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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红粉世界190(第2页)

嗯,不是没有,这类人欺负人的时候多了去了!只是说,风险会大很多。不显山不露水也就算了,一旦冒点儿头,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更何况,奥斯汀先生是百万富翁,是女王封的男爵,也不算是没根基了。类比的话,薇薇安也不算是普通人。

暂时放下麦尔顿侯爵夫人不管了,薇薇安拿出了一盒腮红给埃文斯伯爵夫人来看,询问她的意见:“您觉得这个怎么样?”

可丽腮红是春天上市的,没得说,又是大受欢迎。不过,当时腮红都是一个色号,就是此时腮红最常见的粉红色。也有用红色胭脂纸,或者红色胭脂膏的,但如果是粉末,一般就是粉色,不大可能用红色。

这也算是大家尝试过各种颜色后,得出来的最合适的颜色了。

就像粉底一样,薇薇安也渐渐不满足只有一个色号,打算在大家可接受的范围内开辟新色号的市场了。不过腮红到底不想眼影可以五彩缤纷,颜色跨度上别说眼影、指甲油这些了,就连口红都比不过。

口红的主流色号虽然就那么些,很多奇怪的颜色就是个添头。但腮红在颜色选择上显然更加狭窄,除了粉色,就是近似粉色那些。这次薇薇安就调了两个色,一个是偏棕、橘调的南瓜色,一个是偏紫色的粉色。

薇薇安拿给埃文斯伯爵夫人看的是南瓜色的,她觉得很惊讶:“这也是腮红吗?”

虽然过去大家总是说,女士们的化妆台上,就是装着各种颜色粉末的瓶瓶罐罐。但其实那些颜色的差别并不大,无外乎就是红色、粉色、白色而已,最多就是有深浅的不同。南瓜色多多少少是和这些不沾边了,也难怪埃文斯伯爵夫人会觉得惊讶。

然而薇薇安大力推荐这个色号:“这个颜色其实比粉色更能显得人年轻,更清新温柔呢!”

“噢,是这样吗?”埃文斯伯爵夫人来兴趣了。

其实南瓜色也只是个笼统的说法,偏橘调一些,就很容易显得元气,偏棕调一些就类似焦糖色了,衬得人温柔,而且也更适合冬天而薇薇安调的这个南瓜色,其实就偏棕一些。

嗯,主要是因为现在更愿意化妆的,还是有一定年纪的贵妇人。先推出这个色号,从思路上来说是完全没问题的。

薇薇安亲自动手给埃文斯伯爵夫人化妆,发挥了曾经美妆区博主的实力,将腮红轻轻扫过脸颊。这个颜色要出效果,面积是要比普通粉色扫的大一些的,但又要注意边缘的过渡自然。不过好在也就是刷个腮红,在化妆技巧里,还是比较简单的。

化妆完毕之后,埃文斯伯爵夫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表情满意:“不错啊,真是不错啊奥斯汀小姐,我真不能找到比您更有天赋的化妆师了,这方面您可以称得上‘艺术家’这颜色也很棒,我真没想到这个颜色会很适合做腮红。”

“这次可丽推出新颜色的腮红,就这一个颜色吗?”

“哦,还有一个浅紫色的。”薇薇安拿出来给埃文斯伯爵夫人看:“之前请斯威夫特夫人试过了紫色能够显得橄榄色的皮肤也很白呢。”

其实这都请不少人试过色了,是试过色才从很多近似的颜色里确定了最终颜色,以及对应的调色方案。所以当下不用找相应的朋友试色,才确定不同颜色的不同效果、适合人群。之所以这样做,还是为了营销嘛。

这种乍一看其实有点儿反常识的颜色,就算好用,前面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也很难接受。而不接受的话,就不会知道它好用,这就是个死循环!为了打破这个死循环,引入‘外力’,也就是营销,就很重要了。

这甚至比当初卖普通的粉色可丽腮红,营销力度还要大得多。这还不见得是花钱的事,比撒钱更重要的是,要会花钱,有技巧地做营销——薇薇安度假回来之后,一直在做的就是这件事。

现在‘可丽’的新产品研发,还有营销什么的,都是薇薇安在做。这也是她作为穿越者的优势所在,不然真的让她去做管理,去和合作伙伴打交道什么的,她根本比不过现在正在做这些工作的人。

所以那些她只需要了解一番,并将一些核心的东西攥在手里就可以了,今后肯定也是雇别人来做——现实一些说,她只有一个人,不会分身术,而且也不是工作狂。自己可以做事,让这个世界有一些新东西,改善生活,精神和现实生活都充实了,这也就足够了。

“咦?紫色胭脂有这样的作用吗?”埃文斯伯爵夫人立刻就来兴趣了这个时代的女人,都是越白越好的!对于能显皮肤白的化妆品,都很有兴趣呢。

薇薇安会在众多色号里选择紫色系推出新款腮红,也是出于这一点考虑。说到底,哪怕是白种人,也不是人人都白的。有些是天生的,就是不够白,有些则是后天日晒导致。反正就薇薇安观察,皮肤呈橄榄色、小麦色的还挺多的,其中女士也不少。

薇薇安又在埃文斯伯爵夫人家呆了一会儿,除了又试了紫色粉底,还一起喝了茶,消遣了两个钟头。等到薇薇安回家时,已经快到晚餐时间了。

杰奎琳见薇薇安回来了,立刻拿来了一封信,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木箱。木箱是新的木条箱,看起来只是里面东西的包装,是为了方便邮寄的——果然,木条箱背后贴着大包裹邮寄和海关通关的证明。

“这是国外寄来的啊唔,是佛罗斯?”薇薇安会佛罗斯语,扫了一眼那张通关证明,就完全知道了。

“是的,小姐,信也是和包裹一起到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没和早上的信一起到。”此时的信大多是早上送到人手里。当然,请人跑腿,不通过邮局的信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奇怪,我可没有佛罗斯朋友,怎么会有人从佛罗斯给我寄包裹”忽然,薇薇安脑子里灵光一闪,反应了过来:“玛丽公主最近去佛罗斯了,和女王陛下一起出访呢这或许是她寄给我的。”

大家都知道薇薇安和玛丽公主是密友,所以这样一说,也觉得合情合理了。

薇薇安拿过信,匆匆看了一眼火漆,然后就拆掉了,觉得是玛丽公主无疑了——她其实没有仔细看,如果她仔细看了就会发现,火漆上的纹章和玛丽公主的很相似,但又有不同。

火漆一般会用家族纹章,但有人也会根据家族纹章简化,增加一些个人特色,作为私人章用来盖火漆什么的。玛丽公主也是这样的,因为王室纹章实在是太复杂了,真要盖火漆,就很容易看不清了。

不过她的章也是提取了王室纹章的元素而来,和眼下这个私人章相似,薇薇安没仔细看,看错了也情有可原。

看到信内容之后,薇薇安才发现不是玛丽公主来信。信的内容很简单,寥寥几句话而已:

听说您喜爱阅读,精通佛罗斯语,希望这些正合您的心意。

——霍夫曼·格林威治·瓦罗尔·萨克森

打开木条箱,里面是一个漂亮而陈旧的书箱,再将书箱打开,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几摞保存良好、装帧精美的古书,非常珍稀。这就算是薇薇安,从不刻意收藏古董书的,也能看出来很珍贵。她轻轻揭开盖在那些书籍上的轻薄织物,看到的好像是尘封了数百年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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