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执法,并且还涉及到了跨省跨区域,滥用职权。
为了办一个很普通的刑事案件,他们愿意这么去执法?
苏白这时候举手示意补充问题,得到允许后开口询问:“你刚才所表达的是你能够理解企业的困难。”
“所以通过违规行为解决企业的困难。”
“你理解的企业困难是指什么?是指他们卖伪劣产品,卖打着对人体有益,实际上,各种元素超标的伪劣产品?”
“伱担心的是他们把这些伪劣产品卖不出去吗?”
“再有,你明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且违规了相关的程序,只是因为理解企业的“难处”,所以就这么做了是吗?”
方世军愣了一下,点了点头:“是的。”
苏白笑了笑,照这么说还真是个大好人了?
苏白没有进行追问,接着听方世军继续回答其他问题:
“我不知道违反条例是滥用执法,对于这方面我不是太了解,我和冯向当时想的就是尽快的去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回来,完成这一个案件。”
“因为这个案件的影响力还是挺大的,尤其是对我们当地的企业。”
“我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
“至于我们用什么身份…。用的是执法的身份,在当时抓捕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抓捕条例出示身份什么的,主要是因为当时在省外进行执法,时间紧迫,忽略了这一点。”
。
…。
面对苏白的提问,方世军把能回答的都回答完了。
面对方世军的这几个回答,苏白扯了扯嘴角。
这回答越来越离谱了。
这种回答,谁会相信?
先不讲别的,一般人谁会冒着被处分和被开除的风险,去抓捕犯罪嫌疑人?
本身作为执法者,就应该严格执法。
知法犯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
…。
没有必要再继续询问下去。
方世军和冯向滥用职权的行为,在刚才的陈述中,从侧面已经证实。
他最关心的是第一个问题,方世军和冯向的违规执法,是谁让他们这么做。
只是。…。
两个人都不愿意开口,那就没办法了。
可能还是需要检方继续深入的调查才能发现。
审判长席位上,徐浩敲响法槌,看了一眼诉讼材料,又看向林深:“被告方方世军和冯向两人的委托律师,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林深:。…。
“审判长,我方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咚咚!
徐浩微微点了点头,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那么事情就简单多了。
“被告方方世军和冯向两人由于涉嫌违反执法管理条例,进行跨省非法抓捕。”
“对于自身的职能,没有做好相应的规范作用,以本身自身的职能涉及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