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炮作文网

博炮作文网>红楼之史鼎之子 > 第33章 湘莲送礼宝钗发威(第1页)

第33章 湘莲送礼宝钗发威(第1页)

提起国公爷,往事涌上心头,一时五味杂陈,贾母就忘了要教训他年少不可贪花。

又想起小惜春刚刚还在念叨这位“二哥哥”,便命鸳鸯去将几位姑娘请来。

在这短短空当儿,柳湘莲忽然想起一事。

尤氏姐妹进门只是妾,有没有婚书无所谓,原本也是为了保险才写的。

可将来与可卿的婚事却不同,婚书必不可少,还须有主婚之人!

按律,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

所谓“余亲”,指期亲尊长,如伯叔父母、姑、兄、姊,为第二顺序人。

再次,则为期亲以外的尊亲属,如外祖父母,为第三顺序人。

也就是说,如今有权力给他主婚竟是柳家两位伯父!

于柳湘莲而言,这存在两大弊端:

一是,他们可能在行使主婚权时故意使坏,那就不知道会娶个什么玩意儿进门。

二是,故意不参与主婚,任由他自行婚配。在他即将成婚之际,比如迎娶当天,突然站出来指控他是擅自婚配!甚至可以伪造婚书,说已经为他定下婚约!

如此一来,他自己所定婚约则属无效。

若敢不从,尊长诉至官府,按律则当受杖刑,且自己所定婚约仍是无效。

书中柳湘莲为与尤三姐退婚,编造借口“家姑母于四月间订了弟妇”,如此方能退婚成功。

想到这些,他不禁为难起来。

若是能蒙皇帝赐婚最好,柳家必不敢聒噪,但此事甚难。

目前可行的解决之法,反倒是在眼前的老太太身上。

她是外祖母,尽管不属于期亲尊长,但依律仍属于期亲主婚人范围。

林黛玉便寄望于贾母为她主婚。

只是,此举难免会得罪柳家,老太太对此心知肚明,是否愿意为了他担此干系?

见他突然发呆不语,贾母笑道:“怎么,才会一会子不见,就想念那两位美娇娘了?”

一旦有了主意,柳湘莲可不会犹豫。

当即换了一脸悲戚,“老祖宗,孙儿请求老祖宗看在先母的份上,为孙儿主婚!”

“啊?”见他突然变色,贾母唬了一跳。随后又失笑,还以为什么大事儿,原来是想让自己为他主婚?

真是小题大做,这等小事儿也值得这样着忙?她便想应下。

可话临出口之际,忽然省起,柳家是有人的呀,哪里轮的到她这个外人主婚?

看着柳二郎可怜巴巴,满是希冀孺慕的看着自己,贾母深感为难。

她作为外祖母,虽不是亲的,终究有礼法大义在。

她还是国公诰命,不惧柳家找麻烦。

问题是,如今贾家比不得从前了。

虽看着仍是声势不凡,可家中并无一人担任要职,地位最高最亲近的王子腾也是王家人。

若为他主婚,定会恶了柳家,是不是得不偿失?

贾母转念又一想,这孩子从小没了爹娘,受尽苦楚。如今他来求自己,必是那些昧良心的伯父要为难他,着实可怜可叹。

纵然阅历丰富,见识不俗,老太太竟也为难起来,不知如何是好。

此事终究难以两全,只得先转移话题:“莫非有了人家?”

见她言不由衷,柳湘莲略有失望,老太太在这等事上果然精明透彻。

秦家之事尚未最终确定,他怎敢说出?

一旦泄露,贾珍定从中作梗,借以报复他!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