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事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认罪认罚,给审判长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说不定还会进行量刑上的较轻判决。
只是。…。
在委托律师陈述完毕,马武抬起头,目光复杂的看着公述人席位。
心里陷入到了深深的自责和无尽的悔恨当中。
低着头一言不发,眼中没有了色彩。
。
…
在马武的委托律师陈述完毕后,徐浩看向了另外两名执法人员。
方世军和冯向。
“被告人马武,在庭审上认罪认罚,承认自己罪行,合议庭已经了解到马武的坦诚和认罪态度。”
“下面,现在请被告方方世军,冯向的委托律师进行陈述。”
方世军和冯向做的是无罪辩护,他们不像马武。
马武是检方掌握了确切的证据,和完整的证据链。
而他们的罪行是可以进行反驳的,有一定的几率可以做无罪辩护。
双方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两人的委托律师林深,面对徐浩的询问,开始陈述:
“审判长,我方进行的是无罪辩护,我方的主要辩护意见如下。”
“首先:我方不同意检方控告的滥用职权。”
“根据滥用职权的定义:指的是利用自身的职能去做某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进行滥用,或者行使自身的职能用以牟利。”
“在本案当中,具体的流程是这样的。”
“在当时,我方两名当事人在安药集团进行立案后,是确认了秦宝的犯罪行为的。”
“这里说明一个前提,那就是在当时立案时确定了秦宝的犯罪嫌疑,不做现在的辩诉。”
“继续。”
“我方两名当事人对其进行抓捕行为。
是在我方的职能范围之内。
并没有违反我方的职权。
我方承认我方在当时有非法行为,可是这非法行为违反的是执行规定,执法规定。
我方愿意接受行政上的处罚。”
“但是我方不认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我方希望检方能够从这一点进行看待。”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答辩。”
徐浩听完林深的回答,将目光看向了杜明。
本次庭审,被告方有三人,也就意味着需要指控三次。
对于马武的认罪认罚,徐浩表示减轻了不小的工作量。
只是这个。…执法方的嘴有点硬啊!
其实在徐浩的认定,以及确定的事实当中,执法方有没有滥用职权?
肯定有啊!
你都跑到别的省,依仗着你的身份,不出示任何身份证明,把人给从省外给带回来了,不是滥用职权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