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允瑾的指尖被压着贴上了滚烫的血肉,指尖之下开着大片艳色的花,那最艳最浓的花瓣之下隐隐约约有什么在颤动,那是繁芜的经脉——那里埋着一颗颤动的心。
请使用我。
第154章雌虫跪在他的脚边,嘴里塞满了……
“刺青?”
明允谨下意识偏头朝戈登确认,不可否认他刚刚有一瞬间的心动,然而这个念头仅仅只是一瞬间存在就立刻被他否定,刺青可不比颜料,那可是用针在身上扎口子,这样一大片的图案,刺青不可能不疼。
明允谨的迟疑落在戈登眼中变了意味。雌虫身体的恢复能力强悍,就算是刀刺的伤口不超过一天也能愈合,除非是用特质的药水否则留不下痕迹,戈登以为明允谨实在头疼这个问题,他献上了自己的解决办法:“您不用买特质药水,只要每天都刺上一遍就能确保图案不会淡去。”
“每天刺……一遍?”
明允谨倏忽抬眼,他注视着戈登的眼睛,那双漂亮的绿眼眸中没有半分开玩笑的意味。戈登这话全是真心实意的,稀松平常的语气仿佛在说今天晚饭吃什么。明允谨有瞬间失语,心底却又什么压抑许久的隐秘因子蠢蠢欲动,喉结不禁滑动一瞬,唾沫仿佛都带着电流。
是兴奋的感觉。
明允谨闭了闭眼,他压下心中的震颤,一字一句道:“戈登,这么一大片刺青会很疼。”
戈登一脸平静地蹭着明允谨的手:“奴不怕疼。”
明允谨下意识摇头:“没有谁不怕疼。”
怕疼是本能,就算是顶级的M体质也无法避免,他们的特殊之处不过是在于将能忍受的疼痛化为兴奋快|感,并且需要特殊工具和场景模拟,一旦超过了阈值,疼痛伴随的依旧是恐惧。这也是为什么在“角色扮演”的游戏中,S比M更加需要天赋和训练的原因。
戈登沉默了一瞬,他凑到明允谨的脚边仰头吻了吻他的指尖:“您没关系。”
指尖的酥麻仿佛触电,一瞬间酥麻了跳动的心,明允谨忍住收回手的冲动,他勾住了戈登的下巴,后者顺势仰起头,四目相对。
又用这样的眼神看他。
明允谨忍住躁动的心,口腔仿佛陷入了极度饥饿的状态,舌根的唾液加速分泌,心脏加速隐隐有一种失重的错觉。
“奴很能忍,就算疼也不怕,雌虫身体强悍,鞭打刺穿就算是挖出肉砍断骨头也能自愈,您不用担心。您肯怜惜奴在奴身上作画,已经是奴莫大的幸运。”
他被车拖断过双腿,被长钉刺穿过四肢,野兽的齿牙咬碎他的肩胛骨,就连脊柱断了也在半月之内恢复得七七八八。
雌虫的身体极难留下疤痕,那些买主曾乐此不疲、不留余力地想要在他身上留下烙印,戈登哪怕剜肉剔骨也要剔除那些恶心的东西,可现在他却迫切地渴望着明允谨的恩赐。
戈登的话宛如一盆冷水迎头泼下,明允谨内心蠢蠢欲动的火堪堪燃起就被浇灭,连带着脸色都变了几分。
真正的双字母“角色扮演”并非一方的施压和另一方的被迫承受,单方面的压迫带来的只有屈辱和凌虐,他并不想和戈登维持这样的关系,他想要的是肉|体和精神上的相互“交流”。
施者与受者同样快乐。
虫族世界雌虫的身份已经让戈登被迫经历很多悲惨经历,就像他改不了“奴”的自称一样,有些东西早已深入骨髓,烂疮恶浓,绝非一日之功就能改变。他的大狗狗在外流浪许久被他捡回家好不容易洗干净养好了皮毛并不应该被这样糟蹋,就算是他本人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