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命没理她,快速抽出长剑。
一名紫衣少年,从树上用轻功缓缓跳下来。
因为速度极缓,与其说是跳,还不如说是飞,或者降。
楚珞定睛一看,“饶玺?!这么多天追我们的人是饶玺?”
崔命抿了下唇,依旧没回答——他不知中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追兵从摄政王换成饶玺,但能猜到对方肯定用车轮战。
车轮战不车轮战他不在意,他就是好奇,他为什么甩不掉他们?
楚珞直接哭出来了,“我说,早知道是饶玺,你就应该早点把我扔下。这几天没把我折腾死,我这辈子加上上辈子都没受过这么大罪。”
“闭嘴!”崔命狠狠道。
“……哦。”楚珞没继续刺激崔命。
因为这么多天的逃亡,她真的很感动!
崔命不仅自己逃,还得抱着她、背着她,在她睡觉时,他还要去打探情况。
她这几天没怎么睡好,崔命是压根就没睡!
五天五夜!
石头都焐热了!
如果没有她,以崔命那炉火纯青的轻功,怕是早就飞到南半球了,何苦这样拽着拖油瓶。
崔命本来就不算健硕,现在更是单薄如纸。
再看饶玺,却是状态极好,油光水滑的。
楚珞用膝盖骨打赌,崔命肯定打不过他们,更何况刺客本来就是以速度见长,无论是持续性还是力量,都不如其他武功路数。
楚珞抓住崔命的衣襟,快速道,“你听我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饶玺应该不会杀我,你先走!”
“不行,我不会扔下你。”
楚珞疑惑地看着他,“大哥,你别说得这么煽情好吗?好像我们俩亡命天涯,如果我没记错,我是你的俘虏吧?”
[得亏姑奶奶头脑清醒,否则碰见个恋爱脑,连猴子都生完了。]
崔命不懂,为什么要生猴子?
“呵,对呀,你是我俘虏,不可能交给别人。”
“不是……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犟呢?”
崔命冷冷瞪了她一眼,“记住,我平生最恨有人拿我容貌开玩笑。”例如说,叫他弟弟或者孩子。
楚珞哭笑不得,“我说的‘孩子’是个梗,不是说你真的……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