道:“那我抓只活的给四娘养。”

长孙无忌直接跳下马,死死拉住他的衣袖不让他一会一个主意乱往外蹦了,“你给我停下来!兔子臭死了,我妹妹不爱养。你回去给她讲一讲那个玉米,她蹲玉米田里正琢磨呢。”

我也对玉米更有兴趣啊!你就不能停下来去讲讲,不要再撵兔子了吗!

“四娘也关心农事啊。”李世民乐了,立刻调转马头去他的玉米试验田。

长孙无忌在后面松了口气,可算不拖着他满庄子追兔子了,他心里吐槽不断,但又点欣慰。看样子妹妹以后跟妹婿能过得很好,他这个当阿兄的就放心了。

长孙琰确实在看玉米地,不过长孙无忌没说,他们的父亲长孙晟也在。李世民兴冲冲过来,一下就蔫了,回头瞪了长孙无忌一眼,乖乖下马见礼。

长孙琰抿嘴而笑。

她幼受母训,小小年纪对于自己说亲定亲是很淡定的,而且也很满意。因为兄长与李二郎熟识,属于知根知底的人家,又晓得李二郎性情爽朗不难相处,自己婚后应该不会难过。

定亲之后,兄长还给他们偷渡书信,这有点不合规矩,不过现在受胡风影响,其实也不算什么。

最多就是,李二郎的书信好像比别人更勤一点,更热情一点——这不是错觉,长孙琰在闺蜜聚会的时候也不动声色的打听过,定亲的未婚夫婿像个人样的,都会有私信和礼物不时送上,但正常人都没李二郎这样……她有时候看着信觉得,他好像恨不得马上就把她娶回家一样。

而且李二郎什么都爱在信里说,换弓了,种地了,院子外的野花提前开成一片了,有燕子在檐下做窝了,今天有蝴蝶落在他发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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