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最近发生过矛盾没有?”
“就在她失踪前不久吧,她是和陈浩吵过一架。”
“什么原因?”
“有一天中午,她在街上看到陈浩的车,她感到很好奇,偷偷跟在后面,她发现陈浩开到了五星级海天宾馆,陈浩跟一个女孩下了车,一齐向宾馆里走去。她打电话问陈浩在哪,陈浩却说正跟客户吃饭。又有一次,她去许多多那里,发现陈浩竟然在她家里。许多多不跟她父母住,一个人住在梦想花园,孤男寡女,能不让人疑心吗?他有什么事找多多,可以叫上她一起来呀,她又不是没时间,陈浩为什么一个人来?回来后,她问阿浩是不是在玩*,陈浩死活不承认。”
“*?”
“就是脚踏两只船。”
“不好意思,人落伍了,不懂新词了。”
“嘻嘻。应该是说李大没有女朋友,所以不懂这个词。”
“我有妻有子,找女朋友,不要命了。”
十七、刑警与陈芳芳的谈话(4)
“哪呀,现在的男人,谁不找女朋友啊,有些还有好几个呢,从早到晚都在劈腿,早上劈一个,中午劈一个,晚上又劈一个。我看到一篇报道,说有个老总,情妇太多,他还用上了MBA知识管理他的情妇团队。”
“我又不是老总,哪玩得起劈腿。”
“当官的也一样,甚至更盛行,好像不找女朋友、情人就枉为官似的。李大,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哦,什么秘密?”
“在吉都港外面的海面上,有一艘神秘的豪华游船,它既不载客,也不运货。”
“做什么呢?”
“专供高官、大老板、名人玩女人。”
“为什么要跑到船上去玩?”
“安全啊,在陆地上,不管你隐藏在哪儿,四面八方都能靠近你,记者会遇到你,老婆会找过来,警察会打开门,多不安全,所以有个大老板就在海上开了这家妓院,专接待高官、大老板、名人,招的女孩子都是20岁以下水灵灵的美女,也可以自己带人上去。生意可火爆了。”
“别乱说呀,人家那是企业自己的休闲会所,不对外的。”
“李大你就孤陋寡闻了,对不对外他又用不着挂招牌。说实话,我就被人带去过一次。”
“是嘛,这个情况我可以向治安部门反馈一下。”
“李大,我想问一句,为什么已婚男人找情人不算犯法呢?”
“这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当然,如果构成重婚,也算犯法的,但这也是自诉案件,当事人不告警方不受理。”
“已婚男人找情人对他的妻子也构成一种伤害吧?精神上的伤害就不算伤害?”
“精神上的伤害很难鉴定,不好操作。”
“立法确定不就得了。凡已婚男人找情人者,均构成犯罪。”
“那你说罪名是什么?”
“这个嘛,伤害妻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