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终于找到了一小瓶生菜籽油,他并未将瓶子递给闫寸,而是道:“不报秦王妃可以,但我需与你同去文学馆,要知道,明火亦灭暗火难防,天干气躁,凡事须得小心。”
“好。”闫寸随守卫出了厨房,又出了驻扎区域。
他主动走在前头带路,到了文学馆近前,两人需沿文学馆外墙绕至门口。
“走后门,后门近。”闫寸招呼着。
守卫并未多,跟着闫寸转到了背人的一面。
再往前三步就是世子师所躺的地方了,闫寸回头看了那守卫一眼,“哎呀”一声。
“怎的?”守卫脚步不停。
“莫动莫动,蛰虫!”闫寸指着守卫一侧肩膀道。
“多大点事。”
这话守卫没说出口,但毫不在意的神色表明了他的想法。
他抬手,朝着闫寸所指的那一侧肩膀拍去,他对自己蒲扇大的巴掌很有信心,认为这一击势在必得。
此刻,b守卫一手托着装生菜籽油的瓶子,一手拍向自己的肩膀,两只手都占住了。
闫寸也抬了首,手刃砍向了守卫的脖子。
这一击真假难分,当守卫意识到闫寸不是帮他拍打蛰虫,而是实打实的攻击,已经晚了。
闫寸上前,一手扶住昏倒的守卫,另一只手接住了装生菜子油的瓷瓶。
“对不住了兄弟。”
此刻,闫寸已弄清了一件事,厨房一切照旧,并没有因为突然多出一队人马而扩大采购的迹象。
那人是偷偷混入秦王府的!
闫寸脑海中有一个念头,概括起来可以称为“屠杀”。
夺嫡之争,落败的一方往往要落个满门屠尽的下场。
这是不是说明,秦王此行亦有着巨大的风险?这已混入秦王府的人,是否正在等待秦王殒命的消息?一旦这消息送到,屠杀就要开始了。
管,还是不管?
闫寸低头看了看昏倒在脚边的侍卫。
他是那么年轻,他的忠诚是那么炽烈,这样的人不该死,隋末已死了太多这样的人,到了唐,他们不该再白白送命。
闫寸很快说服了自己,或者说,他需要一个理由来管这天大的闲事。
又道了一句“对不住”,闫寸开始脱侍卫的衣服。
他将世子老师的衣服盖在侍卫身上,然后,自己穿上了侍卫的铠甲。
穿戴好,闫寸抽出侍卫的佩刀,在自己小臂上划了一道,将血涂了满脸,又往没涂上血的地方狠狠抹了一把土。
捯饬完,他重新冲向驻扎区,口中叫嚷着:“不好啦!清河王府的人在前门闹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