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若歌哪里懂什么茶,她是典型的除了那奶茶红茶绿茶都欣赏不来的人,来这茶馆纯粹就是凑热闹,倒是胡历还真品起了茶来。
两人来的时间较早,选了个不错的位置,即离着说评书的台子近旁边的桌子又比较少。坐了不一会茶馆就热闹了起来,七七八八的人也坐满了,都嗑着瓜子说着话。
秦若歌作为一个二十几年的死宅还真少见这种阵势,一直好奇的四处张望,胡历看她那个样子也觉得挺好玩的,虽然这茶在他喝来不怎么样,但是这茶馆感觉还是来得值。
不一会儿一个精瘦的老先生走上了中间那高出来的台子,和秦若歌想象中的不一样,人家没穿着那种蓝色大褂,而是一般的衣服。
老先生虽然瘦看起来却是精神抖擞的,他一上台之前喧闹的茶馆里立刻安静了下来。他往哪台子上的桌后一站、醒木一拍、折扇一指,开始说起了书。
近县这边的方言不像是筑黔市只是口音重多少还是听得懂的,这边的方言简直就像另外的语言体系似得,秦若歌听了半天硬是就听懂几个词,一会儿新鲜劲也就过了。
“他说什么啊?”秦若歌感觉像是回到了大学四六级考听力,完全是猜都无从下手猜。
胡历看她那样子就知道她完全没听懂,就等着她来问自己了。胡历活了这么多年无聊的时候什么都会涉猎一点,语言方面可是十八国语言精通的。
更别说近县这边的了,虽然带点近县本身的口音有的词比较别扭,但是理解意思还是没问题的。看着秦若歌眼神闪闪的,他就耐心的跟秦若歌当起翻译来。
这说书先生讲的是建国以前一个村里有户姓黄的人家,原本穷困潦倒家里除了一个中年男人,就只剩一个老人和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男人在老婆跑了之后万念俱灰,带着老人孩子就准备去山里自杀。
结果在去山里时遇到了一只被猎户用陷阱困住了的黄鼠狼,男人心善,老人又是觉得黄鼠狼是有灵性的,就把它从陷阱里救了出来,还把身上最后一块吃的喂给了它。
男人把老人和孩子带到了自己早就寻好的歪脖子树下,准备结束苦难的日子,此时之前他们救下的那只黄鼠狼却是跑来,叼起婴儿的襁褓就跑。
男人虽说是下决心来寻死的,却也见不得自己的骨肉被野兽活活咬死,赶紧追了上去。
那黄鼠狼带着男人在山里穿行最后却是将那婴儿叼进了一个山洞里,男人一路追进去在山洞里看见了毫发无伤的婴儿,以及一地的金银珠宝。
见到这副情景男子立马跪在地上叩首,感恩着黄大仙显灵,收拾着财宝带着婴儿回去找到了行动不便的老母亲,三人搬到了城里过上了富贵的日子。
……
胡历像个同声翻译似的跟着说书先生把整个故事给秦若歌翻了一遍,说白了就是个黄鼠狼报恩的故事,秦若歌竟然还听得津
津有味的有点入神了。
“想什么呢?”胡历戳了戳她脸上的肉。
秦若歌这才反应过来这一场评书已经说完了,有点意犹未尽,可惜她听不懂说书先生说什么,又不好意思一直劳烦自家老板当翻译。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这黄鼠狼还挺有情有义的。”
故事里的黄鼠狼其实彻底颠覆了秦若歌对黄鼠狼的印象,在她的印象里黄鼠狼算是种有害的动物,更何况“黄鼠狼给鸡拜年”这种俗语已经是深入人心了。
“哼!故事就是故事,那种生物最为阴晴不定了,又小心眼记仇。它能因为那农夫救了它与他金银财宝,回去那下陷阱的猎户还指不定是不是尸骨无存呢,遇到那种东西离得远远的最好。”
胡历难得说那那么一大段话,秦若歌好半天才理解过来胡历说的是黄鼠狼,不过那黄鼠狼是成精了吗?秦若歌有点迷糊了。
知道自家这个小助理是个没常识的,胡历端起茶又抿了一口跟她说起了黄鼠狼这种动物来。
黄鼠狼虽然在俗语里背了个不好的名声,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候又因为偷农民的鸡搞得自己声名狼藉,但是本身来说这种东西是极有灵性的,比较容易修成精怪。
只是大多个性古怪,说好听了是爱憎分明实际上就是小心眼记仇得厉害,有很多地方都拜黄大仙,就是指的它。甚至有的家里得过它的恩惠,为了不招记恨都会在祖宗的牌位里多供奉一个它的。
一般情况下宗祠里面有叫做“黄太祖”、“黄太爷”一类的,却只有一个称谓无名的,基本上就是这种情况。
胡历跟秦若歌耐心的解释着,秦若歌听的是津津有味的,甚至觉得比说书先生说的还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