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主要的大赚特赚!
号称成本不到一千万,实际上光是卖一些贴片广告就把成本捞上来了,加上宣传花费的2000万,还有后期买票房的花费差不多也有一千多万,光线的纯利润接近有1。3亿!
加上周边的开发,比如在某宝售卖的电影当中出现的玩偶,虽然赚的不多,但聊胜于无嘛!
还有网络版权费,现如今随着国家对版权方面的重视,正规的视频网站已经不敢出现盗版的影片。
只有几大网络视频公司会在电影下档之后的一个星期左右专门买下版权。
这个费用不低。
尤其是大热的电影,费用更高。
相比三十万的导演报酬,赚了将近1。5亿,这个投入产出比例简直可以载入世界电影史册了。
按照沈临的估计,王长田可能会给个500万的红包。
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光线传媒毕竟是上市公司,并不是某人的一言堂,电影赚钱了,股东们自然想要分红,能拿出500万奖励功臣算是不错的老板了!
没想到居然直接给了1000万!
可以想象,王长田提出这个方案的时候们肯定有不少股东表示反对。
后世的光线能超越华艺成为全国最大的影视制作公司不是没有原因。
光是领导人的魄力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大公司拥有广阔的宣传渠道和强大发行能力,他们能站在行业的顶端不是没有原因的。
就好比一家作坊式工作室,生产出一部电影,他需要交给院线的票房分成绝对比正规发行公司的要高,否则,院线不给你排片!
如果发行问题真的容易解决,后来的邓朝工作室也不会在发行《分手大师》的时候撞上了《变形金刚4》。
单打独斗永远比不上有着强大背景的公司!
背靠大树好乘凉,沈临的选择很明智。
虽然有点眼红光线的巨大收入,但沈临很清楚,这是娱乐圈的规则!新人必须遵守的规则!
娱乐圈,尤其是电影界那可不是只要能拍出足够优秀的电影,就能横行无忌的地方。
后世的冯晓刚导演那么牛逼,照样被旺达给卡了排片!
当然,有了第一次成功之后,想要谋求更大的利益就简单了。
比方说这次的《那些年》,沈临就拿到了百分之八的票房的分成!
“大老王还真大方,直接给了1000万!”
赚钱了,当然高兴。
沈临倒也没有什么失态的表现,毕竟这货的隐藏身价早就过了10位数了。
“哇!早知道当导演这么赚钱,我当初学什么表演呢!”
“就是,临子,晚上你得请客呀!”
乔山、贾灵在一旁起哄。
这两人很有分寸,知道怎么做才能让人不生厌的同时,还能拉近关系。
估摸着刚才乔山突然发问也是因为受到了李晓萍的暗示。
“行,必须的!”
“哎!谁告诉你是一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