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惊心道:“从一开始,你就知道是我。”
周兰泽挑选着衣物,臭美地对铜镜比划,今天要穿哪件。
听到这句话,他假装没听到。
当外头的昆仑民间情|报机|构在查南洋派时,又何尝不是也向南洋派,袒|露出了自己脆弱的肚腹呢。
被反查,是很正常的。也是派里例行惯例的。
防患于未然。
唯一的巧合,只是那天,百无聊赖的周兰泽,拿起了暗部的情报报告而已。
仿佛全是偶然,又仿佛一切注定。
在那个时刻,万种因素汇聚,他就是会拿起那份报告。
知道年山墓园那个烧伤的女孩,来找他了。
找他剥皮抽骨。
要他身上这副……属于她三哥的骨架。
周兰泽哼着歌换上长袍,今天的大红色,够亮眼。这么穿,她无法不注意到他。
他没答话。
他默认了。
纪筝也沉默。自己好像个笑话。
她反思自己,轻敌了。
定岗城隍后,她太自信了。
连阎王她都能谈判个有来有回。
她自信啊,自信有鬼阵印托底。
却没想过,自己没有培植属于自己的势力,只是单打独斗;也没想过,在奢比尸之眼绝对的强大精神控制力下,她连使用鬼阵印的机会都没有。
她竟然是仰赖周兰泽那可笑的情愫。
而活下来的。
她假借上净房,与冥灯相通。
太素早在冥灯中,被动听了个明白。
“你只需顺势而为了。依老夫对他的了解……”
“少主,他已经把你当爱人了。”
爱人?
周兰泽身上流淌着初代苗女的血,那种疯狂的血。
苗女利用爱人,欺骗爱人,暗算爱人。
得到力量,又在死前想永远霸占住爱人,不许他走,不许他跑,也不许他再复活。
和自己的后人生生世世绑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