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允谨感觉手中一重,他抽了抽没抽动。他微微挑眉,他觉得雌虫的反应着实可爱,明明就饿极了想要吃饭眼巴巴地望着主人手中的火腿肠,口中说着不饿可嘴里确实恨不得连筷子都吞下去。
在明允谨似笑非笑的神情中,戈登后知后觉地张开嘴,筷子上沾染着晶莹,那是他的口水。
戈登的脸瞬间红了,他把主人的筷子弄脏了。
比起扭扭捏捏的雌虫,明允谨似乎并没有觉得什么奇怪的,不再逗弄口是心非的大狗狗,他伸手弹了弹对方的额头:“好了,起来陪我吃饭,我不喜欢自己吃。”
听见“陪”这个字,戈登总算站起来了,在他这里一切以明允谨的意愿为主。明允谨让他上桌吃饭他会说不合规矩,但是要是明允谨是让他当个吉祥物“陪”他吃饭的话,他就不会有任何抗拒,因为在他看来后者是在为主人服务。
他老实木讷,不会讨宠,换做机灵点的雌虫听见能坐着吃饭立刻就会爬起来做好,顺便撒娇卖乖说一句膝盖疼,好让雄虫以后都给予他上桌吃饭的特权。
要是不给他夹菜,他怕是真的把自己当作木头人摆件,不吃不喝还不看。
明允谨想着,夹了一口菜放到戈登手中比脸都干净的碗里。
果然受宠若惊的雌虫捧着碗毕恭毕敬地向他道谢,然后用他粗糙的大手小心地捧起在他看来精巧别致的小碗和筷子。
不锈钢筷子小巧圆滑,是戈登这辈子都没有碰过的稀罕物件,他心里紧张手心出汗,筷子沾了汗水越发的滑,粗笨的大手好几次握不住,他心里越急手中就越不稳。
“啪嗒——”
“咕噜噜——”
不锈钢筷子掉在桌子上骨碌碌地滚到了明允谨的手边,他的眉宇间浮现些许无奈:真是笨拙的要命。
戈登砰的一声又跪在地上了。
一米九的大高个能在拳击场上打败一堆好汉,可却因为没有握住一双筷子愧疚地快要哭出来。
真是……
明允谨捂了捂自己的额头遮住了眼中的笑意,他拿起一侧的勺子递给了傻呆呆等待惩罚的雌虫:“用这个。”②:9⑤8б④⑨б
戈登呆呆地捧着手中的勺子,雄虫唇角的笑容让他目眩神迷,等他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坐在了椅子上,雄虫正在给他的碗里头夹菜。
“发什么呆?”
明允谨看着又一次盯着自己走神的戈登笑了笑,像是撸大狗一般他拍了拍对方的头:“快点吃,吃好了我带你去见弟弟。”
“!!”
此言一出,发呆的雌虫眼中突然有了光,亮晶晶的像是阳光下的绿宝石,看着激动的说不出话来的雌虫,明允谨有些好笑地戳了戳他的脸,温柔地下达了命令:“不能浪费,不吃完不许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