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这唯一的优势也没了。
等等,好像还是有,至少他还遗传了自己一副好看的皮囊,也许还有救?
任之槐乐不可支地拍着手,“巧了吗不是,我弟弟就是一个长得好看,温柔体贴细心还会做饭,虽然有上进心但总是赔钱的笨蛋美人。”
沈星御舌抵牙尖,不爽的挑眉,“比起这些,我觉得谈恋爱还是找一个认识时间长,知根知底的比较好。”
“哦?”任之槐眼含笑意,慢悠悠的说,“比如说青梅竹马吗?”
沈星御微微晗首:“嗯,青梅竹马就不错。”
“或许你们有听说过一个理论,叫‘青梅竹马不敌天降’。”
任之槐不顾沈星御冰冷的目光,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手里的茶杯,意有所指地说道:
“毕竟都从小一起长大了,要是俩人有戏也早就在一起了,不至于到现在还没有把女孩追到手。”
“你说是吧?”
她这段话简直是在沈星御的雷区上蹦迪。
少年时期的沈星御确实对小诗诗有过好感,只是那会儿他们都还小,沈星御也没有那么不做人,他只想耐心的陪着小诗诗长大。
可谁知道他看着长大的小姑娘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转学跑了,甚至还换了手机号,俩人彻底失去了联系。
少年时期的沈星御心碎得稀烂,他不是不知道洛诗诗家里的情况,他也能猜到洛诗诗转学的原因,他伤心的原因是洛诗诗根本不在乎他,转学居然都没有通知他一声。
后来他也知道了洛诗诗回学校找过他几次,可惜那时他已经转学,又年轻气盛,放不下可笑的面子去找她。
本以为俩人的缘分就此为止,他也彻底忘了她。
却不想在那次的宴会两人再次相遇,她依旧随随便便就能波动他的心弦。
也依旧很会气他。
沈星御现在就像一只气鼓鼓的海胆,在气爆炸的边缘反复试探。
就在这时,家里的厨师亲自做了几盘中式小茶点送了过来。
其中沈星御最喜欢吃的蛋黄酥在洛诗诗的左手边,她怕沈星御够不到,顺手夹了两个蛋黄酥放在他面前精致的小盘子中。
“喏,你喜欢吃的。”
沈星御心底的郁气和不爽顷刻间烟消云散。
我也不想这么快消气,可是她记得我喜欢吃蛋黄酥诶!
差不多到了饭点,任之槐带着小荔枝一起留下来用餐。
用餐之后,任之槐带着小荔枝告别。
洛诗诗到底还是不放心,便跟任之槐约好,5天后她也会到场。
沈星御对任之槐心怀警惕,生怕她真的借机推销自己的弟弟,干脆找了个洛诗诗不会开车,需要他接送的理由一起跟着。
任之槐也不拆穿他,只是笑靥如花地冲着洛诗诗抛了个媚眼,“小甜心,我顺便开车送你回去?”
不等洛诗诗说话,沈星御站到她身前,“不用,她今天住这里。”
“哦——”任之槐拉长尾音,意味深长地看了沈星御一眼,又拍拍小荔枝的脑袋,“那咱们先走吧。”
洛诗诗平时如果饭后没有别的事情,会跟洛隽一起看个电影,之后再回房间靠在床上看会儿书就睡了。
今天折腾了一天,又终究是住在别人家,不如自己家那么放松,到了现在她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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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星御似乎是看了出来,戳戳她的脸蛋,“你去洗澡换睡衣,一会儿我陪你看个电影?”
夏朝露提前给她准备了一套干净崭新的睡衣,放在了客卧的床上。
“好。”洛诗诗伸了个懒腰,往楼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