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霁忍着心酸,“嗯”了一声。
楚珞惊讶了一会,倒不算震惊得天崩地裂,毕竟最近和她表白的人太多,她有了心理准备。
她知道,这个世界金手指多,动不动就给人开,也许老天爷放个屁让她碰上,也被开了说不定。
楚珞还是不死心,问了问,“会不会是误会啊?姬千寻见饶玺把我带回他们教,误以为饶玺喜欢我?实际上我和饶玺还是渊源,他是受人所托在我身边,后来也是受人所托去救我?”
东方霁瞥了一眼——这里没人,还用得着委婉吗?什么叫“受人所托”,直接说“受你所托”就行了。
想起多年好友,东方霁顿了一下,叹了口气,“姬千寻认为饶玺喜欢你,多半为真。”
楚珞惊恐地睁大双眼。
东方霁,“所谓最了解一个人的,是他的对手,因为只有敌对,才会无时无刻不去研究一个人。从这个角度看,姬千寻比我了解饶玺。”
楚珞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东方霁无奈,“如果我早知如此,不会拜托他去救你的。”
不提这个还好,提起这个,楚珞又猛然想起一个问题,“等等,当初你为什么追了五天就不追了,你只说夏阁老编排你,然后呢?你怎么处理的?”
[我靠!这么重要的问题,我怎么今天才想起来?]
[这三天赶路,我们俩在车厢里到底干了什么?]
[好像……除了吃吃喝喝、看看风景,就是羞羞羞……]
[毕竟……虽说药没发作,但这么一个国色天香的大帅哥在身旁,而且两个人还捅破窗户纸,谁还能保持距离?]
[何况车厢那么小,想保持距离都保持不了。]
[所以说,想搞事业的人,最好还是清心寡欲,美色耽误人啊!]
东方霁——就是就是,骑马和坐马车各有好处。骑马速度快、坐马车可以处理公事,或者思考一些公事。现在倒好,他坐了三天马车,什么都没干!
这是他自离开天岭山后,最浪费时间的三天。
想当初在虞城,只要他不昏迷,便是吐着血,也要整两本奏折的。
但和女子的懊恼不同,东方霁心里吐槽归吐槽,对这三日的行程安排还是很满意的。
他甚至在想……
如果不用回京城,就这样和她一辈子赶路,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