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脉络清晰,证据充分,其实和林煜没有太大的关系。
不过,毕竟案卷中提到了林煜好几次,所以,刑警大队这里还是让林煜来了一下,走个流程,留一个痕迹,确认他与凶手和被害人都没有联系。
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自动升级,所以这个案子的负责人是刑警大队的队长。
他和林煜的沟通还是比较轻松的,在燕京的公安系统的传言里,林煜算是一个守法公民的标杆型人物了。
毕竟,他和交警,反诈,缉毒等几个方面都打过交道,只要是和他接触过的人,就会给出好评。
而今天,刑警大队的队长也觉得传言果然不虚。别说是明星或者大老板的身份了,就算是最普通的路人,无辜地被卷进命案,被叫到公安局来配合调查,都难免会有情绪,而林煜,全程非常谦和。
问询没持续多久,将笔录整理好,签好字按好手印之后,林煜又主动问道:“这样就好了对吧?还有什么需要我配合的吗?”
刑警队长将笔录装好,接着站起身来,发自内心的说道:“这样就好了。林先生,真是太感谢你的配合了!”
林煜也站起身来,和刑警队长握了握手,说实话,从了解到案件的详情到现在,他的心情还没有平复下来。
很早之前,他就知道,粉丝极端起来是会非常恐怖的。以前就听说过某明星结婚,粉丝自杀之类的新闻。
但是,当这样的事情和自己沾到边之后,心情会更加复杂。
林煜也说不上是同情那个杀人的女孩。虽然她是被教唆的,但是她毕竟也15岁了,是一个高中生了,应该有一定的判断力,知道杀人是什么样的后果。
他只是,第一次直观的感受到,自己作为一个明星,能对粉丝产生多大的影响。
有人愿意为自己去杀人放火,这在法治社会,其实是一件挺恐怖的事情。
刑警队长送林煜出门,路上,林煜问道:“那个,我多问一句啊,这个女孩子,大概会怎么判?”
法律问题,其实回公司之后问胡明德最清楚明白了。但是林煜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就是想现在就问。
“具体的结果,得等到我们把案件移交到法院之后,才会进行审理判决。不过,这个女孩子很不配合,至今不肯认错,按照她这样的态度,虽然她是未成年,而且有被教唆的情节,但还是有可能从重,判到无期。”
拒不认错,而不是拒不认罪。
拒不认罪的意思,是说凶手不肯承认人是被她杀的。而拒不认错,说明这女孩子的态度是:人是我杀的,但我就是要杀他,我不觉得杀他有错。
从卷宗里,林煜看到,这个女孩子是在受害人家小区的地下车库行凶的,整个过程被监控拍得一清二楚,所以就算她不认罪,也丝毫不影响对她犯罪事实的判定。
反倒是她毫无悔过情节的这种态度,会加重对她的量刑。
林煜又问:“你们没告诉她,那个大粉是假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