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还是咱们第一次这样牵手。你的手如今一点也不像干过粗活的,软得很,据说手软之人非富即贵。”
宋春雪被她抓得手心有些痒,“别让人看到了,长针眼。”
“又不是什么见不得的事儿,牵手而已。”谢征握着她的手指,忍不住叹气,“唉,老了老了,还要偷偷摸摸的跟人谈情说爱,这一点不像你的脾气。”
车轱辘在街道上滚动,不急不缓,一点也不颠簸,宋春雪挑起一角帘子往外看,京城果然繁华,感觉街上行人的穿着普遍较为华丽,人也看着气派些。
而且人来人往很是拥挤,跟赶集似的。
“对啊,今日就是赶集,你果然会过日子,对这些很敏锐。”
宋春雪点头,“是啊,我就是个种地的。说起来咱们要不要先赶集,看看你们京城的集市有多繁华再回去?”
谢征欣然答应,“好,去看看。”
马车在街角的一处僻静处停下来,他们俩下了马车。
宋春雪今日特地换了体面一点的衣裳,谢征之前送她的碧玉石色软绸简装,这个天气穿着不会太热,出行也方便,远远看着英气十足。
她用一支谢征送的玉簪挽起长发,没有别的发饰,简单素净,显得脖颈修长脊背挺直,带着修行人特有的精气神。
下了马车,宛若一从修竹,便让人眼前一亮。
谢征抬手要扶她,被宋春雪睨了一眼。
“怕什么,我已经多年没在京城了,不会有人认出来。”
宋春雪利落的跳下马车,“还是小心为妙。”
谢征在京城也算不得小人物,毕竟像他这样因为一身硬骨头一再被贬的人,想来虽然没有多少好友,但知道他的人不会少。
他们一左一右沿着繁华的街道往前走,宋春雪感慨不已。
“不愧是都城,街上卖什么的都有,麦子的价格也贵一些,粗粮好少。”
“我还是头一次见没煮熟的米,好白啊,看着就知道煮出来很香,没想到米价这么贵,难怪我们那儿的人吃粗粮,细粮吃不起啊。”
“哎,这个是什么?”
“一路上碰到不少杂耍,果然这里的百姓安居乐业,大家日子过得也好,看着就是太平盛世,吃喝玩乐的地方随处可见,你怎么想的,之前被贬到我们那儿的时候,在夜里哭过吧?清水有时候都没得用。”
她就是个初次京城见世面的乡巴佬,看到什么东西都能跟他讨论一番。
谢征都很有耐心的解答。
“还好,就是刚到那儿嘴巴干得起皮了,好几天嘴唇喝不上,夜里要喝好几次水,干燥上火好几日舌头疼的不敢吃东西,有位婆婆端了一碗浆水让我喝了才好的。”
“第一次喝觉得酸酸的还微微有点臭,第二次去了面馆里吃了碗浆水面,觉得特别好吃。”
宋春雪都馋了,这样热的天气她最想吃浆水面。
耳边听到有人在喊爹,而且越来越近。
她开玩笑道,“哪个当爹心这么大,女儿都喊了好半天了……”
“爹,爹,你何时回来的?”
下一刻,一个衣着华贵的女子汗津津的跑到他们面前,随后泪眼汪汪的抓起谢征的手臂。
“爹,你回京了怎么不找我,你都不想着女儿!”
“……”宋春雪尴尬至极,连忙往旁边站了站,显得更像谢征的随从。
他们父女长得很像,谢征在女儿面前也是个慈父,温柔和蔼,拿出帕子给女儿擦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