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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章(第3页)

王武提了个条件:“你先拉我们上去,我们就说。”

封烨还没笑,郝沉就先掩着扇子笑了一声:“事到如今,你还想提条件?之前不是在河边还计划着等我们一进入地宫,就把这石门从外面关死的吗?”

他们在河边的密谋这群人竟然都知道?!

意识到了这一点后,王武和赵毅两人终于收起了所有心眼,老老实实的交代了。

他们就是山匪,而且是流窜多年的山匪,因为犯下了几桩大案,一直被官兵追捕,无奈之下,才逃到了人烟稀少的陇丘。

窝进了这深山老林里,想着等风声过去再出去活动。至于这木屋,确实也不是他们的,是一对在山里居住的农户的。

夫妻两,连带个五岁大的孩子,一个没留,全都遭了毒手。

“畜生!”

方阳听到这抑制不住愤怒的骂了一声,亏他还一直以为这两人是好人!

他骂完还觉得不够,撸起袖子就想跳下去揍他们。曹子睿及时的拉了他一把,才没让方阳真跳下去。

见方阳被制住住了,封烨才接着问道:“然后呢?你们在这儿应该也待了挺久了吧,风头早已过了,为什么还一直待在这儿?”

“因为。。。宝藏。。。”王武犹豫了一下,但随即想到,杀人的事都说了,接下来发生的事已经无关紧要了,所以他还是如实全说了。

陇丘埋有西羌皇城的遗迹,而西羌皇城里,也确实如王武在路上所言,一直有宝藏的传说。

只是传说虚无缥缈,少有人当真,王武和赵毅两人,听说过宝藏,但是跟大部分人一样,压根没当回事。

他们在强占了木屋后,男女屋主拼死反抗,拖着他们两个,让那五岁的孩子先跑,他们先杀死了男屋主,又擒住了女屋主。

至于那跑进丛林里的孩子,被王武养的那只有野狼血统的狼狗咬断了脖子拖回来了。

他们又轮流跟女屋主玩了一夜,最后也一并杀了。

到了第二天,这尸体隐约有些发臭,两人便商量着尸体拖到别的地方埋了。因为他们要在这山里躲一阵子,这木屋就是长居地,所以他们没有将尸体埋在附近。

正好,两人前几天在遗迹那边发现了这个地洞,现成的坑,把尸体往里面一丢就成,方便又省事。

所以两人一人拖一具,一起将夫妻两的尸体拖到了这里。至于那孩子的,早被那狼狗啃的七零八落,就剩点难啃的骨头了。

他们将尸体丢到了地洞里,随便埋了点土盖上,又重新合上石门,然后打道回府。

可是当夜,王武突然想起来,那女人手上有个金镯子,在埋尸的时候忘记摘下来了。

金镯子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他们两个被官兵追捕,逃跑时以前攒的家底也没来得及带,可以说是一穷二白,这蚊子再小也是肉,不能浪费。因此两人在隔天,特地又回了那坑洞里。

然而他们再次打开那石门,挖开那覆盖在尸体上的薄土的时候,发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

尸体。。。不见了。

尸体要是完全不见了也还好,可能是被别的什么动物叼走了,虽然他们没看到坑洞附近有什么拖拽的痕迹,但总比看到土里仅剩的金镯子强。

他们埋尸的土坑里空无一物,只除了那女屋主的金镯子。

这金镯子是套在手腕上的,轻易是掉不下来的,只能是有人主动脱了下来。

但是谁会特体把尸体搬走,又把土重新埋上,并且,把那两具尸体上唯一值钱的金器原封不动的留在这儿?

正常人类的逻辑都干不出这样的事,王武和赵毅对望了一眼,冒出了同样的想法。

人干不出来,那只能是鬼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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