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辍学之后,就直接回农村了!”
王谦随口回应道:“我现在在家种地,顺便做点小生意。”
周梦蝶语气中的轻视之意,他自然也听出来了。
如果换成上一世,他肯定会因为自己出身农村而感到自卑,然后竭力遮掩。
但现在,他却回答得无比坦荡。
经过上一世刻骨铭心的教训,他终于彻底明白,什么才是真实的,什么才是自己真正引以为傲的。
“呃……回农村种地?”
果然,周梦蝶的表情变得古怪了起来。
“小蝶,原来你在这里呀!”
突然,一个男子的声音从旁边传了过来,“这位是你朋友吗?我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声随人现。
说话的,是个穿着蓝色西装,穿着皮鞋,留着中分发型的小伙子。
看起来很是精神!
上下打量王谦之时,他还有特意搂了一下周梦蝶的肩膀。
周梦蝶似乎有些反感,一把摊开男子的手,这才指着王谦介绍道:“长轩,这是我大学同学,王谦!”
“大学同学?”
那男子瞬间肃然起敬。
虽说他是城里人,家底也还可以,但终究只是初中毕业。
对于大学生,给人的第一印象,那就是知识分子,需要刮目相看才行。
但随即,他脸上的惊讶又变成了不屑。
王谦的长相确实比他英俊帅气,但身上却穿着一件破旧且劣质的棉袄,鞋上沾满了泥巴。
怎么看,都是个从农村跑到县城里来的土包子啊!
单凭这一点,就让他瞬间生出一种自我高人一等的优越感。
“你好,我叫钟长轩,是小蝶的男朋友。”
或是为了展现绅士风度,他还准备向王谦伸出了一只手。
但看到王谦的手沾满污泥后,他又急忙收了回来。
旁边的周梦蝶见状,急忙站出来打圆场,“王谦,钟长轩有些洁癖,你不要介意。”
随即,她又补充道:“对了,他家就住在县城里,他爸妈在经营一家饭店。”
“哦!”
王谦只是随口回应了一声,就直接绕开两人前往收银台。
两人愣在了原地。
周梦蝶满脸尴尬。
但钟长轩的脸色却渐渐铁青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