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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电一电(第2页)

陆清才不会在寝室里谩骂阳仔,哪怕是对方的耳机里传出“刀!怒斩雪翼雕!”、“惊雷!这通天修为天塌地陷我紫金锤”这样下头的土嗨「歌词」(甚至不能称之为作词),

他也能勉强忍住,不像文乐那样反手就是一个塑料雪碧瓶砸过去。

说起自已与指弹的缘分,

不得不回想到几年前,

自已刚刚学琴不久,还是个初中生的时候,参加初露锋芒的亚洲指弹吉他大师押尾先生来到中国进行的巡演。

犹记那天是在天城大剧院,

自已的二代目老师,李老师,拉着自已一起去看他偶像押尾桑的演奏会。

李老师这个人很有意思——

虽然是音乐学院毕业,但行为极其叛逆。

明明学的是古典吉他,却非得天天练指弹,甚至为此买了把2万块的名琴——Taylor714ce,

天天享受着在可口可乐里倒百事的奇妙快感。

当初李老师的话是这样的:“我们学琴,不能光学琴。”

“学吉他,肯定不能只学吉他。”

很难理解。

直到最后他把话掰开了说:

“既然你喜欢吉他,那你就必须得涉猎木吉他、电吉他、电贝斯,在木吉他里,又要把民谣吉他、古典吉他(野路子不必要)甚至是弹唱,都给搞定,这才算是一个合格的「吉他爱好者」。”

当时陆清还没遇到大叔,所以听了李老师的话语,如同被一记重锤敲击在心底,

一不小心就埋下了一个恐怖的种子——

「懂了,李哥要我成为一体机。」

这就是26岁的李老师在毕业等于失业的那年,对陆清讲出的肺腑之言。

虽然如今,

李老师去卖沙发了,早就不弹吉他了。

但这并不妨碍陆清继续按照老师规划的道路前行,

尤其是在听完了押尾先生的独奏会以后。

——

……

那一天,天朗气清。

是李老师给自已上的「最后一课」——赏析课的时间。

他带着自已前往大剧院,一人花了460块钱,

找黄牛买的门票,然后进到高雅的立体声小礼堂里,紧张而又期待的坐在一起,

和其他几百个吉他狂热爱好者伸着脖等待着押尾大师的现场表演。

那天,是自已人生当中第一次看Live。

第一次领略到,吉他的真正魅力。

「一个人,一把琴,站在舞台上,立于聚光灯下,那自信的样子,就是一切。」

——【吉他在手,万事尽成。】

无论是《BigBlueO》,还是《MerryChristmasMrLawrence》,都让当时的自已被什么东西戳中了心里,迟迟无法推散出去。

最后的安可阶段,押尾先生演奏了【那个夏天的白云】。

然后,

自已崩了。

——【爱上了琴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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