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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2页)

楚留香心中好笑,正待说话,南宫灵却笑着拱手道:“小弟南宫灵,却是和楚兄一道来的。”

胡铁花张大了嘴,瞪眼道:“天下的好事为什么都让你一个人占了!不行,今天我不灌你两百杯,就算我不够朋友。”

他乡遇故知,最难得的是这个故知脾气没有丝毫改变,一样的豪爽,一样的爱喝酒,一样的被女人瞧上时跑的比兔子还快。

楚留香和南宫灵费了好大力气才追上他,瞧见他惊惶失措的模样,楚留香终于良心发现,没有取笑他就往兰州行去。

兰州,西北最繁华的城市,而西北最有钱的人,也大多住在这里,姬冰雁也是其中之一,而且还是最顶尖的之一。

姬冰雁、胡铁花和楚留香这几个人,自七年前因高亚男一事分开,各自的际遇却是很不相同:楚留香依旧在江湖上当着他爱管闲事的浪子,并有了神话一般的名声;胡铁花被高亚男追了三年后,躲入了沙漠小镇之中;姬冰雁则在兰州发家,如今已经是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富翁。

随着路人的指引到了姬冰雁的府上,又在门房仆人的引领之下来到主人家会客用的大厅,楚留香手里捧着盏香气扑鼻的清茶,不着痕迹地欣赏着南宫灵品茶的姿态。

窗上花影,流水少年,南宫灵捧着一盏天青色描金的茶盏,唇边的微笑让心灵宁静。

楚留香注意到,他的手掌持平,以食指、中指的指腹托住茶盏,用大拇指夹住莲花一般绽开的茶托,姿态优雅闲适,整个人像是画卷中走出来的优雅佳公子,月下品茶,全身散发出的是那种纸墨笔砚的书香世家几十年才能浸染熏陶出的世家气息……那绝对不是丐帮的老帮主任慈能够教导出来的,但却又那样的引人入迷。

直到胡铁花说话,他才回过神来细细打量屋里的摆设,道:“我看,困难地很。”他们此行前来,本是要找姬冰雁这地头蛇一块去沙漠的,如今瞧来却是件难事。

胡铁花道:“什么事困难得很?”

南宫灵笑道:“将一个人从这样的屋子里,拉到沙漠的狂风烈日去,就好比大冬天要把人从被窝里拉出去,难办地很。”

他顿了顿,笑道:“何况,听姬兄的外号,似乎也不是个大方的人。”

楚留香听到这里,心中也不免有些好笑。胡铁花会叫姬冰雁“死公鸡”还是有一段故事的。

那时候他们三个初出江湖,本是都有一些用以花销的银子在每个人身上带着的。只是楚留香仗义疏财爱美食爱美酒爱美人,胡铁花仗义疏财而且还是个酒鬼,两人没几天就把银子花了个精光,姬冰雁实在看不下去,决定从此以后都由他来管账。

从那时起,胡铁花每次想要花大价钱喝酒的时候,就会像只吐舌头摇尾巴的大猫一般去缠着姬冰雁,那模样连楚留香瞧了都有些心软,偏偏姬冰雁从来都是不为所动,一张脸冷得像冰一般,冰得胡铁花的热情都熄灭了。

只是胡铁花虽然从此死了要钱的心,却给姬冰雁起了不少外号,“雁过拔毛”“小气鬼”“奸商”“铁公鸡”……姬冰雁的姓氏又是“姬”,后来,胡铁花便只叫他做“死公鸡”了。

这么些年,他们都没有相见,如今听到这耳熟的外号,楚留香竟生出些亲切感来。

竹帘外突然传来轻轻一声咳嗽。

四个白衣如雪的垂髻少女,以抬着软榻走了进来,一人斜斜倚在软榻上,口中大笑道:“楚留香。胡疯子,想不到你们这两个醉鬼,竟还没有忘了我。”

这人正是姬冰雁。

楚留香和胡铁花早已大笑着迎了上去。

好友久别重逢,楚留香心中也不免生出许多感动来,时光改变了很多东西,但他们三个人之间那种亲密而交心的气氛仿佛还在昨天。

虽是开怀,楚留香却没有忘了站在一旁的南宫灵。他本就是个天下难寻的体贴人,更何况把一个人放在心上的时候。

南宫灵静静地立在一旁,朝着他们的方向微笑,眼里却有些恍惚,就好像想起了什么很是久远的事情一般,连眉头都渐渐锁了起来。

他不喜欢这样。

楚留香走了过去,将右手搭在少年的肩膀上,笑着介绍道:“老姬,这是我的好朋友,南宫灵。”

南宫灵像是回过神来,朝他笑了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来。

这两颗小虎牙实在是可爱地紧,又调皮又活泼,纵是南宫灵已经成长到独当一面,每次他露出这两颗小牙来的时候,楚留香也不免想起这人比他小了大约十岁,不自觉地把他当成弟弟去照顾。

不过其他人显然不这么想,姬冰雁在得知他们对沙漠之行决心已定的时候,叹道:“罢了,既然不能跟着你们一起去,能有南宫兄在一旁,我也就放心些了。”

胡铁花不满道:“死公鸡你为什么不去?”

姬冰雁淡淡一笑,道:“你若能令我站起来,我就将所有的一切全部送给你。”

作者有话要说:越写越觉得胡铁花和姬冰雁之间有J……捂脸

上一章留言的亲没有一个夸珍珠鸟可爱,珍珠鸟表示很伤心%>;_<;%

小金毛嘴里叼的是什么?橡皮唐老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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