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壮赶紧背着背篓,帮忙将东西送到食肆。
送走了壮壮。
林夕认命地蹲在后院洗猪大肠。
洗完后,拿出漏斗,和高梦璃费劲地给猪肺灌水,一次又一次,直到猪肺里的血水全部洗净。
猪肺也变得白白净净。
为避免里面还有残余,还需要放锅里煮,煮到猪肺气管里没有血棕色的气泡出来,才能最大程度祛除它的异味。
煮猪肺的同时,高梦璃也将猪脚烧好毛,洗干净了。
林夕赶紧拿出棕黄色的砂糖,放在锅里炒出糖色,加水后将香料与酒糟用纱布包起来,丢在锅里熬煮。
猪脚也一分二,用清水将它煮熟,捞出来放凉。
卤汁熬了半个时辰后,撤了火。
林夕将猪蹄放在土陶罐子,再将冷却的卤汁倒进去,完全浸没猪蹄。
封了口子,高梦璃将坛子放入水桶,吊在水井里冷藏。
需要冷藏腌制入味,大概两个时辰才可以。
高梦璃抬头看了看天色,得勒,忙活到半夜,今夜吃不成了。
高梦璃跑进厨房,看着锅里卤的猪大肠,转头问了一句,“夕夕,这猪大肠卤好了吗?”
林夕将卤大肠夹出来,放砧板上一边切着,一边回话,“还得等一会,家里没有白萝卜,我切了胡萝卜,一会儿我们对付两口。”
实在是忙活了一天,两人晚食都还没有吃。
正当两人端着碗要祭奠自己五脏六腑时,他们食肆的店门被敲得“砰砰”直响。
“老板,老板娘开门,我们知道你们在里面!!快开门啊!”
二人听见门口的叫门声,心里咯噔一声,对视了一眼。
惨了,估计是西城的百姓闻着味又来了。
高梦璃与林夕赶紧“胡吃海塞”,将一碗热气腾腾的猪肠胡萝卜汤吃下肚子。
这才急急打开食肆的店门。
高梦璃一打开店门,就看见提着灯笼,拿着碗筷,乌压压要“干饭”的西城城民。
林夕从高梦璃身后探出脑袋,一脸好奇看着面前的众人,明知故问,“你们大晚上不睡觉,来我家门口干嘛??”
前排的大娘满脸幽怨看着二人,“本来已经睡下了,奈何不知道你们在炖什么,生生将我们香起来。”
旁边的大叔一脸控诉,“对,实在是太香了,我们睡不着!”
一个年轻的小伙,高喊出了众人的心声,“你们在做什么好吃的,给我们卖一碗!”
“对,老板,买一碗,买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