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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怕呀,”宋小赢的声音愈发阴寒,“这汤叫‘霸王别姬’,就得要现杀现做才好喝!”
“……”
野山鸡拍翼的声音窸窸窣窣,易卿尘不敢妄动,紧张地与它面面相觑。
宋小赢道:“这野山鸡是长白山深山老林里现抓来的。这畜生啊,说来还有点儿好笑,本来是只山鸡,长了几根漂亮羽毛还以为自己是凤凰了,据说它被陷阱绊住的时候,还跟那儿抻着脖子唱呢!”
宋说着将一只手搭在易卿尘的大腿上,眼神一变,问道:“你说可笑不可笑?”
易卿尘紧闭着泛白的嘴唇,默而不语。
“易老师看过电影《霸王别姬》吧?”宋小赢说道,“那袁四爷为了给他心爱的程蝶衣补气血,做的就是这道汤。你今天有口福了,平日里唱歌辛苦,正好补一补。”
易卿尘想不起《霸王别姬》里的桥段,只隐约记得那电影很是压抑,最后张国荣演的程蝶衣刎颈自尽了。
“来,上菜吧!”宋小赢阴寒地吩咐道。
身后的男人闻言紧捉住那只野山鸡,移至易卿尘面前,举在锅子上方,随即亮出手中银色短刃,“刷”一下划过它的脖子。野山鸡哀啼一声,发狂挣扎,动脉里的血瞬间飙了出来,鲜红色飞溅在易卿尘的脸上和白衬衫上。温热又咸腥,是一只畜生的贱命留下垂死的温度和气味。
易卿尘头皮一阵发麻。
野山鸡的脖子断了一半,耷拉着,再也发不出声音。翅膀还偶尔扑腾,带起它深蓝色和翠绿色交织的光泽羽毛,犹如死亡了的艺术一样瑰丽。
男人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将它脖颈上的口子划得更张。血,汩汩流入锅中沸汤内,那嫣红及时化开,融入奶白的汤汁中,汤汁由白变粉,再变深,仿佛一座火山的大口,吞噬着,一滴两滴……直至血尽。
野山鸡只剩一副空了的躯壳,男人收起刀,带着野山鸡的尸体退到了众人身后。
宋小赢瞟了一眼易卿尘比墙壁还白的脸色,满意地笑了笑。他站起身,拿起一只精致的白瓷碗,用汤勺搅动着锅中原本不知是什么的肉,边盛汤边说道:“趁热喝,这么金贵的东西,别浪费了……”
空气中弥散着一种味道,混合了血肉和动物内脏,是一种刺鼻、腥臭的热味。
沈鹤衣在一旁冷眼旁观,看着那一碗血汤,语带双关地对他说:“小易,光是好好弹琴就用不着补气血了,何苦非要唱歌呢?你自己掂量掂量。”
易卿尘确实被这一切惊住了,惊到毛孔冰冷,冷到血液里去。人都说杀鸡儆猴,可他此刻不是“猴”,而是那只“山鸡”。这屋子里手执利刃的人无非是想不费吹灰之力地解决了他,用来警告敲打他背后的“主子”。
易卿尘不能就死,更不能做一只任人随意宰杀的“山鸡”。
父亲、阿野、家,他什么都没有了,不能再没有了音乐,这里面寄托着秦寒松毕生的期望,也是他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
酒壮怂人胆,更何况易卿尘本就不怂,一身韧劲儿。借着三杯白酒的后劲,易卿尘冷笑一声,抄起面前的碗,心无旁骛,仰头将那一碗血汤一饮而尽。
易卿尘擦擦嘴角笑着说:“果然滋补暖胃。”目光灼灼,眼中是不寻常的光影,倔强又顽固。
宋小赢和沈鹤衣难掩惊讶的眼神。刚刚一直软弱的人不是应该哆嗦着落荒而逃吗?没想到这只“山鸡”的脖子这么硬。
易卿尘喝完了血汤,又扭头看向身后,视线落在那只甲鱼身上。
别姬别姬,只有姬,没有别,这出好戏怎么收场?趁服务员没反应过来,易卿尘捉起那只甲鱼,按在面前的桌上,说道:“两位如果不介意的话,这接下来的活儿就交给我吧!”
还没等宋小赢开口,易卿尘便将甲鱼的壳翻了过来。那龟的脑袋和四肢在壳里来回伸缩,无声地挣扎。
江琳达刚看了野山鸡放血,已经腿软,可又实在好奇易卿尘要对那甲鱼做什么,于是也凑了过来,站在圆桌的最远端探脑袋瞧着。
易卿尘脸上还沾着血,看起来却异常平静,像个没有感情的刽子手。
当甲鱼又一次探头挣扎时,易卿尘手起刀落,一声闷响,它的脖颈上立现一道暗红色开口。原本灵活伸缩的头瞬时像霜打的茄子,无力地耷拉在白色桌布上。暗红色粘稠的血液从伤口慢慢往外渗。甲鱼的脖子挺硬,短刀又不够力度,易卿尘接连砍了好几刀,直到它的整个头和身子分离。
在众人讶异的目光里,易卿尘徒手抓起那截断头,扔进面前这锅血色沸汤里,瞬时千波万浪,溅起一片腥红。
“啊——!”江琳达惊呼着捂着嘴退了几步。宋小赢也不自觉地站起身来。
易卿尘抽出宋小赢位子上垫着的洁白餐布,擦拭着刀,直到那洁白餐布上血迹模糊,像一幅印象派的红色涂鸦。
他舀着汤勺,盛了一碗,连同那节煮得半熟不熟的脑袋,一起端到宋小赢面前:“宋先生,尝尝吧!”易卿尘淡笑着递上去。
“啊!快拿走!”宋小赢抬手去挡,一碗汤倾翻在地,一半泼撒在他暗绿色天鹅绒西装上,而那截断头正好掉在他的鞋子上。宋小赢吓了一跳,一脚将断头踢飞,口中惊喘着:“你特么有种……”
“唷喂!吃个饭怎么还弄了一身,不如今儿先散了吧,小赢也得回去换身衣服不是?”沈鹤衣害怕过一会儿矛头会对准自己,他可是斯文人,不想面子太难看。
“对,我这一身脏,就先走了。易老师,今天幸会了,咱们改天再聚。”宋小赢说罢,脱掉湿了的外套,带着江琳达一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