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再来上一杯。”老亨利面孔沉寂,在凄寒的黑暗里吸了一口清冷的空气,有些疲倦地摆弄着手中那把形单影只的地雅。
夏热刚消,入秋不久的西泽峡谷夜寒凛冽,几株冷杉将门廊外的光线遮蔽大半,黑金色的枝干,叶片纵列微卷,加之密实的黄柳木的门栏交错,灌木般刺目的门槛阻隔。不过黄昏时分,内室的光亮已经捉襟见肘。
“伙计,为什么不点盏灯呢?”老亨利一脸倦容,喃喃问道。
“嗯哼,可不是……大人……您一看就不是南方人吧?”
老亨利略微点点头。“算不上是。”
那微胖的小酒保,皮肤白皙,挺着小肚子,抓了抓自己的金色卷,欢快地跑了过来。
压低声音说道:“说实话,大人,我也不是南方人……可这里一帮南方佬,喝娘娘腔的酒也就罢了。还喜欢玩偷鸡摸狗的事,他们就喜欢这样,趁着灯火阑珊,酒过三巡,就喊几个姑娘……”
“咳……咳……”老亨利清了清嗓子,不耐烦地打断了酒保的话。他心中正愁着呢,哪有时间听这种话唠毛头小子废话。
在此之前,老亨利因为自己的疏忽,在圣哥安达峰出了纰漏。这一变故,导致自己刚要收下的徒弟丽贝卡·凯利无故失去踪迹。等自己匆匆赶去的时候,那片空地上,只淹留了一滩黑色的血迹,以及天约留在土里的剑痕。
焦黑色的土壤里,依稀看得出一圈漩涡般的混沌之圆,老亨利一看便知,那是有高人在此施展咒术留下的。
若单看那地上的马蹄印记,老亨利实在难以分辨。因为不巧这片空地,短时间里竟已来过了两拨人马,一拨向东,一拨向南。从马蹄数量来看,向东的那拨人马人数并不多,至多不过十五人,加之一辆马车;而向南那拨人数庞大,有步行的扈从,华车数辆,马蹄印浅而疏,由此可看大抵都是良马。
此番老亨利来到了西泽峡谷,正是一场孤注一掷的赌博,他赌自己的那只雏鸟是被那拨浩大的人马带到了这片地界,若是让这孩子凭借自己的能力,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扛着那把天约离开太远的。
小酒保虽然年纪轻轻,但常年混迹在这酒馆,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早就是个会看脸色的家伙,看到老亨利一脸不耐烦,心中便知道,这也不是一个好伺候的主,当下便勉强赔了一笑,小鞠一躬,正要退下。
不料老亨利顿了一顿,向他挥了挥手:“等一等……小兄弟……你过来,我有事情要问你。”
小酒保眉毛一挑,面露喜色,赶紧屈身在老亨利身旁的黑铁梨木高椅上一坐,说道:“大人,请随意问,这么多人里,小的最敬重的就是您,您要知道些什么,小的知无不言……”
“噢?这么多人,为何就敬重我一个?”
“大人,小的虽然年纪尚小,但坐在这样一间酒馆里已逾十年,阅人无数,什么样的主都见过。气势汹汹的贼寇,飞扬跋扈的公爵,鬼鬼祟祟的逃犯,流放回来的骑士,他们无论穿什么样的华贵衣服,踩什么样的高等皮靴,坐怎么样的奢豪马车,我都一眼便能分辨出来,他们身上那懦弱的腐臭酸味什么样的香膏都抹不去,但是您,我的大人,您就完全不一样了。”
“哈哈哈……”老亨利听罢不禁大笑起来。
有意思,有意思极了,想不到这小小的西泽峡谷还有如此能人,尽管是满口胡诌,但也把老头子自己哄得七荤八素,笑颜逐开。
“小伙计,我喜欢你,你叫什么名字,你倒是给我说说看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大人……小的名叫蒂姆·亚摩斯。”说罢,蒂姆又给老亨利恭恭敬敬地斟了一盏黑得紫的葡萄酒,汩汩而下,一阵酒香扑面而来。
“大人,这是酒馆的珍藏,虽说比不上北方人爱喝的金酒,但也是这儿的精品了……”蒂姆顿了顿,端正了一下坐姿,朝老亨利身边靠得又近了一些,压低嗓门徐徐说道:“大人,莫怪小人多言……您是不是前骑士团的人……”
此言一出,老亨利脸色猛然一沉。
若是说老亨利是骑士团的人,这倒是无可厚非。可眼前这个小酒保说的居然是“前骑士团”,这可是叛军,要受极刑而死的。
话音未落,老亨利的右手已经放在火舞上了,左手则像一条迅猛的毒蛇,死死掐住了蒂姆的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