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也到了小妹离开的时候了。”我说着,拣起地上的匕首,春姐看着我手上的匕首,惶恐的后退了一步。
“我只有一个请求,希望春姐能够善待知静,保护他不受伤害,也别逼他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如果我离开后听到知静不快乐的消息,或者他出了什么意外,我会很难过,很生气的。我生气的话,后果是很严重的。”
我手指用力,那精钢的匕首一下子断成两节落在地上。
第10章
我又一次从自己熟悉地方逃走了。
和上次充满憧憬不一样,这次走的时候,我心情很坏。
我知道春姐未必如知静说的那样卑鄙,毕竟她曾经所处的过的生活我没有经历过,因此也没有资格指责他。至于知静说的她对我的提防和试探,放在前世里是很好理解的,我作为一个大型企业所有者春姐手中第一大助力,她自然一门心思希望我能留下来帮她,可她用来笼络我的股份也好,金银也好,都因我不想有太多牵挂而并不热衷,这她觉得有种把握不住我的感觉。
后来派知静来学我的本事,也是情理之中,既然留我不住,让我培养一个后备人才也是理所当然。只是让她失算的是,她所选择并万分信赖的那个储备人才因她曾经的薄情对她并不那么死心塌地,这是她没有预料到的。在巨大的失落和感觉遭到背叛的感觉后,她举措失当也是情理中的事情。
我并不气春姐的小心谨慎,尽管微微有些失望。唯一让我心乱的是,如果那夜不是我正巧在场,如果春姐最后没有控制住自己失控的理智,如果知静就此受到伤害,甚至死去,那会是怎样一场悲剧。
我怎么会把事搞得一团乱。
这是最让我最懊恼的一件事情。
这次逃走,和上次不一样的是,我多了一匹马,除了两件衣服外,还有随身的几十两银子,让我心理多少有点底子,不至于再为了几天的住宿费要把墨玉送进当铺。虽然是不值钱的东西,可是师傅送我的唯一的东西,让我万分珍惜。
漫无方向,我让花花把我驮了随处走。花花是我走的时候随手顺走的一匹马,它白色的皮毛上有几个黑色的斑点,我本来想叫它白花花,但又联想起让人恶心的肥猪肉,于是就叫它花花。
花花没头脑的狂奔了一夜后,开始慢慢走起来,随意的啃着路边的野草。我醒来便到附近的小客栈吃点东西,然后带上干粮和水,让花花继续它的啃草大业。
如此也不知道几天后,我发现自己出现在一处巨大的城郭附近,抬眼一看,上面写着“京城”二字。
我心想莫非花花在这里有熟人,这么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想想我前世可是连北京都没去过的人,这辈子在这么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竟然有幸进京一游。
既来之,则安之。
我在众人的指指点点和异样的眼光中进了城。
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我太招人喜爱的了吗?
当然不是,是因为我身下一匹看起来肥肥的大花马和我一身灰不溜丢头发打结的样子太古怪了而已。
看吧,上辈子怎么都没有勇气和本事实现的古典派另类角色扮演,现在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自我安慰了一下,然后丢人的一踢花花,还不快给你主人找个可以梳洗更衣的地方。
花花果然聪慧,一阵风似的狂奔后,将我摔在一家客栈门口。
客栈的小二出来看个究竟,一见我的落魄样子皱起眉头刚要喊,我很大爷,不,很大娘的扶着花花的一条粗粗的马腿爬了起来,很流氓的喊:“还不给本小姐准备一间上房和洗澡水,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吗!”
小二果然被我的惊人之语吓到了,连忙把我让了进去,打了洗澡水给我。
我一连换了三桶水,才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感叹一声:这才是人过的日子,而不是马过的日子啊。
京城果然是京城,无论是人还是景都与其他地方有着完全不同的繁华。而且东西也是那么不一般的贵,我摸了摸口袋里所剩不多的银子,觉得自己还是找份工作来糊口才是。
曾经有经营金聚楼的经验,我也并不担心自己找不到一份活干,只是做过的事情我也不想再从来了。这次索性自己开个小摊子好了。
参考了京城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后,我选中了前世小时候曾经见过的一个小活计:转糖。
我请京城的木匠帮我做了一个小货担,不过是一只扁担,一个小柜子,加一只炉子。工具是一口铁锅,一只勺子,两只大小不一个铁皮条,材料是质量再普通不过的黄糖。
柜子上面是一块洁白的大理石,上面有一个小盖子,盖子翻开有一个可以旋转的木杆,木杆一头悬着一根细线。盖子下面画着两个圆圈,圆圈分为很多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都有不同的图案或者圆点,转动木杆,当木杆停下来时候细线所指的那个格子里的图案便是我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