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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野人的日常麻烦(第1页)

云川部的人其实没有族人们的认为的那么富裕,他们认为只要仓库里有粮食,家里的陶瓮里边还有食物,房梁上还吊着几块黑乎乎的腊肉,驴子在后院的驴圈里打响鼻,自己可以躺在暖和的床垫上睡觉,身上的麻布衣衫以及箱子里的裘皮厚衣服还在,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富裕的一群人。

之所以有这样的认知完全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真正富裕的生活。

有了这些物质保障之后,求长生,就成了一个类似毒瘾一般的存在。

就像夸父曾经说过的,他喜欢在吃饱喝足之后躺在床榻上,慢慢的感受肚子里的食物逐渐转化成脂肪,转化成肌肉,转化成力气。

他说,这个过程让他迷醉,他觉得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此。

现在,他只想尽可能长的感受这种幸福。

人就是一种贪婪地动物。

阿布知道自己能活七十个寒暑,他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因为,这句话是族长说的。

因为能活七十个寒暑,阿布的生活处处充满了惬意,他现在做什么都很慢,人,只要慢下来了,就一定能活的比较精致。

所以,他慢慢的穿过竹林,抚摸了每一头愿意靠近他的熊猫的脑袋,路过猪圈的时候,查看了每一头猪的生长状况,其中跟一头瘦的皮包骨头,下腹却垂着两大排乳房的母猪,交谈了很久,鼓励它为部族的养猪事业添砖加瓦,为此,他还亲自往母猪的食槽里添加了很多煮熟的麦麸。

离开猪圈之后,他就看到了乘坐龟壳船顺流而下的云蠡,想要呼喊一声,又看到小苦就站在水渠边上,就笑吟吟的骑着一头牛下了山。

六月的时候,是庄稼们的末日。

再过十天,云川部的小麦,糜子,谷子就陆续进入了收割期,到时候会有很多很多的人拿着农具收割这些短命的庄稼们的生命。

对于庄稼来说,死亡才是有意义的,好在它们的种子已经成熟,因此,生与死之间不过是一场轮回,算不得什么大事。

那么,什么才算是大事呢?

当然是女魃叛逃这件事!

轩辕长久的将女魃放逐在赤水河畔,没有给予女魃更多的关爱,于是,出现跟睚眦淫奔就不算太奇怪了。

他们两人在荒野中结成了夫妇,听说天神都在为他们祝福,以一场暴烈的雷暴形成了最强音。

轩辕暴跳如雷……当然,也仅仅是暴跳如雷而已,他没有出动兵马去找睚眦跟女魃的晦气,不是不想,而是,这两个奸夫淫妇带着将近六千人的队伍,进入了茫茫的荒原之中,想要找到他们是一件非常非常难的事情。

人人都知道这支六千人的队伍进入荒原之后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当年,云川带着族人去荒原捉马的时候,亲眼目睹了一个小部族被风雪冻成冰雕的场面,而第一个发现这个场景的人就是睚眦。

现在,他进入了荒原……如果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了,他应该不会选择这条路。

没人知道荒原里边到底有什么,有流浪野人说那里是无穷无尽的草场,里面有数不清的豺狼虎豹,还有流浪野人说,那里只有一望无垠的沙子地,除过沙子之外什么都没有,任何人只要踏进沙地,就没有活着出来的可能。

所以,轩辕仅仅是暴怒而已,很快就把女魃的事情丢到脑后。

现在更重要的事情是三部族派出去的远征军。

他们围剿刑天的工作,已经进行了将近两年,在这两年中,隶首曾经数次找到了刑天的踪迹,可惜,每一次即将胜利的时候,都被刑天抢先一步逃走了。

现在,隶首,虎战士,再加上狱滑三人统领的武士群,已经离开了大河的入海口,一路追踪刑天的踪迹去了北方。

大河入海口向北的地方,就是那群白皮肤的人来的地方,考虑到刑天的部族中,本身就有很多的白皮肤灰眼珠的人,轩辕,云川,蚩尤一致认为,刑天在大河入海口已经没有了存身之地,只好向北方逃窜。

轩辕不认为隶首,虎战士,加上狱滑就能杀掉刑天,能干这种事情的人,只有他与云川,就连蚩尤都差一点。

可是呢,不论隶首他们能不能杀掉刑天,至少已经把刑天驱逐到了远方,想要再回来,那绝对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刑天的脑袋能不能拿回来不重要,重要的是刑天再也没有力量来骚扰大河上游三部落,这对三个部落来说就是一场大胜利。

所有的事情都在族长的掌控之中,阿布就是这么认为的,他今天之所以心情愉快地下山,就是为了去见临魁……

临魁快要死了,他的身上也长满了跟他父亲神农一般无二的红色斑疮,皮肤溃烂不说,严重的时候,皮肤下边的肌肉也会溃烂……

族长听说了这个状况之后沉默了很久,沉默之后,族长就去找了精卫,仔仔细细的检查了精卫的身体,同样被仔细检查过的人还有云蠡,以及出生不久的公主,听说,族长在检验老婆跟儿子,女儿的身体的时候,检查的极为仔细,一寸皮肤都没有放过。

阿布不知道族长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明白族长为何会命令小鹰在他之前就下了山,所以,阿布决定稍微加快一点步伐,所谓的加快,也不过是屁股下的牛跑的稍微快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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