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马是食草动物,肉质细嫩美味爽口,今晚上的开发小分队都有口福了。
他们熟练地生火,将角马肉切成小块,串在树枝上烤了起来。不一会儿,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气。
吃过晚餐,他们烧了开水,让每一个小分队成员,都补充了水分,然后开始搭建帐篷,安排夜晚轮流休息的岗哨,还要准备好足够的枯树枝,要保障有一夜缓慢燃烧的篝火。
夜空中繁星点点,但夜风呼啸着,吹得帐篷沙沙作响。热带茂密的丛林中,不知名的夜鸟,单调乏味地一声一声地叫着。草原深处,偶尔一阵高亢尖利的野兽嚎叫声,为这寂静的夜晚,增添了几分恐怖和神秘的气氛。
李一帆安排了队员轮流站岗警戒,他自己则主动承担了后半夜的值岗任务。
丛林中的夜晚,可是野生动物的天下,没有任何污染源的南非地区,夜空繁星闪烁,想起后世污染严重的时候,没有一丝云彩的夜晚,天上只有一颗孤独的月亮,看着地球上的所有人,发出无言的嘲笑!
虽然野营地燃烧着篝火,密林深处,一双双眼睛,在漆黑如墨的草原夜幕之下,反射出森冷的光芒,只要这些野生动物不靠近五十米之内,岗哨也只是监视着。
已经是后半夜了,烦人的夜鸟可能是叫累了,不再发出任何声音了。
野兽也停止了嚎叫,要么是在啃食猎杀的猎物,要不就是没有找到食物,肚子饿了没有力气嚎叫。
草原之万籁俱寂,自己要求站末班岗的李一帆,背着步枪,警惕地巡查在宿营地周围。
突然,两个明亮的光点,快速地在丛林树枝间穿梭跳跃,不好,来了一只猎豹!
猎豹有着长长的腿和非常纤细的身体,与所有其他猫科动物截然不同。头部小而圆,耳朵短,成豹和幼崽的眼睛在收缩和放松时都有圆形瞳孔。后颈部的毛比较长,好像很短的鬃毛一样。因为猎豹具有流线型的体型,所以跑起步来显得十分轻盈。脊椎骨十分柔软,容易弯曲,像一根大弹簧一样,跑起来的时候前肢和后肢都在用力,而且身体也在奔跑中间一起一伏;在急转弯时,大尾巴可以起到平衡的作用,不至于摔倒。身体的特殊结构使得猎豹奔跑速度极快。
公元前1700年,埃及人就已经驯服了猎豹。他们钦佩猎豹的超高的速度、狩猎的能力和美丽的皮毛。
埃及人尊猎豹为皇室和声望的象征,是地球上速度最快的动物。迅速成为欧洲、亚洲和印度皇室珍爱的狩猎伙伴。
直到19世纪初,追求拥有一只驯化猎豹,就如同他们追求黄金一样的执着。
某些皇室和贵族组织的狩猎活动,是为了挑战和炫耀,而不是为了把猎物当作食物。
因为狩猎,代表着最高的权力和受人尊重的声望。
李一帆已经把背着的步枪,拿在手中,随时准备开枪射击,对于这种速度奇快的杀手,不论怎么重视,都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猎豹在慢慢靠近宿营地,李一帆手中的步枪,紧紧地握在手中,枪托抵在右肩膀上,右手的食指,扣着扳机时刻准备着射出去子弹。
距离大约只有三十米了,猎豹一步都能跨六米远,一秒可以跑四步,不能再等了,李一帆瞄准丛林中的光点,果断开枪射击。
“砰”、“砰”、“砰”。
一连三枪,快速移动的光点消失了。
帐篷内休息的人,已经都被惊醒了,准备要起来查看情况,李一帆喊道:“继续休息,外边没有任何情况。”可是语言不通,在黛米儿翻译后又喊几声,这才都又继续睡下。
天明了,东边的太阳已经跃出地平线,在朝霞的衬托着,慢慢升起来了。
李一帆和早起的西可多,两人一起到丛林中,找到一只被猎杀的猎豹。
今天早上的早餐,食材这下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