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想用股权换购的方式换取赵莉颖工作室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沈临看了看李全安:“股权换购?”
什么意思?
估摸着看出了沈临的不解,李全安解释道:“光线的管理层,希望以同等价值的光线的股份,换购赵莉颖工作室百分之六十股份。”
“他们不是已经有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了吗?为什么还要占股?”
之前赵莉颖工作室成立的时候,光线为了表示支持,又是出钱,又是出力,沈临也很感动的换算成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可当时他们并不知道工作室的真实价值!”
见沈临皱眉沉默,李全安接着说道,“我和光线投资见过面,王常田希望我们之间有更加紧密的联系与合作,如果换购成功,你会成为光线最大的个人股东,而且光线方面将以正式协议的形式保证,只要换购完成,光线的董事会将增加一个新的位置,你会成为光线的董事会成员。”
光线投资占据光线将近百分之四十的股权,王常田是法人代表。
剩下的阿里投资占据百分之九,北京三快占股百分之六,最大的个人股东是杜英莲,占股百分之三点八七。
也就是说,光线想用超过百分之四左右的股份,换取沈临目前所拥有版权的一大部分!
如果不是因为《饥饿游戏》带来的冲击,光线估计不会这么急切的想拿下工作室的控制权,或者,他们担心沈临被其他公司挖角,比如说哇旺达!
沈临想了很久,没有说话。
这种事可不是随意拍脑门就能做决定。
光线当然算得上国内的传媒巨鳄之一,但未来会有很多手持重金的影视公司成立,比如说阿狸,比如说旺达!
一旦答应了换购,沈临就算真的绑在了光线的战船上。
且不说光线给予的股份能不能达到沈临的心理预期,就算能达到,一辈子被绑在一家影视公司上面,沈临也有点不太甘心,关键赵莉颖工作室不止他一个人,法人代表是赵莉颖同学!
“你明天再来,我回去想想。”
……
赵莉颖大概在下午收到的光线提出的换股的消息。
她已经不是当初的娱乐圈小百花,当然明白光线的意图。
不过,她跟沈临不一样,她想的很开,光线愿意收购工作室,说明看好他们,当然应该答应!
小两口窝在沙发上,辩驳起来。
沈临是个很现实的人,他首先提出了坏的一面:
“第一点,我们没有那么自由了,开拍电影或者电视剧肯定要优先考虑光线方面的意思。”
“第二点,一旦工作室并入光线,我们跟其他公司的合作就变得很困难。”
“第三点…”
“就没有好处吗?”
赵莉颖皱了皱眉头,问道。
“肯定有好处,我们每年都会获得很不菲的分红,还有,你以后出去拍戏,想请几个助理请几个,我以后拍戏,想找谁找谁,光线买单!”
“那不是很好吗?”
赵莉颖看了眼沈临,接着说道:“你之所以不愿意答应是不是觉得会委屈了自己?还是觉得凭你的本事可以建立一个比光线更了不起的传媒公司?”
沈临虽然有些不爽自己女朋友的直白,但还是沉思起来。
娱乐圈,从来没有一个导演可以横行无忌!
难道他沈临凭借多了一些的经历,接连拍出超级大卖的电影,然后就此冲破各大势力的围剿,建立与他们并驾齐驱或者凌驾于其上的全新集团?
太不切实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