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景辰回应道:“原本想着好好玩玩,但此案既然被安王搬到台面上来,那便不好再拖延下去。说来也简单,无非就是把案子给翻了。”
若是依着现有的证据,即便是开堂重审,瞿鹏诚也不会被定为斗杀罪。
杨士钰的想法多半就是想营造刑部衙门有失公允,初审、重审都在偏袒瞿氏旁支。
待案子判决之后,定会有“新的证据”浮现,到了那时候,越氏再跑去御史台、或是大理寺喊冤。
作为初审、重审主官,两人都逃不脱干系。
相比之下,杨士钰还能有许多说词,罪过也较轻,再有安王、朱全章从旁策应,想来是能够从中全身而退。
雪中送炭之人少,落井下石之人多。
真要到了那样的境地,指不定会有多少人跳出来踩上一脚。
圣上若肯庇护一二,自当无事,可也难免因此失了圣心。
江景辰不能准确猜到杨士钰的全盘计划,大致上也只能够推测出七八分。
计划是好的,唯独安王成了变数。
这也充分说明了一点:当自身实力不够时,绝对不要去与上位者谈合作。
潘弥业这么多年来能够左右逢源,靠的就是“不偏不倚”,不该做的事情一件不去做,当下也不想掺和其中,于是便不多问,只道:“你最好是心中有数,别去招惹不该惹的人。”
江景辰回应道:“大人放心,下官只是想还苦主一个公道。”
公道?
世间哪来那么多公道?
真把自个当成是江青天了?
潘弥业暗自嗤笑,面上正色道:“此案交由你全权处理,本官不会过问,希望你能够不负“青天”之名。”
这是在说要划清界限,话里话外多少带着几分讽刺。
江景辰不禁觉得有些无语,当即说道:“杨士钰玩忽职守不敬上官,恳请大人示下,余下之事自有下官去办。”
所谓示下,就是在要先前商定好的“条子”,也就是刑部尚书的亲笔批示,盖上印信与正式公文无二。
拿了“条子”之后,江景辰便可以渎职之罪将杨士钰押入大牢候审。
潘弥业面露诧异之色,开口道:“竟有此事?当真是大胆。本官近来忙于家国大事,对刑部诸事不能顾全,若真如你所言,自当严惩不贷。”
江景辰对此嗤之以鼻。
这才进政事堂也没几天,估摸着话都难以说上几句,能有个屁的家国大事要忙。
无非就是事先把话说在前头,往后若是有了差池,也能将自个完全摘除在外。
当真是一只白了尾巴尖的狐狸——老奸巨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