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据陶弘景〈吴太极左官葛仙公之碑〉载:
祖矩,安平太守,黄门郎。yueduye从祖弥,豫章等五郡太守。父焉,字德儒,州主簿,山阴令,散骑常侍,大尚书。代载英哲,族冠吴史。
据此可见,汉晋丹杨葛氏家族是一个标准的儒教世家,其王莽时代的先祖就是坚守儒教尽忠报国大义的高级士大夫,这位先祖的下一代葛浦庐、葛文兄弟俩,既能建功立业光宗耀祖,又能表现孝悌礼让的美德,堪称儒教士大夫的典范。葛浦庐自下邳迁居丹杨以後,仍保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教传统。传到葛洪的祖父葛系、父亲葛悌(二人名据《晋书葛洪传》),都是孝悌忠信,高官显爵。这个家族总体上何曾有背弃儒教归依道教的异端倾向?
刘屹近著《神格与地域》,内有「晋宋『奉道世家』研究」一节,考证颇详。该节「结语」中有谓:
世家子弟个人的信仰选择,还具有相当程度的灵活性,他们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祖父子孙相系、全家世代奉道。如王献之的儿子跟随高僧慧远出家为道敬法师,郗愔与郗昙兄弟虔诚奉道,而郗愔之子郗超却奉佛,著有《奉法要》。可见,道教信仰在东晋士族那裏首先是依个人志向、情操而定的,并没有某种固定的家传信仰和组织纽带在起作用。
其说有理,可为本文拙论添加旁证,形成支援。
葛玄、葛巢甫等人的弃儒学道,葛洪的「道本儒末」式兼修儒道,显然都只是他们背弃家族主流传统的个人边缘化行为。东吴两晋丹杨葛氏家族的「家世信仰」,显然是儒教而不是道教。
其二,葛玄、葛洪、葛巢甫等人的道教信仰是不是「代代以葛氏一族为中心继承」?《抱朴子内篇金丹》明言葛玄师从左慈受金丹仙经,葛玄的道法也没有直接得到任何一个家族子弟的传承。以致他的隔代族人葛洪还必须到家族以外寻求道法明师。据《抱朴子内篇遐览》所述,葛洪虽然「幸遇明师郑隐」,而且知道郑隐正是葛玄的徒弟,但开始一段时间葛洪并没有继承葛玄遗产的清晰志向,以致郑隐批评他「意在於外学,不能专一」。而且郑隐也并不因为葛洪是葛玄的侄孙就马上重点培养,他只是在发现葛洪「有甄事之才,可教也」之後,才给予特殊对待。
葛洪的道法是曾否向家族子弟传承,也找不出可靠的证据。收集稗遗文献,可以找到几个葛洪徒弟的名字,一是滕昇,见於《神仙传序》;二是海安君望世(尚不知是海安君望世一人,还是海安君、望世二人),见於《道教义枢》卷二「三洞义第五」引《真一自然经》;三是黄野人,见於《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二十四及《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山川典」卷一百八十九引《罗浮山记》。看来他们都不是葛洪的族人。《晋书葛洪传》称葛洪晚年赴岭南时「将子侄俱行」,但这些子侄们大概不是跟著道士葛洪去学道,而是跟著勾漏令葛洪去谋世俗前程的。所以葛洪不当官而到罗浮山炼丹以後,跟随他南来的一个侄儿(兄子)葛望就去出任广州刺史的记室参军了。葛巢甫的道法与葛玄、葛洪迥然不同,他造构《灵宝赤书五篇真文》等新灵宝经,为灵宝派起到了奠基作用,富於独创性,显然不是由家族继承来的。
葛玄、葛洪、葛巢甫等人的道教信仰,都不是家族内部传承的结果。这样也就进一步印证了东吴两晋丹杨葛氏家族内部没有道教信仰的传统。
所以,「葛氏道教世家」说和「葛氏道流派」说一样,都不能成立。
葛洪从儒家的神仙道教的基本立场出发,葛洪对凡是与儒家神仙观有违的观念进行了反对,他对老庄道家的态度亦是如此。葛洪认为,神仙是存在的,也是可以学成的。有些人多年执着求道,却不得其方。验之无效,求之无果,皆因学道之人“不分道书良莠而求长生之效”。如“五千文虽出老子,然皆泛论较略耳。其中了不肯首尾全举其事,有可承按者也。但暗诵此经,而不得要道,直为徒劳耳,有况不及者乎?文子、庄子、关令尹喜之徒,其属于文笔,虽祖述黄老,宪章玄虚,但演其大旨,永无至言。或复齐死生,谓无异以存活为徭役,以殂殁为休息,其去神仙,已千亿里矣,岂足耽玩哉其寓言譬喻,犹有可采,以供给碎用,充御卒乏,至使末世利口之奸佞,无行之弊子,得以老庄为窟薮,不亦惜乎”
葛洪认为老、文、庄、关“泛论较略”、“永无至言”,显然是指这些书籍无关神仙之事。言下之意,只有大谈神仙,才是“至言”。道徒暗诵五千言,不得要领,于修道无益。能力不及者,更为徒劳。因此,对于《庄子》宣扬的齐生死观,葛洪的反感就更为用力。他认为,《庄子》“或复齐生死,谓无异以存活为徭役,以殂殁为休息,其去神仙,已千亿里矣。岂足耽玩哉!”《庄子》离神仙如此遥远,当然不值得学道之人耽玩。
众所周知,在《老子》和《庄子》内篇中,并无长生不死的思想。《老子》只讲长生久视,《庄子》虽讲“养生”,但主要是指追求精神上超脱,而非不死。在生命观上,老庄道家和道教仙学存在着严重冲突。《抱朴子》中有许多神仙言论,如:“夫神仙之法,所以与俗人不同者,正以不死为贵耳”。葛洪对《庄子》生死同一的生命观大加笞伐,便是从道教仙学宣扬肉身可以不死的神学目的论出发的。因此,清人孙星衍在《校刊抱朴子内篇序》中评价《抱朴子》时说:“寻其旨趣,与道家判然不同。”
葛洪还从儒家的政治立场反对老庄。“所以贵儒者,以其移风易俗,不惟揖让与盘旋也。所以尊道者,以其不言而化行,非独养生之一事也”。以此为原则,葛洪对老庄思想体系中除养生之外,凡违背儒家政治立场的内容进行了批驳。如《外篇·用刑》云:“世人薄申韩之实事,嘉老庄之诞谈。然而为政莫能措刑,杀人者原其死,伤人者赦其罪,所谓土校瓦胾无救朝饥者也。”这即是说,老、庄是不能“救朝饥”的“诞谈”,申、韩才是为政之“实事”,其着眼点在二者的“为政”之“用”。他还说,“道家之学,高则高矣,用之则弊,辽落迂阔,譬如干将不可以缝线,巨象不可以捕鼠……,治理国家还得用儒、法的那一套理论。葛洪还声称自己“常恨庄生言行自伐,桎梏世业,身居漆园,而多诞谈,好画鬼魅,憎图狗马;狭细忠贞,贬毁仁义”。对庄子言辞怪诞、超脱世外、贬毁忠贞仁义十分不满。因此,在他看来,《庄子》之言丝毫无益于社会:“可谓雕虎画龙,难以征风云;空板亿万,不能救无钱;孺子之竹马,不免于脚剥;土柈之盈案,无益于腹虚也。”很显然,以上评价均是以老庄对社会是否有“用”为标准的。他曾说魏晋士人的言行是“污引老庄,强为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