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没错。
这忙我倒是能帮啊!
这刘东涛在篮球社待了一个多月也不是白待的,他本身就是京城人,性格大大咧咧的,篮球水平还可以,所以很快在篮球社混熟。
收到陈学旭电话以后,立刻去找社长说了一下原因,
说,如果这个事有问题的话,自己就不上了,让陈学旭上。
社长问陈学旭,你这同学篮球打的怎么样?
“绝对好啊,比我好多了。”
刘东涛回答。
社长说那就来吧,刚好缺个人。
“而且你说你舍友那么牛逼,是不是能吸引好多女孩子过来?”
社长问。
刘东涛立刻明白过来,说,我懂我懂,社长交给我安排。
于是,刘东涛立刻在几个群里散发消息。
“下午和理工大学篮球赛,大一才子陈学旭要代表我们学院参加。”
“陈学旭?哪个陈学旭?”
“就是那个写《何以笙箫默》的陈学旭啊!”
“哥哥好棒!”
“啊!听说他很帅的,他会打篮球?”
“会的,打的还挺好!”
“那我们去看看吧?”
“陈学旭他好帅的,我就喜欢他那款的。”
“对的,何以笙箫默我看了好多遍呢,超喜欢的!”
“陈学旭,他下午去打篮球?”
林雯雯从自己的宿舍床上爬起来问。
刘东涛说:“那肯定,我干嘛骗你。”
“嗯,那就去看看好了。”
林雯雯笑着说。
“不是吧,雯雯,现在约你出来还要找老陈的口号?”
“哎呀,没办法啊,咱们学生会想对陈学旭做个采访嘛,学生会太忙了,真没时间陪你。”
林雯雯笑着说。
刘东涛半认真的说:“自从你加入学生会,就觉得我们之间越来越远了。”
林雯雯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敷衍的挂了电话,唉,高中的时候,林雯雯觉得刘东涛篮球打得好,就是最厉害的男生。
眼界开阔之后,人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