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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页)

经过一番仔细的挑选,我惊喜地资质还不错的竟有十一人,看来穷苦出生的孩子果然早熟,不论心智还是毅力方面都是普通的小孩所无法相比的。

令我感动的是,当我把他们叫到后院,征求他们的意见,问他们是否愿意跟随我为我做事时,他们竟都是一脸惊喜地齐声发誓说:愿意终身受七小姐驱谴!

我逐一注视着那十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时,心中充满了异样的感动。其实想想真的好惭愧,我虽然成立了开心坊收留了他们,但那对我来说只不过做了一件力所能及的小事而已,可这些质朴的孩子回报我的却是终身的承诺,这付出和获得那是多大的不平衡啊?

可是我又能说什么呢?面对他们坚定和信任的目光,我只能在心里暗暗地发誓:如果将来真的有那么一天,需要你们为这个世界冒险,我必定要尽力保全你们,而在此之前,我也必定要让你们享受正常的孩子所应有的快乐!

另我意外的是,小癞居然也被看中了,不过想想他以前曾有过当小偷的经历,也就不奇怪了,多年的偷儿生涯早将他磨出了一副敏捷的身手。

小癞的本性并不坏,以前当人人深恶痛绝的小偷,其实也纯属无奈之举,毕竟他要养活弟弟和自己。可自从来到开心坊后,他就铁盆洗手了——说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兄弟俩刚进开心坊那天,他第一件事就是问良嫂要了个铁盆,说要学江湖前辈金盆洗手,以后再也不偷东西了。举行洗手仪式的时候,他还真搞的有模有样的,让他弟弟一会给他端水盆,一会又给他递毛巾,还学着老江湖发表了一通滑稽的感言,把我们乐的都快笑晕了,真不知道他这些东西是从哪里学来的。

不过我个人倒觉得这妙手空空其实也不坏,所谓凡事都有双面,只要不用到歪途上就是了,再说了,百姓不是都挺喜欢那种侠盗么?茶楼里的说书先生的故事也经常会提到这一类的人物。我记得武侠小说里这一类的人物有时候还挺关键的呢,决定了,以后就把小癞作为一个重点培养对象,包不准将来需要他去“偷”点什么,呵呵

将棋盘正式送给丁伯,云南烟丝也已经落入了李伯的旱烟袋里,再开封了那坛女儿红,我的第一支名义上的“私人护卫队”就有着落了。

不过,只有十一人还远远不够,我必须物色更多优秀的苗子,大哥经常出差在外,可以帮我留意,还有远游的五哥,也可以寄个信给他。好在这时代的人口普查并不严格,尤其是高官大户人家,即便是买几个下人也往往只是差人往官府里一报了事,我家收留孤儿更是从不需向官府交代的,因此这些事情倒都是好办的很。

接下来的日子里,大哥和五哥陆续派人带回了十来个孩子,其资质和身世都是经过仔细挑选的,如同家里专门收养的小孩一般,一律全是无身后负担的孤儿,而且年龄基本上都在十岁以下,同时还附了一本名册,将每个小孩的来历都说的清清楚楚。

我不由地暗暗佩服哥哥们的细心,换了我,我肯定不会查的那么仔细,便是现在开心坊里的这些孩子,我还是有许多都是不知根底的,毕竟原来收留的目的很单纯,哪里想的到这么多。

有一日,我正在琴房中练习,管家又领了两个孩子来见我,说是五哥令人带回来的,同时还交给我一封五哥的亲笔书信。我欢喜地接过照例是厚厚的信封,急忙地拆开来看,这两年来,五哥虽然没有回过家,但是书信却是从来都不断的,因此我也大约知道他在外头的情况。

信中一开始就介绍了这两个孩子的身世和出处,没什么好特别注意的。可看到后来,我却几乎跳了起来,只因信中出现了一个人的名字:熊猫儿!

这个名字如同流星般划过长空,我几乎立时跳了起来,五哥竟把熊猫儿给带回来了?我两眼发光地冲上前,直盯着其中一个长的比较壮实的男孩子,问到:“你就是熊猫儿?”

