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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
黝黑的手指一顿,差一点扯断手下的系带,戈登下意识吸了一口气抬起了头:“主人有何吩咐?”
明允谨眉间微动,他笑了笑:“你叫我主人?”
戈登像是一只犯错了的大狗,脸上呆滞又无措的表情像是一个傻瓜,他讷讷应道:“您买下了我…用那只昂贵的手表……”
明允谨想到了雄虫保护协会,悬浮车上有雄保会的定位器,他们找到这里是迟早的事情,按照戈登先前做的一切他怕是死罪一条,唯一能够救他的方法怕是只有他收了对方当雌奴,顺便还能给他上一个户口。
明允谨并没有折辱人的爱好,他也没有折辱雌虫的意愿。但是戈登确实哪里都符合他的心意,照顾原主的管家已经离世,明允谨并不觉得自己有照顾自己的能力,况且他确实如戈登所说付了一笔费用。
明允谨的视线落在戈登饱满的胸大肌上,现在是初秋天气逐渐转冷了,他缓缓开口:“怎么不穿衣服?”
戈登:“……回主人的话,奴没有衣服了。”
明允谨瞥了眼自己身上的旧衣,这个尺寸的衣服明显不是戈登的尺码,饱满的胸大肌若是硬生生塞进这种尺码的衣服里怕是得色|情得崩裂扣子。
见明允谨大量身上的衣服,戈登匆匆开口解释道:“主人放心,这不是奴的衣服,衣服是干净的,是奴雌父的。”
奴隶把自己的衣服给主人穿,那就是天大的侮辱,戈登虽然木但是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他拿出来的衣服是收留了他的好心虫,戈登和弟弟们都叫他“雌父”。
明允谨倒是没介意这个,他点头嗯了一声,刚刚的对话让他知道先前戈登身上那件破布衣服就是他仅有的衣服。
得给狗狗买几件衣服。
明允谨葱白的指尖搭在轮椅上,他支着手臂点了点额头,他还记得他的问题,缓缓开口:“你一开始为什么没有拿我给你的手表?”
明允谨原本还以为对方不拿他的手表是因为没有合适的渠道兑换货币,毕竟一穷二白的雌虫突然拿到一块极其昂贵的表万一被当作偷窃抓进去那就是得不偿失。可是戈登身边有安塔兰这种人,以物抵钱完全行得通,他思来想去还是不知道原因,打算让戈登为自己解惑。
“那是您的东西,”跪在地上的黑皮雌虫缓缓挺起背脊,他朝着明允谨小声地又补充了一句话:“我不能拿。”
明允谨一愣,他笑了笑觉得对方有些呆:“那是我给你的。”
戈登愣住了,好半晌才讷讷道:“抱歉,我不知道那是您给我的赏赐。”
乖狗狗从来不会擅自动主人的东西,就算他再喜欢也会忍住蠢蠢欲动的牙齿和舌,只有当主人轻柔的手指拂过他的头,挠挠他的下巴告诉他这是给他的玩具,他才会兴奋地一拥而上咬住主人亲手给他的礼物。他会聪明乖巧地在主人面前展示自己如何玩耍主人给他的礼物,然后用湿漉漉的鼻子蹭着主人的手,告诉他自己很喜欢。
因为那是主人给他的赏赐,狗狗喜欢主人因此喜欢主人给的礼物,这叫爱屋及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