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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第2页)

“老身这就去叫人过来抬。。。要不小姐先回屋歇息,这里由外面奴才伺候着。”嬷嬷也是好意,如果单独将人留下,如果不是特殊行业的人,还真会吓晕过去。

我努力控制着声音,轻声道:“不用,叫人吧。”

嬷嬷出去叫人,我看着床上已经包裹成粽子一般的尸体。不久前她还是个活人,年轻、貌美,还在皇子皇孙面前表演着歌舞,而此时她年轻的生命已经戛然而止,死得很难看。

老天爷还真是残酷,对待人间的芸芸众生没有一丝怜悯。他们可是神仙,怎么可以象人类一般的无情?

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句话此时的涵义,远比男女之爱份量更重。

第三部 春来百花开 第三十一章 两位陪同

第三十一章 两位陪同

两个家丁进来了,一人抬头,一人抬脚,将女尸抬起,嬷嬷又帮赵惟能掖好被子。

弄好一切,我们退了出去。

厢秀在门口,躲在了稍远的角落里,害怕地望着我们出来了。对于死人的畏惧是人类的本能,不能强求所有人都有嬷嬷一样,练习出来的胆魄。就连我都未必敢包裹尸体。

两个家丁往前走着,不知道为什么,人一死,身体就会比原先的重许多,两人抬得很慢。

其中一个家丁可能踩到小石头,脚一滑。一只手扶了扶地,棉被一边松了,棉被里一只惨白的手臂垂了下来。厢秀看到此情形,吓得用手遮住了嘴,差点没叫出声来。

他赶紧的双手环住棉被,站稳后继续往外搬去。

他们慢慢离去,那条白得扎眼的手臂就露在夜晚的空气中,无声的述说着一条鲜活生命的最后结局。

我站在屋门口看着,轻声问:“怎么办理后事?”

站在我身边的嬷嬷回道:“城脚有个乱葬岗,挖个坑埋了就是。”

“会不会擦干净再穿一套衣服?”我感觉到惋惜和伤悲,这种错综复杂的感情在内心纠结。

“刘小姐还是细心人,但还是不用了。”嬷嬷犹豫后,还是说了出来:“恕老身多嘴,有时埋下去没多久,就会被那些杀千刀的给挖出来。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连这样的也要,有时还好几个一起去挖。”

真的有此事?古时侮辱尸体确实是砍头大罪,挖出七窍流血惨死的女尸。。。简直是。。。此时任何想法都是苍白的。

嬷嬷见我有点异样,连忙说:“将军砍了好几个,还五马分尸了两个,但就是难以收敛,也不能再多杀了,还要这些东西驻守城池、挖石做苦工,死得太多上面难交代。其实人死了,肉身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不是烂了,就是被虫蚁咬,不必太在意。”

我深深吸了口气:“那就不用埋了,烧了”

烧了?嬷嬷一愣。

我只觉得沉重,呼吸都快不顺畅了:“既然人死,肉身什么都不知道了,那么就帮她擦擦干净,然后换套平时穿的干净衣服烧了吧。也不会因为肉身被辱而心存怨恨,在府中滋事。”

“老身这就去办”嬷嬷听后觉得在理,于是去追那两个家丁,赶去处理。

那个看门的家丁在一旁轻声道:“小姐要回屋吗,小的护送小姐出院。”

我点了点头,跟着家丁。厢秀提着灯笼在旁边照路,但她的手抖得厉害。今晚无风,而红灯笼晃得象在大风天气里一般。

我想起了屋里的昏暗和阴森,于是道:“屋里蜡烛太少了。”

家丁回答道:“是将军说不必太亮。”

不要太亮的原因可能是,赵惟能醒来时,不想清晰地看到身边躺着的可怖尸体。平时他虽然能很好的隐藏自己情绪,但是此时我能感觉到他平静得有时几乎冷酷的表面下,那种不为外人得知的痛苦。就算他和其他皇子皇孙一般草菅人命,也会为身边躺着冰冷而恐怖尸体而惊骇。

他其实非常喜欢,也珍惜来之不易的我,贪恋我的身体,我的一切。所以当他想降服我,发觉我有了死念,立即惊慌的求原谅。当我不再留恋人世,昏睡不醒,他努力吊住我的命,希望我能恢复。只有在我面前,他时不时会表现出一个正常男人应有的吃醋、妒忌、霸道。

我命道:“再点燃几只吧,将屋子照得亮点,小心火烛。”现在房间里已经没有尸体,还是亮一点好。这样赵惟能醒来,见到灯火通明,也就不会害怕了。

“是,小的一会儿就去办。”家丁帮我开了院门,送我和厢秀出院子。

回去后,我倒下就睡。根本不在乎有什么鬼再来找我,我不做伤天害理的事,又何惧鬼神?因为半夜起来过一次,这觉睡得特别长。

屋外的阳光,透过纸窗将屋子弄亮,并且将我从睡梦中弄醒。我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就看到赵惟能与北华一般的俊美脸庞。他正坐在床边,痴痴地看着我,嘴角微露浅笑。

一时间我有了种错觉,也愣愣地看着他,最后不自觉地微笑着。

我爱北华,从第一眼见到就爱上了。当他在奈何桥上等我五百年,为我挡住风仙的报复,为了我义无反顾的投入红尘,我爱得更是死心塌地,除非形神俱灭才能终止。

不要问老天为什么那么残忍,既然他们定下了规矩,那么就在规矩中求得生存。

依旧以为自己在做梦的我,伸出手来,扶在了这张此时温柔似北华的脸上,轻声呼唤了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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