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仲臣懒得再理他,仔细观察起眼前的情况;这一目望去,成千成百的杏花树集结成不著边际的幽林,微风送来杏花儿香,银白粉嫩的花瓣满天飞舞,别说没有“百草堂”的影子了,连半丝药味儿都闻不到。
怎么会这样?他的家不该是如此风貌啊!难道是他的记忆出了错?或者在回家的途中、不小心拐错了哪个弯?否则怎会没找著古朴庄严的“百草堂”,反倒进了一座杏花林!
徒步前寻约一刻钟,谷仲臣发现这座杏花林简直大得离谱,印象中自己的家没这么大的……莫非他真未老先衰,连回家的路都给忘了?
“迷路并不丢脸,知错不改才可悲。”眼看杏花林大得连天似,吴修随意找块大石头坐下,拒绝再漫无目的地探险了。
而谷仲臣只得也停下脚步,虽然很不想承认,不过他似乎真走错路了。
“咱们回到前面的路口再找一次。”那语气像是不信邪,非寻著目标不可。
“还来啊?”吴修的眼眨巴眨巴地,他宁可坐在这里等谷仲臣找到路再来接他。
知他的懒散,谷仲臣也不催他,迳自埋头疾行,料准了吴修会跟上来。果然,他前脚才出杏花林,吴修后脚就跟上了,还在他耳边叽咕个不停。
“我真歹命,有马车、有轿子不坐,却跑到这荒山野地……耶!”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吴修委靡的精神一下子振作了起来。“有趣、有趣,毛贼偷上当官的啦!我倒要瞧瞧这个不开眼的倒楣鬼是谁?”
他抢快了一步,跑在谷仲臣之前来到两人系马之处。“喂!毛贼,你想干什么?”他的拳头正痒著,感谢老天厚爱送来一个出气包。
“这里是出入通道,你怎么可以将马随便停放在这里阻碍行人进出?”岂料“偷马贼”的火气竟比他还大!
吴修瞪大眼,正要将拳头挥出。
“福伯!”一旁的谷仲臣瞧清了老人的脸,讶然低吼。想不到“偷马贼”却是“百草堂”的管家陈福。
“你们认识?”吴修一副可惜不能动武的表情,打从京城一路南下,漫长的路途把他闷坏了。
“你是……”陈福疑惑的眼直绕著来者打转。
“是我啊!”谷仲臣纵身一掠,挤进陈福与吴修之间。“福伯,你忘啦?我是仲臣。”
“臣少爷!”陈福瞠目结舌。
“可不就是我。”难得谷仲臣收起算计的邪肆,露出诚挚的笑容。
“少爷,真的是你!你……你回来了?”泪水迅速滑下陈福的脸。
“我回来了,福伯。”谷仲臣激动地伸手拥住老人。
好久了,打他十六岁离家至今,整整十年的时光他们未曾相见;犹记得幼年时,父亲因忙于悬壶济世,根本没时间照顾他,都是陈福在教养他,他们虽名为主仆,实则情同父子。
哭了半晌,陈福忽地推开他急往后跑去,边跑边兴奋地说:“我可得赶紧去向少奶奶报告这个好消息才行。”
“敖寒!”谷仲臣脸色微变。“怎么……她还没走……”当年他会离家出走就是因为她。
敖寒是他四岁那年父亲为他买的童养媳,大他两岁。在她十八,而他十六岁的那年,父亲逼他们成亲。然而拥有满腹理想与抱负的年轻人,岂肯在尚未立业之前,就拖一个女人在身边绑手绑脚?
他一心向往自由广阔的天地。加之以敖寒本性传统认命,没有丝毫自我主张,整个人软得就像摊泥,任人搓园捏扁的,根本不是那种有能力与他携手并进、共舞前程的理想伴侣。因此,他逃婚了。
一走就是十年,直到他自认功成名就了,才有面目回来见爹娘。
只是他原先以为事隔十年,敖寒早该另配夫婿……毕竟有哪个女人这么无聊,就为了儿时一只买卖契约,便耗尽青春死守一个不要她、而她又不爱的男人?
不过此刻想来,他是低估了敖寒“认命”的天性了,她根本没有感情,只会一味遵循长辈的命令,死守婚约,直到老死。
“喂,要不要再逃一次?”对于谷仲臣的一切知之甚详的吴修,笑得可幸灾乐祸了。
谷仲臣恨恨地瞪了吴修一眼,御赐的尚方宝剑还来不及出鞘、刮掉他一脸的贱笑,阵阵达达的马蹄声响已移走了他的注意力。
漫天烟尘中,两匹白色骏马停伫在他跟前,马是难得一见的千里神驹,高大威猛,但令他惊讶的不是一次见著两匹宝马,而是马上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