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韵之对这本书不太了解,更多的是听陆锦华吐槽。两姐妹一起在大城市打拼,一个是农业局的骨干,一个是服装设计师。
这些年,相处的时间比跟任何人都多。之前听陆锦华吐槽最多的就是周翠花这个老太婆,倒是忘记吃老三老四的瓜了。
“据说,他俩在部队搞基最多,之后为了照顾孩子给孩子找了个后妈,其实在我看来他们根本不爱那两女人。”
陆锦华说着,看着一脸吃瓜的李韵之,又不禁补充了几句,“对了,其实王沉川和王沉军根本就不是周翠花亲生的。周翠花的儿子当时生病看不起病,所以当初在医院门口徘徊很久后,偷偷的把自己的孩子跟别人家里刚刚出生的孩子换了。然后把别人家的孩子抱回来了。当时那女人生了孩子后,还没来得及……去看一眼……就这样被换了。”
“嗤嗤……”
李韵之觉得好像缺点瓜子和啤酒啥的,“那家人也真是可怜了,被周翠花这毒妇盯上!”
“我可知道这小说里好多八卦,以后慢慢跟你说。”
“咱们穿越得正是时候,这个年代可是遍地黄金,咱们又有空间。以后你可以接着去做衣服,毕竟这年头,有钱的人想要穿点好看的,这市场大得很。至于我,我打算弄个制药厂,咱们这空间里,种点啥,那不是轻而易举的。”
陆锦华已经开始描绘未来了,“在这个时代,可比二十一世纪钱要好赚。”
“说的我都有点向往了,不然这样吧,等会儿就去寄信,你离我也离。咱俩一起!”
李韵之说的言辞凿凿,对于男人,两人没啥兴趣。毕竟,他们可是大龄剩女,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潇洒了。
两人下班后,一起做饭一起追剧一起聊八卦,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潇洒了。
天下的男人都差不多,回家不洗澡,不带娃,啥也不做还整天bb赖赖的瞎指挥,两闺蜜看到太多了。
所以对男人,早就没啥期待了。
何况,还是80年代的男人,封建、大男子主义,最主要是这两人还喜欢公的,出去了五年都不管孩子,两个孩子都四岁了。
这种男人,丢大街上免费送,他们都不想捡,可以说是早离早脱身。
“算了,现在就去寄吧。”
李韵之想到这些,脑子里把原主的老公脑补了一万次。
似乎一刻都等不了,看到两孩子稳定了些,于是赶紧跑出去小卖部买了两个信封,又买了一些信签纸,然后说道,“来,咱俩赶紧写,写完了马上去投递,他们早收到就早回来做了段。”
陆锦华笑了笑,倒也是迫不及待的打开写道:王沉川,如果你还没死,还能看到这份信,请尽快回来和我离婚,早离你也早解脱。请速回!
落款处写着:迫切想跟你离婚的农村媳妇,陆锦华。
陆锦华看了看李韵之的,大概内容也差不多。便放进信封里,然后在信封上写上了两个男人所在地,以及军队的地址。
“这个你也能准确的记住,你可真是个人才。你看小说也太认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