那个男孩子被我吓了一跳,往后退了退,摇头道:“不是。”

“不是?”我微微皱了皱眉,看向另一个明显瘦小的孩子,怎么熊猫儿小时候长的是这样子的呀?不过瘦就守点吧,这不还小么?以后长大了就是个雄赳赳的男子汉了。

我赶紧又换上笑脸,改凑到他前面,喜滋滋地问:“那你是熊猫儿了?”

谁想到那个瘦小的孩子也往后退了一步,也摇头道:“不是,我叫姜风。”

姜风?你也不是熊猫儿?我呃住了,低头再看手中的信,顿时一阵失望。原来五哥只是说他在洛阳新近结识了一个名字叫作“熊猫儿”的小男孩,无论是说话还是行事,都极其有趣。

五哥遇见他时,他正在一个酒馆中和四个大汉打赌喝酒,输的非但要拿出十两银子,而且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裤子。结果十坛酒下去,熊猫儿没倒,那四个大汉却倒下了。那熊猫儿哈哈大笑着将他们四人的裤子脱下,又从他们身上各摸出了十两银子,拿着剩下的半坛酒摇摇晃晃地走了。

五哥在一旁瞧的有趣,立刻便决定要交这个朋友。他本想即刻上前打招呼,却注意到边上围观的人群中有几个似乎不怀好意,便改而暗中跟着熊猫儿。却见熊猫儿在城里兜了一圈,居然将三十两银子都给了穷苦之人,自己只留了十两。

待那几个不怀好意的人准备打劫熊猫儿之时,五哥出现了,于是他们两人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好朋友,五哥甚至也学他将那几人的裤子也脱了个精光。

五哥的文采向来极好,这段故事本身又是极其有趣,一封信还未看完,我已笑得几乎软在地上打滚了。熊猫儿的无赖我早已在书中领教过了,只是没想到他这么小就这么有趣,真不愧是我最喜欢的猫儿,还有五哥,他居然也去脱人家的裤子,那样的情景,光是想想都能把人从梦里乐得醒过来。

我抹着眼泪,揉着肚子站了起来,强忍着笑意,吩咐管家将那两个早已在一旁瞧的目瞪口呆的男孩子先带下去休息。又将信认真地从头看了一遍,刚才的失望早已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只觉得心中充满了欢愉。

猫儿,熊猫儿,这便是可敬又可爱的熊猫儿么?没想到我们还没见面,你就先和我五哥认识了,还成了好朋友。

可惜你不肯到杭州来,否则我们不是可以打小就认识了么?不过,无论如何,熊猫儿总算出现了不是?而且还是如此有趣的方式出场,呵呵,他既然和五哥成了朋友,又确定了人在洛阳,以后要找他自然就不是很难的事了。

回想起原著中那个浓眉大眼喜欢在大冷天敞开胸膛的好男儿,我不禁又勾起了一丝微笑,真希望能早日见到他!

第二十九章 教训

熊猫儿的消息着实令我开心了许久,五哥的那封书信被我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每次看到精彩处,都还是忍不住要乐上半天。我本想让五哥多带些熊猫儿的消息回来,顺便帮我查查看那洛阳城中是否还有一户姓王的人家?是否还有个叫王怜花的小男孩?

我记得原著里这熊猫儿和王怜花却是早就相识的,只可惜传信的人说五哥不久就离开了洛阳北上了。不过,仔细想想,现在衡山那一战还未发生,那云梦仙子和快活王柴玉关夫妻俩人尚未反目,此刻她们母子想必还未曾隐居到洛阳城里,我纵使派人去查,只怕也会一无所获,更何况我手上还没有可用之人,即便要做什么事也得等上一两年再说了。

春去夏来,很快就到了盛夏七月,

这三四个月中,我除了日常的练功学习,其它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忙着和丁伯李伯他们讨论新人的具体培养计划,按照我的要求说,就是要培养出一支绝对与众不同的队伍来。

这个“众”自然就是指家里那些专门训练出来保护我们的孤儿,虽然我知道这种将孤儿自小买来或收留下来,培训成忠实奴仆的行为在这个时代极是常见,尤其是家底深厚的大户人家,一向都很重视这方面的人才培养,罗长风他们就是其中出来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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