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些竹篾罐子分散开来,隔一段距离就在草丛里面塞上一个小罐子,做完这些陷阱后,姜沁渝就回了家。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往山上走,去收捡那些竹篾罐子。
这些罐子不大,所以蛇鼠是肯定钻不进来的,能够被鬼手蛛肉吸引的,只有树林里的那些昆虫,而且因为姜沁渝把鬼手蛛肉塞在了粗眼纱布袋里,所以那些昆虫进入竹篾罐子里后,只能闻到肉味儿,却根本无法下口,也不能将这些肉打包带走。
这也就导致,这些虫蚁只能是被鬼手蛛肉引诱来到罐中,又被肉味勾引得舍不得离开,只能在罐中坐以待毙,最后被姜沁渝直接一窝端了。
这是姜沁渝的初次尝试,没想到还真就成功了,当然了,罐子里面蚂蚁肯定是最多的,但十几个罐子,姜沁渝也抓了大大小小有近二三十只蟋蟀,可以说完全超出了她的预期。
这些蟋蟀都是纯正的野生种,从孵化到不完全变态,本身就已经经历过一次激烈的竞争与淘汰过程,所以其战斗力肯定是非常强的。
不过,这还不够,姜沁渝要挑选出来的,是最顽强最英勇善斗的那一只,肯定就需要严格的筛选。
这几十只还太少,隔天晚上,姜沁渝又增加了好几倍的罐子,不光是在松树林里,还在梯田,水库堤一带都放置了一些,这一次的收获更多,又抓了七八十只蟋蟀。
姜沁渝将这些蟋蟀先剔除了一部分,把还没完全长大的那些幼年蛐蛐以及缺胳膊断腿的蛐蛐都给挑出来,最后留下来的,就只有四十来只合格的蟋蟀。
这些蟋蟀属于竞争者,接下来就是在这群竞争者之中,挑选出真正的蟋蟀之王了。
对蟋蟀来说,生来就有一种使命所在,那就是争夺,在它们的字典里,只有所占领的地盘越大,可能获取的食物才会越多,成年后吸引异性的机会也越大。
尤其是对于刚成年的雄蟋蟀来说,首要的是温饱,其次是安居和躲避天敌,最后才是寻找配偶、繁衍后代。
所以一块鬼手蛛肉,对于蟋蟀的吸引力,无异于唐僧肉。
这个就跟斗兽场里的斗兽规则一样。
当一群蛐蛐放入笼中出现了一块鬼手蛛肉,就如同油锅里倒入了一滴水,瞬间就能激起这些蟋蟀的斗性。
为了争夺这一块鬼手蛛肉的所有权,这些蟋蟀能奋起抗争,打得你死我活,这场短兵相接的犬牙之战,最后只允许留下唯一的一名胜利者,才能享用这块美味的鬼手蛛肉。
也只有用这样的办法,才能够顺利筛选出真正的战斗蟋,把弱者淘汰出局,最后留下来的,绝对是这批战斗蟋蟀之中的强者,绝对的蟋蟀之王。
果然,姜沁渝的这个办法非常管用,原本这群蟋蟀被关在笼子里,都是蜷缩在角落,其实都还算相安无事。
但当鬼手蛛肉下来后,这群蟋蟀就开始变得狂躁起来,善斗好勇者相继出场,拳击手更是一个接着一个。
大约过了近一个小时,这场战斗才算结束。
最后有一只体壮、头大、牙利的花生大蟋独占鳌头,在赢得这块鬼手蛛肉后,开始发出洪亮的鸣叫声,既是对战败者的嘲讽与警告,也是在以叫声圈地,以此来宣誓主权。
挑好了蟋蟀还不算完,接下来的这几天,姜沁渝又耗费了一些空间产的蔬果以及鬼手蛛肉,对这只蟋蟀王进行喂养。
紧赶慢赶地填鸭式喂养了几天,也许是真吃多了鬼手蛛肉的缘故,这只蟋蟀原本身体上的杂色渐渐加深,皮肤变成了纯正的黑色,头色极深,牙齿为白色,甚至就连体型都再次发生了变化,比之前要大了不少。
蟋蟀改造到这个地步,姜沁渝也自认为自己已经算是做到极致了,毕竟傅明琛给她的时间太短了,如果时间再长一点,别说养出个蟋蟀王出来,就是让她弄个单品整个蟋蟀养殖场,她都能办得到。
当然了,姜沁渝并不懂怎么斗蛐蛐,所以即便是做完这些,她心里其实也没底,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到底这样的蟋蟀儿算不算是好蟋蟀儿。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也不能再挑三拣四了,先带上这玩意儿再说吧。
临出发的前一天下午,那位周特助就开着车来明罗村接人了,进了屋也没多耽搁,就直接示意姜沁渝跟着他走,还解释道:
“明天老爷子做寿,事情很多,先生脱不开身,让我来接姜小姐您们先过去,今天晚上就住在江邺别墅那边,明天寿宴完了再送你们回来。”
姜沁渝点了点头,没什么异议,倒是姜妈怕姜沁渝不知礼数,又赶忙叮嘱了几句。
并不是第一次来江邺别墅这边了,所以到了省城后姜沁渝还算适应良好,跟别墅里的阿姨打了个招呼后,就很自觉地到了之前她住过的那间客房。
不过,在拉开客房的衣柜后,看到柜子里挂满的那一排新衣服,姜沁渝就不由得愣住了。
这些,好像都是女款吧?谁的?难道是这个星期有谁入住过这间客房不成?
姜沁渝眉微微一蹙,以为自己选错房间了,下意识地就准备关柜子门退出这间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