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知道自己身无长物,只有两个拳头足够硬,他块头大,面无表情往那一站就是无法忽视的威慑,这也是赌场老板看上他的一大原因,当然了,最主要还是因为戈登抗打还便宜。
就算再小心,受伤也是难免的。昼夜都在干活得不到休息,就算戈登想要掩藏秘密,他身体上的疲惫和疼痛也会露出马脚。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在每日寻常的午休时光,戈登在明允谨旁边坐着就睡着了。
明允谨放下手中的书,他看着坐在椅子上昏睡过去的戈登,许久后伸出了指尖,他的手指隔空拂过戈登眼底的青黑。
明允谨发现戈登不对劲是在三天前,那天夜里他梦中惊醒下意识就找戈登,却发现入睡前躺在身侧的雌虫不见了踪影。
明允谨找遍了小洋楼里的每一处地方,戈登都不在。那天夜里,明允谨没有睡,他看着钟表等到了天明。大约是凌晨五六点的时候,消失不见的雌虫终于回来了,他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来到他床边,确认他睡觉时没有乱踢被子。
雌虫进房间前应该是在楼下洗了澡,带着一身潮湿的水意,他仍旧恪守着规矩,他没有上|床睡觉而是守在他的床边。
戈登第二天早上一如既往地早起,为他们准备好早饭,仿佛昨夜出门的事情从未发生。
之后的几天,戈登都会在他“睡着”后离开房间,然后在凌晨四五点前赶回来,昨天明允谨都闻到了血腥味。
即使冲过了澡,也无法遮掩的血腥味。
今天早上戈登破天荒地穿了一件高领,他很怕热,往常居家的时候明允谨穿长袖他一件背心都热,可是今天他却穿了一件高领。
想到昨晚闻到的血腥味,明允谨朝着戈登的领口伸出了手。
指尖触碰上高领的一瞬间,睡梦中的雌虫骤然惊醒,那双碧绿的眼眸中充满了警惕和防备。
意识到自己在哪里的戈登陡然回神,看着朝自己伸出手的明允谨,他眼中划过慌乱,下意识后退来开了距离:“主人,非常抱歉,奴睡着了。”
明允谨的手悬在半空中,他的视线黏在戈登被掀开了一角的高领上,他在哪里看见了一道深淤的血色。
这边还在道歉的戈登也终于在明允谨的眼神中意识到自己露馅的衣领,他匆忙拿手捂住,想要找一个理由搪塞,但是明允谨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你受伤了。”
戈登大脑发昏,还没来得及找到借口搪塞,明允谨下一个问题已经追上来了:“这几天晚上你去了哪里?”
此言一出,戈登意识到自己隐藏打工的秘密再也无法隐藏。雌虫去夜场打工传出去就是不守雌德,他现在是主人的雌虫,他害怕……触怒雄虫,可是对明允谨撒谎比想象中的更难。
明允谨这边还在等待着戈登的回答,这两天他一直在想戈登晚上出门是做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这本无可厚非,可当明允谨在戈登闻到血腥味后他坐不住了,他担心戈登受了伤。
现在一看果然如此,他的大狗狗受伤了,他不仅没有告诉他的打算还殚精竭虑地想要隐瞒。
明允谨眉间微敛,他没有给戈登拒绝的权利,强行将他拉到身边掀开了他的领口,他看见了一大深淤血,像是被谁狠狠掐过,上头一道极长的血痕,从喉结侧一直划到锁骨,是锋利的利器才能留下的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