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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营救行动上(第1页)

李元忠刚离开一会儿,忽然又回到了院里,李浩见状一愣,眨巴眼睛望着他,问:“你又回来干什么,我说话不好使了?”

紧接着,又是一人进入院子,竟是一身黑衣的陆云,陆云进院便道:“少爷,是我让他回来的。”

“哦?”李浩闻言愣了片刻,忽然反应过来,赶忙问,“粮铺关门是不是跟曹田有关?”

陆云点了点头,道:“少爷你说过曹田不会那么容易善罢甘休,还派我每天夜里去盯着曹府,昨晚我便发现曹府有异动,曹家十几个爪牙悄然出动,去了隆昌粮铺的李掌柜家里,劫走了李掌柜才刚满四岁的小儿子李小宝,那是他唯一的命根子。”

“原来如此。”李浩闻言恍然大悟,忙问,“可知道他们将人劫哪去了?”

“知道。”陆云道,“他们劫了人后便悄然出城,一路往北,进入沙漠又行了一百六十多里,将人送到了乌尔禾风城,那里驻扎着一帮马贼。”

“乌尔禾风城?”李浩闻言一惊,庭州北边的乌尔禾风城他前世的时候去那里旅游过,在未来世界可是新疆的奇妙景观之一,又被称为魔鬼城,其实那不是什么城池,而是一个独特的风蚀地貌,其形状怪异,从远处看上去像一个阴森恐怖的城池,因而得名魔鬼城,李浩赶忙回屋拿出地图看了看,指着正北方的一处山群,道:“应该是在这里吧。”

陆云看了看,点头道:“是这里。”

“马贼有多少人?”李浩问。

陆云道:“很多,我不敢靠太近,怕被发现,初步估算,不下三百人。”

“三百人。”李浩蹙眉喃喃,“魔鬼城不在丝路之上,就算有马贼,也应该不会太多,三百人算是极限了,这曹田果然跟马贼有来往啊。”

一直没有说话的李元忠着急地问:“这可如何是好,大人,不如由卑职带人去突袭那些马贼吧。”

李浩挑眉问:“突袭?带多少人马?”

李元忠想了想,道:“两百足矣!”

“呵呵。”李浩冷笑,“两百人出城,曹田会看不到?曹田若是看到了,不通知马贼?”

李元忠闻言一怔,顿时说不出话来。

陆云双眉紧锁,是啊,想要对付那么多马贼,非大批人马不可,但大批人马出动,必然会让城里的曹田知晓,曹田又是马贼的同伙,这问题棘手了,何止棘手,简直无解。

谁知李浩却忽然昂起头,双眼微眯,缓缓道:“营救人质这种任务,自然还是要特种兵出马。”

中午的时候,庭州城北方十五里外沙漠边缘的巨石下面聚集了二十八个人,这二十八人虽然穿着平民服侍,但也掩盖他们浑身的杀气,没错,这就是李浩的二十八个特种兵,化妆成平民,先后出城,然后在这里碰头会合,李浩已经给他们交代了任务,第一:保护好自己;第二:救下隆昌掌柜四岁的儿子。

经过楼兰古城一战,李浩才知道这些特种兵儿郎在他心目中有多么重要,当然,他们的本领也证明了他们的价值,所以李浩特别叮嘱他们,救不到人不要紧,千万要囫囵着回来,李浩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让这二十八个铁血男儿感动得鼻子发酸。

二十八人马集合完毕,策马出发,直往北而去,同时还带上了李浩的神器-军用望远镜。

当天晚上,月明星稀,李浩登上了庭州的城楼,负手远远眺望北方,只见放眼所见尽是茫茫黑色,皎洁的月光让边陲之城披上了银色纱衣,如此夜景,让李浩想起了一首很契合眼下意境的诗句,不禁缓缓吟来:“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边关。”

在长安的时候,他曾用这首诗装过逼,但当时只是为了装逼而已,现在他真的站在了万里之外的边关城上,望着冷月映照下的苍凉景象,心中感慨万千,他在庭州的所作所为,虽然比不上王昌龄所说的誓死守卫国家边关的那种荡气回肠的热血气概,但他也确确实实地正在守卫边关的安宁,他要让庭州的百姓们吃饱,穿暖,富足起来,一个国家不仅仅要抵御胡马,还要防止内部的动荡,如果老百姓们如果连饭都吃不饱,那么他们除了造反,还有其他的路可走吗,国家官员内部的腐败,真的比胡马还要可怕十倍,起码他就知道,宋朝和明朝就是毁在了一群腐败的文官手中。

二十八批快马一路狂奔,终于在黑夜之中看到前方沙漠中出现一座巨大的古城之影,宛若一头巨兽,匍匐于前方,飞鹰拿起望远镜看了看,只见魔鬼城那里奇石林立,有的像塔,有的像宫殿,有的像巨型雕像,如此多的怪石都是由风力自然侵蚀而成,这让人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还有六里远。”飞鹰取下望远镜,缓缓道,“怪石太多,遮挡了视线,所以并未看到敌人。”

刺刀闻言道:“那派人去查探一下吧。”

猎豹闻言点头,然后道:“张寒,你前去查探,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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